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4
日,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公布了一份土地出让公告,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
上面就是这次上海拟出让的
2
个地块,其中最大的看点是:土地用途明确使用了“租赁住房”的表述方式。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拍到其中一块土地,他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建设符合套型要求的房屋,并只能作为租赁用途,在整个
70
年土地使用期限内,是不能卖掉这些房子的
(如果缺钱,可以卖掉项目公司)
。
也许你会说:这没有什么新鲜的,在这之前北京、佛山都有要求开发商自持
100%
,也就是“
70
年禁售”的住宅了。
其实,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此前北京、佛山等地的土地拍卖中,出现了开发商自愿持有房屋
100%
至
70
年的案例。但这些土地的用途还是普通住宅性质,而不是“租赁住房”。或者说,前者的确是“
70
年禁售”,而上海从一开始就明确要求只能租赁,根本就没有卖的概念。
或者说,北京佛山的房子,是在竞拍中被开发商自宫为“太监”,而上海提供的本来就是“无性人”。
理论上,北京、佛山的那些土地上建成的房子,应该是每套一个不动产证,跟普通住宅一样,但只是禁止出售;
上海的由于是租赁住房,是整个小区一个不动产证,还是每套一个不动产证,可能还存在疑问。对此,国土部门尚未给出解释。
我的建议是:国土部门把好事做到底,这类租赁住房小区的产权证只给一个,单套没有不动产证,这样便于管理,便于控制拍卖价格,降低开发商成本,最终降低房租。
至于70年到期续期的时候,应该仍然维持租赁土地的性质、身份。
在上海这次准备出让的
2
块“租赁住房”性质的土地里,“张江南区”的那块土地明确要求套型面积
7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4.7
万平方米,
90
平方米左右的不少于
4.08
万平方米,
120
平方米左右的不少于
2.89
万平方米。
据上海当地媒体报道,此次出让的张江南区配套生活基地
A3-06
地块位于张江科学城核心区域,而按照上海市发布的《张江科学城建设规划》,张江科学城将会“新增住宅全部用作租赁住宅”,以此满足科学城就业人口居住需求。此次租赁住房用地的出现,无疑是这一设想的落地。张江科学城,是上海全力打造的硅谷。
了解这些背景之后,我们就可以明白上海市的良苦用心了。这次上海的尝试,可能会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影响。
下面是我的看法:
第一,无论是从厦门开始的“禁售”,从西安开始的“追溯性禁售”,以及北京的学区房新政,还是此次上海的把“租赁住房”明确写入土地用途,都是在探索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