正文
到1953年,McGuire太太就嫁给McGuire先生34年了。表面上来看,McGuire夫妇过着幸福的日子——他们经营着自己的农场,种了各种庄稼,养了一群鸡;McGuire太太婚前自己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每个月能收到一点租金;McGuire先生平时还在一家大公司上班,领着不菲的薪水。
可是,在1953年,忍无可忍的McGuire太太把McGuire先生诉上了法庭,声泪俱下地谴责他这34年来对她一毛不拔的抠门程度:34年来他没有给她买过一件衣服;直到最近,买菜钱也不给她,家里吃的菜都要自己种;邻居家十多年前就装上了马桶和淋浴,可直到现在,McGuire先生也不给家里装厕所;更过分的是,McGuire太太要做一日三餐,而McGuire先生连厨房的水槽也不给她装,他甚至说“门口就是井,你每天出去打水就好了嘛。”可是,他们住的内布拉斯加州冬天温度会低到零下几十度!
以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会觉得McGuire太太又可怜又可笑——他不给你装水槽,那你还给他做饭干嘛?厕所都不给装?那你可以出去住宾馆啊!而且,家里的钱又不是他一个人的,你凭啥不能用?!
可惜在60多年前的美国,人们对于家庭角色和财产分割的认知和现在有着很大的差别。现代的家庭观念中,夫妻之间的义务是对等的,没有谁必须为谁做饭,也没有谁必须挣钱养家。可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夫妻之间的义务是分性别的,丈夫有经济上支持妻子的义务,而妻子有为丈夫服务的义务。所以,可怜的McGuire夫人可能都没有想到,她也许可以使用“罢工”的方式来迫使McGuire先生为她装一个水槽。
而且,内布拉斯加州的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属于普通法(Common Law Property System),在这套体系下,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属于自己,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润也属于个人,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以谁的名义登记,就属于谁的财产。McGuire家的农场属于McGuire先生的个人婚前财产,其产生的利润也都在他的名下, McGuire太太没有权利使用这部分财产。McGuire太太名下那一小块土地产生的可怜租金,只够她偶尔给自己买一点新衣服而已。
初审法院的法官听了McGuire太太的哭诉,气得拍案而起:McGuire先生你那么有钱,连最基本的厕所和水槽都不给自己的老婆装,你还是不是男人!于是判决McGuire先生马上付钱,按照McGuire太太的意思,给家里装上厕所、淋浴、水槽;家具太旧了?好,那也换换;McGuire太太说平时出门没车太不方便了,那也行,给她买一辆便宜点的旧车;最后,法官还说,McGuire先生每个月必须给McGuire太太50美金的零花钱。
McGuire先生拿到判决书震惊了,可法官都这么说了,该怎么办呢?只好赶紧上诉。他一直上诉到了内布拉斯加州的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看到这份判决书就犯了难:如果维持原判,马上将要涌现的大量哭诉自己老公太抠门的太太们怎么办?用什么标准判定老公是不是真的太抠门?除了像McGuire这种极端的情况,法官有什么资格评判一个家庭应当如何运行?比如说,如果A太太喜欢一个沙发,A先生觉得太贵不想买,A太太可以要求法院判定A先生必须给她买吗?B先生每年挣200万,但就是想过着节约简谱的生活,B太太可以要求法院判定他们的生活水准远远低于他们的消费能力,从而要求B先生提高消费水平吗?更重要的是,
法院真的想要掺和到一个家庭内部的事物中去吗?
另外,大法官们又想,即便真的维持了原判,这个判决要怎么执行啊?叫法警押着McGuire先生去把厕所、水槽都装了吗?之后万一法警一走,他就又把厕所拆了卖钱咋办呢?法官是不是要每个月去检查一下看看他们家的经济状况如何,他对McGuire太太好不好?
这么一想,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决定,法院不该掺和人家的家务事,于是判定,驳回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并要求在重审中撤销此案。大法官们义正言辞地说,
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有着自己的尊严、自由和隐私权,法院经常的介入将会摧毁家庭中有意义的关系的产生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