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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发票(含普票)有关的罪名和量刑起点都在这

财税实务课堂  · 公众号  ·  · 2017-07-07 12:00

正文


1. 什么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答:(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虚开发票如何认定?——不要说普票就没有虚开

答:(1)没有商品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劳务、服务而开具普通发票;

(2)虽有商品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劳务、服务,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普通发票。


3. 《刑法》 中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罪名有哪些?

答:(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 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有关的罪名有哪些?

答:(1)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 与“普通发票”有关的罪名 有哪些?

答:(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2)非法出售发票罪

(3)虚开发票罪

(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7.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然出售, 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8.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或者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人员,违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9. 非法购买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1)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从合法或者非法拥有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买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10.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票)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行为。

11.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假“票”)的量刑起点是什么?

答: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l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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