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号傍晚,当时阜新交警林雨正在值班,突然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清河门区的204省道上,有一辆面包车因为超车与同向行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随后,林雨和同事一起赶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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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现场后,一位自称面包车司机的男子,不仅涉嫌无证驾驶而且还一身酒气,面对执法的交警,该男子不但不予以配合,反倒是冲着交警大喊大叫。
“酒驾,咋地,不就十天半个月,三月五个月……我没证,还喝酒了,你们爱怎么样就怎样。”
随后,林雨试图将醉酒男子带上警车押回大队,正是这个行为,激怒了男子,动手将民警推倒在地。
面对倒地的交警,男子几次试图冲上来踢打交警,都被另一名出勤民警拦了下来。这名男子又冲向路边,一把抓起了轿车司机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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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发在省道,过往的车速都比较快,如果不能及时拆除事故现场,很容易给其它车辆造成影响。无奈之下,林雨只能拨打110求助。可谁也没想到的是,醉酒男子竟然趁乱逃跑了……
这得喝了多少酒才有这么大的胆子打警察啊。既然胆子这么大,那为啥还要跑呢?车还留在现场,很快,民警就将醉酒闹事的刘某抓捕归案了。
民警根据车辆信息找到了面包车车主洪某,但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洪某并非是当街辱骂推搡交警的那名醉酒男子。
洪某交代,酒醉男子其实姓刘,是他的朋友,事发时刘某不是开车的司机,而是坐在车的副驾驶上。民警在调取事发的监控录像后,也证实了洪某并没有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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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事人刘某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一个不相关的人,只是他喝了很多酒,才做出了不应该做的举动。
由于刘某不是肇事司机,所以刘某不涉嫌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问题。但是刘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曾辱骂推搡民警已经构成了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犯罪嫌疑人刘某事发后潜逃沈阳,公安机关通过做其家属工作,刘某才于12月23日投案自首。
“我当时就是喝多了,第二天早上我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我打骂交警了,我一听都蒙了,我都不知道了……听说打警察了我害怕就跑了。”
据刘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和三四个朋友在一起喝酒,而且一连两顿,一连喝了7杯白酒。酒后刘某感觉到神智不清,所以就让朋友洪某开面包车接他回家,没想到路上出了事故。
“我也不知道,就看人那么多就以为是干仗了呢,我都蒙圈了。酒喝那样我都不知道了,都不知道他是交警。”
2017年1月3号,检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了正式逮捕。从刘某的档案资料中得知,刘某曾因为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判过刑,这次二度入狱,刘某悔不当初。
“啥也别说了,都是酒惹得祸吧,如果我不喝酒借我十个胆子也干不出来这事啊。我再傻再虎爷也不能这么干啊,太不值当了。”
目前,当事人刘某,被检察机关以妨碍公务罪正式批捕。
因为一顿酒,就把自己喝进了局子,你说多不值当吧。眼瞅年根儿了,聚会多了,大伙喝酒可都搂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