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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高考开始,这份小贴士助你“法”挥超常!

云南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06 15:45

正文


高考开始了

希望同学都取得好成绩


在备考的同时

相关法律知识也不能忘记!

快来收下这份法律小贴士

组织高考作弊严重违法



高考期间,经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宣称能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但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规定,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替考”绝非捷径,违法!


为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家长想尽各种办法,不惜花重金为孩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给孩子“替考”,结果人财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带手机作弊毁前程


一些考生平时经常使用智能手机搜题、翻译等功能来辅助学习、提高效率,但如果在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却是打错了算盘,聪明反被聪明误。

法官说法

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兜售高考答案是场骗局!绝不可购


临近高考,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焦虑急切的心态,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骗取钱财。甚至有人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属于违法行为。




高考后,特别是到了填报志愿和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阶段,不少同学在社交媒体上晒照与大家一起分享令人欣喜的时刻。


但是有些东西千万不能晒

一旦泄露的个人信息

被不法分子利用

被诈骗和骚扰的几率也将大大增加!



十年寒窗磨一剑

只待今朝问鼎时

祝愿所有考生

金榜题名

圆梦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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