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医院在急救推车中存放过期药品,无论有没有使用,其实都已经暴露了诸多问题
。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范畴。图/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消息,2月17日,微信公众号“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消息称,2月15日,雁塔区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安雁塔仁济医院存有过期药品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院输液治疗室急救推车中存放有过期药品。
此前,陕西都市快报报道称,西安市民小王反映,自己曾在西安雁塔仁济医院就职,在工作过程中,她发现医院存在使用药品剂量不足以及使用过期药的问题。
市民举报医院存在使用药品剂量不足以及使用过期药的问题,而当地监管部门确实发现了涉事医院存有过期药品。在不少人看来,这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市民的举报内容。
那么,接下来,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是:医院到底有没有在日常诊疗中使用过期药品?对这个问题,人们期待监管部门能够给出一个更为明确的答案。
当然,现实中,只要医院在急救推车中存放过期药品,那么,无论在日常诊疗中有没有使用过期药品,其实都已经暴露了诸多问题。这应该引起各方的重视。
如果真的在日常诊疗中使用了过期药品,那该医院无疑已然涉嫌违法。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
(包括配制)
、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就属于劣药范畴。同时明确,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劣药的,按照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
而如果涉事医院没有使用过期药品,那把过期药品存在急救推车中的做法,也极为不妥,这暴露了该医院在药品管理层面的混乱。毕竟,在用于紧急救援和医疗转运的急救推车中发现存放的过期药品,怎么看都很难让人相信这是“无心之举”。这已经违反基本的医疗操作规范和医疗伦理。
目前,当地卫生部门已责令涉事医院停业整顿,并对其诊疗行为规范性进行核查,市场监管部门也已对该院立案调查。可见,在当地监管部门看来,涉事医院的相关做法,其情节已然相当严重。
据企查查的消息,涉事医院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不可否认,相较于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承担更大的经营压力,但一切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一旦相关行为突破了法律边界,甚至严重威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那无疑就会受到应有的惩戒。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陈荻雁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
当天
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
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
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