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世界研究》2017年第4期
本文运用阿玛尔纳书信和其他历史资料,分析了公元前十四世纪阿姆鲁王国与埃及第十八王朝及赫梯新王国之间的交往方式。本文认为,阿姆鲁充分利用了其地缘政治地位,作为一个小国在帝国主导的国际框架内开疆扩土,扩充自身实力。而这种策略反过来也加强了阿姆鲁与周边各国谈判的能力。阿玛尔纳书信中记载的两代阿姆鲁统治者的策略反映了他们对该地区外部干预力量消长的敏锐把握,同时体现了其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观。此外,鉴于古史能够为我们提供的大量细节资料,本文也呼吁古史学者和国际关系学者之间加强互动和合作,一方面将古代国家间的交往置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角下进行观察,另一方面也可以争取用古代史料修正和完善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
古代国际关系;阿姆鲁;埃及;赫梯;阿玛尔纳
梅华龙,哈佛大学近东语言与文明系博士生
导论:国际关系与古代历史
长期以来,国际关系学界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视作近现代国际体系研究的起点,而更早的历史交往被普遍认为与近现代国际体系观格格不入。
随着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和不同学科之间的互动,近年来有学者对上述观念提出批评并予以修正,引发了学界对一系列问题的重新审视。国际体系是否只是一个现代概念?其是否肇始于欧洲?用“国际体系”及类似词汇来描述或解读欧洲以外地区上古和中古时期的政治现象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反之,当考察其他历史阶段或其他地区不同政治实体的交往模式时,我们能否将其中某些模式与“国际体系”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是否将必然成为“时代谬误”?如果我们坚持把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中的多数活动看作近现代独有的现象,那么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近现代政治实体交往模式及其结构性体系异于从前?在方法论上,国际关系学与历史学之间存在何种学科关联?国际关系理论应该以何种材料为基础?这些材料的时代边界又该如何界定?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是否涵盖了历史上不同政治实体间的所有交往模式?了解更早的历史先例是否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当代地缘政治格局和相关的国际关系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以布赞(Barry Buzan)和利特尔(Richard Little)为代表的学者通过研究给出了新的答案。他们认为,有必要运用“长视角世界史观”看待历史上不同国际体系的产生与演进,大多数学者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视为国际体系的完美体现,将欧洲视为现代主权民族国家的发源地,进而将其视为真正的国际体系的摇篮,阻碍了“长视角世界史观”的实践。布赞和利特尔同时认为,如果根据不同时期的历史特征,将帝国(Empire)内部视作一种国际体系,对于世界史和国际关系的理解会发生本质改变。
布赞和利特尔的观点未必完全客观,但至少为国际体系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建立在现代主权国家概念之上的国际体系,可能只是人类历史上众多国际体系中的一类;在其他历史阶段和政治组织模式下,不论是帝国及其属国、独立王国、广域帝国甚至酋邦和部落,它们均为自主性政治实体,具有不同的对外政策和交往活动,且各自间的竞争、合作以及谋求均势的努力,都有助于丰富我们对跨主权和跨治权区域之间交往模式的理解。
除欧洲中心论外,各学科在方法论和研究视角方面的差异也导致国际关系研究中“长视角”的缺位。威廉姆斯(Andrew Williams)、哈德菲尔德(Amelia Hadfield)和罗夫(J. S. Rofe)敏锐地指出,虽然国际关系学者和历史学者都将政治史和外交史史料当作各自研究的原始材料,但二者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方面千差万别。历史学家倾向于解释个体事件或行为发轫的具体原因、人物的动机及其影响,而国际关系学者倾向于将个体事件用于验证宏大理论或假设。在此过程中,国际关系学者有可能因为不了解一手资料,忽视个体事件的复杂背景,致使某些细节被放大。他们很可能使用历史学家加工过的“史料”,且这种史料大多是历史学家出于与研究国际关系理论完全不同的目的加工而成的。有些国际关系学者同时也建议历史学家弱化他们对理论的固有疑虑,不要执着于强调历次事件的独特性和唯一性。除一般方法论外,韦斯特布鲁克(R. Westbrook)和科恩(R. Cohen)直截了当地指出,许多古代资料无法为理论建设所用,这是因为古文字学家和古史专家不擅于以理论叙事,同时许多古代外文资料的发表方式对于不识古文字、不熟悉具体历史背景的理论学者而言不够“友好”。
不同学科之间存在的隔阂本身彰显了合作与沟通的重要性。
首先,正如布赞和利特尔指出,如果近300年来形成的国际体系只是人类文明史中众多国际体系的一种,那么我们对于广义国际体系的理解及理论根据就不能仅仅建立在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及现当代国际体系的认识之上。特别是考虑到国际关系学者在现实中往往需要承担政策分析以及预判的工作,学者的资料来源就不宜局限于基于近几百年资料得出的理论。未来国际关系体系的发展至少在理论层面可能呈现出古代某一时期国际体系的某些特征。
其次,韦斯特布鲁克和科恩提出,现代国际关系学者往往很难看清当代事件的最终结果,而古代事件则更容易被置于较为清晰的历史语境当中,我们可以利用“后见之明”更有效地分析政治实体(或其统治者)的决定对其内政及其在地区内势力的相对消长所形成的长期影响。
最后,从微观角度来看,处于同一地区的古今政治实体常常面临类似的地理环境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地缘政治影响,因而古代相关历史事件与当代案例之间并不一定毫不相干。当然,在利用古代史料拓展国际关系和国际体系的研究时,应注意到,古史的重构受到史料的限制,而且史料的保存本身具有高度的随机性;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千差万别,有必要对不同时期政治实体及其组织形式、文化与信仰背景以及权力范围和对外影响方式等因素与现当代类似概念的差异进行辨析。换言之,我们应避免把现当代的概念强行套用在古代史料上,而应该反过来从史料中提炼古代社会本身所具有的概念及其内涵。
应该指出,尽管国际关系研究对于古代史料的利用仍然不甚充分,但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近期都涌现了关注古代国际关系和国家间交往的研究成果。除上文引用的西方理论学界的宏观研究外,中国学者近年来在相关研究方面做出了越来越多的贡献。其中,有些研究将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和研究方法与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国家间关系相结合,也有学者从中国先秦诸子百家和其他著作中提炼出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国家间交往、国家间权力转移的思想,丰富了现代国际关系这一过度依赖近现代西方思想和经验学科的理论建设。与西方古典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思想具备在各自文明中的传承性不同,伊斯兰教出现前中东地区长达三千多年的文明史所产生的大量史料未被当代文明所继承,因此很难为理论学者有效利用。鉴于此,本文以古代西亚北非楔形文字史料为工具,从微观视角分析上古时期西亚北非国际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古代西亚北非的“国际体系”及其史料
在公元前第四千纪末期,古代西亚北非地区就出现了城邦文明(两河流域南部)乃至统一的王国政体(埃及)。从迟自公元前第三千纪中前期开始,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城邦出现了不同政治实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及交战。随着历史的演进,越来越多涉及古代西亚和北非地区不同政治实体对外交往、冲突、争霸的资料被发掘出来。这些信息大多保存在楔形文字泥板文献中,以书信、条约、年鉴和文学作品为载体,为人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古代西亚北非“国际社会”运行的窗口。这些资料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古巴比伦王国(Old Babylonian)时期(约公元前20世纪年至公元前16世纪初)君王的书信,主要包括城邦君主之间的信件,特别是古巴比伦王国(Old Babylonian Dynasty)国王汉谟拉比(Hammurabi/pi)与叙利亚城邦国家之间的外交信函和涉及外交事务的国家内部信件。
二是青铜时代后期(公元前第二千纪中后期)以阿玛尔纳(El-Amarna, EA)档案为代表的国际和外交书信。阿玛尔纳书信大部分为公元前14世纪前后的外交信件。这些书信来往有助于现代学者重构这一时期埃及、赫梯(Hatti)、凯西特巴比伦(Kassite Babylon)、米坦尼(Mitanni)、阿拉西亚(Alashiya)、亚述(Assyria)以及位于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从属于埃及和赫梯的附属国等国际力量之间的交往与争端。除阿玛尔纳书信外,这一时期涉及外交的书信还包括叙利亚出土的乌嘉里特(Ugarit)文书中的国际书信。
三是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主要集中在青铜时代后期赫梯帝国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平等条约”和与其附庸国的“宗主国”条约、铁器时代新亚述帝国与新近并入帝国范围的附庸国之间的条约。此外,小国之间签订的条约也充分说明古代近东地区小型政治实体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独立外交能力。在青铜时代后期,位于叙利亚的阿拉拉赫王国(Alalakh)曾与周边的基祖瓦特纳王国(Kizzuwatna)和图尼普王国(Tunip)缔约,规定双方如何处理逃犯引渡等事宜。在铁器时代,阿拉姆(Aramean)王国之间也进行过缔约,如在阿勒颇附近发现的《塞菲拉条约》(Sefire Inscription)等。
除外交书信和国际条约等双边文件外,出自一国内部的文献也为人们提供了研究古代西亚北非地区国际关系的史料,包括历史文献、国王记述功绩的铭文以及能够反映特定历史现实的文学作品等。
古代西亚和北非地区的外交书信和国际条约不仅向人们展现了该地区大国之间的互动情况,而且还记载了一些规模偏小、实力较弱的地区政治实体立身于世的方式和策略,其中尤以阿玛尔纳书信最为突出。书信这种体裁不仅能在格式和术语上体现通信双方的等级差异,而且记录了反映双方交往的细节事件,有助于人们追踪某一问题的发展脉络、具体双边关系、宏观国际体系的互动及其对地缘政治的长期影响。下文将根据阿玛尔纳书信的文本记载,简要梳理埃及附庸国阿姆鲁(Amurru)在既有国际体系中发展自身实力并适时改变效忠对象的过程,同时分析阿姆鲁一方所采取的策略及其效果。
二、阿玛尔纳书信时期的国际体系及埃及对叙利亚政策
在分析阿姆鲁的外交及军事措施前,我们首先需要大体了解这一时期西亚北非的宏观国际体系框架。埃及凭借第十八王朝以来对叙利亚、巴勒斯坦等地的征服,逐步在西亚北非关键地区建立了稳定的宗主国和附庸国关系,并且在某些重要据点直接派驻军队。随着叙利亚东部两河流域的米坦尼王国的衰落,北边的赫梯王国迅速填补真空,开始重新干预该地区的政局并同埃及争夺地区主导权。
1887年至1891年在埃及开罗以南300公里的阿玛尔纳(El Amarna)出土的约380篇外交书信,是学界研究该时期西亚北非国际关系最主要的史料。这些资料虽在埃及出土,但使用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写成,绝大多数采用当时国际通用语言阿卡德语(Akkadian),少数以赫梯语(Hittite)和胡里安语(Hurrian)写就。这些资料的形式主要是其他地区大国和埃及的附庸国写给埃及法老的外交信函。据上述资料记载,公元前第二千纪中期(主要是公元前十四世纪中后期)古代西亚北非地区的埃及、赫梯、米坦尼、凯西特巴比伦和后起的中亚述帝国(Middle Assyrian Empire)等强国之间存在一套以联姻、礼物交换、使节和书信往来等交往模式为基础的国际体系。在该体系中,同级别的君主在通信中彼此以兄弟相称,而附庸国则会称宗主国的国君为“太阳”,称其大臣为父亲,同时自称仆人,这一体系帮助西亚北非地区维持了长达数百年的和平。
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内部,附庸国往往拥有自己的统治者,他们自称“市长”,而埃及法老称他们为“某某城邦之人”,后者在阿卡德语中常有地方统治者之意。附庸国对埃及需要履行不同的义务。仅从阿姆鲁与埃及的信件往来来看,附庸国阿姆鲁需要向埃及进贡物资(EA 160:9-19)、与其他埃及附庸国保持和平关系(EA 162)以及向埃及遣返犯人(EA 162:68-77)。当阿姆鲁吞并周边城市的行为引起法老不满时,法老要求该国统治者阿济鲁当面解释事态原委(EA 161, 162等)。
相对于公元前15世纪的武装干预,这一时期的埃及对外政策相对和缓。整个14世纪,埃及在南部邻国努比亚(Nubia)的军事行动屈指可数,而对叙利亚和黎凡特的干预方式也以外交干预为主。面对其他大国,阿玛尔纳书信所反映的稳定的大国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正面冲突。即便是正处在上升期的赫梯王国,虽时常南下攻城略地,但与埃及仍然保持着和平的双边关系。赫梯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国王(Suppiluliuma I)曾致信埃赫那吞的继任者谋求礼物交换。在信中,他提及前任法老曾主动提议:“让我们建立友好关系吧!”(atterūtamma lū nippušmi, EA 41:9)“正如你父亲和我希望得到彼此的礼物一样,现在也让你我之间保持友好关系”(EA 41:17-20)。无论史实是否与苏庇路里乌玛一世所言相一致,文献中都没有发现有关埃及在此期间直接与赫梯交锋的记录。
这种状况是源于埃及主动制订的对外政策,还是由于埃及军事干预能力下降而鞭长莫及,该问题难有定论。一方面,埃及的大国地位似乎较为稳定,如阿玛尔纳外交书信的发现地点所示,埃及应被视为当时西亚北非国际体系的核心;另一方面,埃及对叙利亚和黎凡特地区的掌控能力相对有限。以阿姆鲁为例,阿布迪·阿西尔塔(Abdi-Ashirta)的扩张引起了埃及的警觉,埃及王室主要靠外交书信训诫(EA 162),而非动用武力,甚至当古布拉的统治者向埃及法老指责阿布迪·阿西尔塔的扩张行为时,埃及并未作出积极回应,以至于前者抱怨法老不作为(EA 76)。因此,有学者认为阿布迪·阿西尔塔之死可能是埃及派兵所为,但这种观点未必准确。也有学者分析阿西尔塔是死于内乱。然而,即便埃赫那吞真的派军队干预了阿姆鲁政局,他也未能成功遏制阿姆鲁的扩张。值得注意的是,阿布迪·阿西尔塔死后,埃及扶植了另一家族,但未能成功。阿布迪·阿西尔塔之子阿济鲁继续利用埃及相对宽松的政策壮大自己,并积极与赫梯及其附庸国接触。总之,在阿玛尔纳时期,埃及对阿姆鲁的控制似乎并不成功。
如果上述评估符合事实,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与埃及的内政有关呢?众所周知,埃赫那吞是埃及史上著名的“异端法老”,他在登基第五年后改现名(原名阿蒙霍泰普),建立新都埃赫塔吞(Akhetaten),同时禁止崇拜其他神明,独尊阿吞神,而阿吞神与太阳神拉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埃赫那吞法老近乎一神化的宗教改革引起了其他神明祭司阶层的强烈反弹,加之他取缔了一系列传统宗教节日及庆典活动,对埃及普通百姓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然而,埃赫那吞法老死后不久,就有大臣提议图坦卡蒙废除埃赫那吞的改革和新都城,此后埃赫那吞本人留下的部分遗迹遭到毁坏。那么,有没有可能埃赫那吞治下的埃及疲于应对激进改革所造成的内部政治和宗教矛盾,而对外只能采取相对消极乃至绥靖的政策,并寄希望既有国际秩序持续发挥作用呢?虽然与埃赫那吞本人同时期的文献仍然将其描述为一个能够有效掌控军政系统、强有力的统治者,但他推行的政策在其死后被新政府迅速废除本身就耐人寻味。除体现出当时上层的权力争夺外,这可能间接反映了埃赫那吞政策对埃及社会和实力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虽然有间接证据表明在埃赫那吞统治末期,埃及曾计划直接攻打已经投靠赫梯的阿姆鲁,但该计划可能并未执行,也并未改变埃及逐步失去对叙利亚北部控制的事实。
三、阿姆鲁在阿玛尔那书信时期的扩张历程
阿玛尔纳书信使用的家庭式和等级式表述在本质上并未影响各国在外交上采取的现实主义原则。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此时的古代西亚北非并非等级森严的体系,因为在互称兄弟的列强之间,他们彼此忌惮并争夺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如索取黄金、亚述谋求与其他列强平起平坐),而附庸国也并不甘心于仅仅替宗主国保卫边疆。相反,有的小国会力图在附庸国之间内部扩张,因而造成小国之间的矛盾冲突。而面对大国,也有小国能够做到在不激怒宗主国的同时,利用大国间彼此的争夺和牵制来发展自己的实力。
阿姆鲁的扩张过程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最初,阿姆鲁不是一个城市或城邦国家,而是地处叙利亚中西部奥龙特斯河(Orontes)沿岸区域的代称。在公元前第二千纪后期之前,阿姆鲁指的是在两河流域以西的西闪米特语的游牧部落。自公元前第三千纪后期开始,这些部落逐渐东迁,占据了古代西亚北非的传统城邦,某些家族在某些城邦获得了较高的政治权力。苏美尔的乌尔第三王朝结束后,出现了西闪米特人主导的“伊新—拉尔撒时期”,最终他们重新统一两河流域,建立巴比伦汉谟拉比王朝。在古巴比伦时期的马里书信及阿拉拉赫文书中,阿姆鲁所指的范围已经缩小到叙利亚地区的中部和南部。从公元前第二千纪中期开始,阿姆鲁的势力范围进一步缩小到叙利亚内陆一个不知名的王国。
阿姆鲁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在公元前第二千纪中后期与多个地区强国息息相关。以胡里安人为主体的米坦尼王国一度是该地区的宗主国。此外,胡里安人在叙利亚地区建立了多个城邦国家。公元前16世纪,埃及新王国伊始,雅赫摩斯一世(Ahmose I)驱逐了曾经在希克索斯(Hyksos)王朝统治埃及的闪米特人,并将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张到西亚地区。经过百余年的争夺,埃及逐渐取代米坦尼成为叙利亚和黎凡特地区的主人。许多城邦国家沦为埃及的附庸国,米坦尼势力范围缩小。公元前14世纪,北方的赫梯王国国王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开始向南扩张,将阿姆鲁以北、以东的原米坦尼附庸国纳入赫梯的势力范围。至此,阿姆鲁成为埃及势力范围的最北端,夹在埃及和赫梯两大强国之间。
在埃及阿蒙霍泰普三世(Amenhotep III)和埃赫那吞法老时期,阿姆鲁逐渐强大起来。阿布迪·阿西尔塔领导阿姆鲁后,实行扩张政策,先后吞并了伊尔卡塔(Irqata)、图尼普等城市,甚至攻下了埃及直接派驻大臣镇守的苏穆尔(Ṣumur)和乌拉萨(Ullasa)等城邦。阿西尔塔的扩张行为引发了阿姆鲁部落其他首领和埃及附庸小国的警觉和抗议,如古布拉(Gubla)的国王里布-哈达(Rib-Hadda)曾指出,阿西尔塔的行为使阿姆鲁其他统治者感到恐慌,里布-哈达“不喜欢他”并且时刻盼望埃及派军镇压他(EA 73:17ff.)。里布-哈达还指责阿西尔塔整合哈比鲁势力准备侵略古布拉本身(EA 73, 74等),但埃及对这些警示缺乏明确态度。阿西尔塔死后,其子阿济鲁子承父业,继续执行扩张政策,虽然进一步打破了埃及附庸国内部的均势,但埃及对阿姆鲁的扩张行为难以进行有效遏制。埃及初期对阿姆鲁的绥靖政策或许与埃及试图靠阿姆鲁稳定北部边防有关。然而,阿姆鲁似乎并不满足于充当法老的边防工具。一方面,在法老指责其行为过分并怀疑忠诚时,阿姆鲁的两位君主利用外交手段尽量稳住对方;另一方面,阿姆鲁坚持执行扩张政策以提升自己的实力。最终阿姆鲁倒向赫梯一边,成为赫梯的附庸国。总之,阿姆鲁自始至终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准则。
四、阿姆鲁对周边大国的外交策略
从阿姆鲁寄出的二十几封书信(EA 61-65,157-171)中可以窥探出阿姆鲁对埃及的外交策略。从整体上看,阿姆鲁国王阿布迪·阿西尔塔和阿济鲁利用埃及较少干预阿姆鲁这一客观条件,对法老的命令采取了阳奉阴违的战术。
首先,两任国王都在口头上效忠埃及,宣称自己的军事行动其实是在保护埃及的利益。阿布迪·阿西尔塔强调自己是埃及法老的仆人和“看门狗”(EA 60:6-7),是在替法老看管阿姆鲁的土地(EA 60:8-9),米坦尼的军队时常侵扰埃及北部附庸,而他在保护法老的疆土(EA 60:13-19)。阿布迪·阿西尔塔辩称,他占领了埃及长官帕纳哈特(Panahate)驻守的苏穆尔城,旨在替公务在身的埃及长官看管苏穆尔的田地。但是,阿西尔塔致信帕纳哈特本人时却表示,他占领苏穆尔是为了防止舍赫拉利(Shehlali)势力的侵略。同时,阿济鲁在致信埃及大臣图图(Tutu)时显得异常谦卑,将对方称作自己的父亲、主人,声言“阿姆鲁是你的土地,我家就是你家”(EA 60:15-16),“我是我主国王的奴仆,决不会背离他的命令”(EA 60:32-33)。此外,阿济鲁千方百计满足法老对阿姆鲁的物资进贡要求(EA 160:14-19),承诺重建苏穆尔城(EA 159, 160, 161)。不过,当法老要求他前往埃及时,他再三推脱,甚至提出让自己的两个儿子去埃及面见法老,称自己为应对赫梯的军事威胁需要留在阿姆鲁(EA156, 160, 164-167)。阿济鲁还向法老提出前往埃及面见法老的条件,即只有在法老及其大臣发誓不伤害他的前提下他才会前往埃及(EA 164:35-42)。最终,阿济鲁面见法老时,他的儿子再次以防卫事务为由致信法老和他本人,恳请法老尽快放人(EA 169-170)。
其次,在表达效忠和辩解的同时,阿济鲁也强调自己受他人诽谤,并借此干扰埃及研判局势的准确性。阿济鲁请求埃及大臣图图拒绝“骗子”在法老面前造谣生事(EA 158:22-26),更是声称“所有那些城邦的统治者都是骗子”,并要求法老明察(EA 159:39-42)。此处“城邦统治者”一词为复数(LÚ.MEŠ hazannuteMEŠ),从侧面反映了向法老抱怨阿济鲁的可能并不只有古布拉一国。显然,阿济鲁的扩张行为已经破坏了叙利亚小国内部既有的均势和秩序,引发小城邦国的广泛不安。总之,阿济鲁不遗余力地干扰埃及方面对不同附庸国上报信息的评估能力。
最后,阿济鲁在书信中多次提及赫梯及其附庸国对阿姆鲁的威胁。阿济鲁提到,努加舍(Nugašše)的国王们侵略阿姆鲁并占领了自己的城市(EA 161: 35-40),导致自己未能及时重建苏穆尔城。之后,当法老要求阿济鲁速到埃及面见他时,他又反复解释称,赫梯国王的军事威胁(EA 164-167)使其无法前往,“我正在图尼普城,赫梯国王正要来阿姆鲁——国王(指埃及法老)的土地,我主国王怎能不允许我留下来保卫他自己的土地呢?现在赫梯国王在努加舍,距图尼普(此时为阿姆鲁城市)仅两日路程,我担心他会攻击图尼普”(EA 165:30-41)。值得注意的是,阿济鲁此时没有忘记强调阿姆鲁是法老的土地,而赫梯攻击威胁的是埃及自身的利益(EA 168:25-27)。当阿济鲁在埃及面见法老时,他的儿子致信法老和他自己,提到在阿济鲁离开阿姆鲁后,努加舍和赫梯已经直接觊觎阿姆鲁的土地了(EA 169-170)。据此,赫梯的军事威胁应该是历史事实,阿济鲁的表达方式也让埃及方面陷入两难境地。阿济鲁强调赫梯势力的威胁以及自己为埃及镇守边关,让阿姆鲁扩充自己的实力具备一定的合法性,空虚而羸弱的边疆更难以抵挡强敌的进攻。从阿济鲁自己的立场来看,他坚信自身的强大会提升邦国的政治和军事地位,一旦需要重新选边站队时,自己会获得更大的发言权。
显然,在阿姆鲁与埃及的信件交往中,阿姆鲁的统治者似乎觉察到埃及干预叙利亚的方式十分软弱。当赫梯威胁阿姆鲁时,宗主国埃及并未提供有力的支援。在此情况下,阿姆鲁扩充实力且对法老之命令阳奉阴违,反映出阿姆鲁力争在大国均势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地缘位置,重新评估国际体系对自身的影响,乃至主动向赫梯靠拢。阿济鲁提到埃赫那吞法老曾指责他款待赫梯信使却怠慢埃及信使的情况,但阿济鲁并未直接回应,而是再次机械地强调阿姆鲁隶属法老(EA 161:47-53)。埃赫那吞直接点明阿济鲁私自接洽卡迭什(Qadesh)的国王,而后者当时已经成为赫梯的附庸国并与埃及为敌(EA 162:24-25)。之后,赫梯国王苏庇路里乌玛一世与阿济鲁正式缔约,阿济鲁正式成为赫梯的附庸国。在条约的历史背景部分,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声称,当埃及法老、米坦尼国王和一系列叙利亚小国的君主都与赫梯国王敌对之时,阿济鲁“从埃及领土的大门口过来……跪倒在大王的面前”。换句话说,阿济鲁并未试图抵抗赫梯,而是主动投入了北方强邻主导的宗主国—附庸国体系之中。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测,至迟在阿济鲁治下,阿姆鲁已主动向赫梯表达忠诚并最终投诚,甚至有理由相信阿姆鲁的扩张决定与赫梯不断南下的影响力紧密相关。在埃及和赫梯之间,阿济鲁通过分析局势,把“宝”押在了崛起的赫梯一方。从赫梯的角度而言,阿姆鲁并未在其南下过程中发起抵抗,且阿姆鲁在埃及附庸国内部的军事行动起到了扰乱埃及对该地区掌控并影响其威信的作用。因此,阿姆鲁实际上是一个值得培植的地方势力。事实上,这一时期的赫梯对叙利亚地区的政策中,扶持小国乃至协助其增强自身实力曾有先例,如在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写给乌嘉里特国王尼克玛杜(Niqmaddu)的信中,他允许并鼓励后者攻击周边反叛的赫梯附庸国并将其兵力及领土据为己有(RS 17.132)。尽管没有相关史料支撑,但我们还是推测赫梯有可能也在暗中支持阿姆鲁针对其他埃及附庸国的军事行动。
其他一些资料似乎展现了一幅更加复杂的图景。有两处赫梯文献声称阿姆鲁在阿济鲁统治之下曾经也是米坦尼帝国的附庸国。其中一封(KUB 19.15+KBo 50.24)很可能是赫梯国王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的儿子穆尔西里二世国王写给埃及法老的信件。在信中,穆尔西里二世强调自己并未将阿姆鲁从埃及手中夺过来,并称米坦尼帝国介入了埃及和阿姆鲁的关系。他写道,后来赫梯国王击败了阿姆鲁并将阿姆鲁从米坦尼手中抢了过来。而在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统治时期约一百年后,赫梯国王图特哈里亚四世(Tud/thaliya IV)与阿姆鲁国王绍施加木瓦(Šaušgamuwa)签订的宗主国条约也指出阿济鲁当初仍是米坦尼的附属国。但根据这份条约,阿济鲁并未与赫梯为敌,相反他“保护”了(PAP-ašta/pahhašta)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和赫梯王国的利益,并且在穆尔西里二世统治时期继续保持对赫梯的忠诚,从未冒犯过赫梯(wašt-:有犯罪之意)(KUB 19: 21-27)。这种说法与上文引用的苏庇路里乌玛一世与阿济鲁本人的条约内容基本相符。不过,在穆尔西里二世与阿姆鲁国王图皮·泰舒普(Tuppi-Teššup)的条约当中,赫梯国王提到阿济鲁成为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的附属国,但阿卡德语和赫梯语版本似乎有所差别。根据阿卡德语的内容,阿济鲁可能曾与赫梯为敌,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击败他之后阿济鲁才变成赫梯的奴仆;赫梯语版本则表明阿济鲁主动投靠了苏庇路里乌玛一世。换句话说,阿卡德语版本可能与苏庇路里乌玛一世与阿济鲁的条约内容相悖,而赫梯语版本则相符。不过,该条约没有指明阿济鲁过去的效忠对象到底是埃及还是米坦尼。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首先,声称阿济鲁曾经在投靠赫梯之前做过米坦尼附庸的确凿材料出现在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的儿子穆尔西里二世和苏庇路里乌玛一世约一个世纪后两个时期;其次,阿济鲁是否做过米坦尼的附庸与他是否武力对抗苏庇路里乌玛一世不一定存在关联;最后,凡确认阿济鲁做过埃及附庸国的文件都表示阿济鲁从未与赫梯为敌。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假如当时阿济鲁的确是米坦尼的附庸,为何苏庇路里乌玛一世在他与阿济鲁本人的条约当中避谈此事?为何恰恰是写给埃及法老的信件中明确表示阿济鲁做过米坦尼附庸并且被苏庇路里乌玛一世武力征服,而这种说辞在距离事件较远的图特哈里亚四世时期才被重提?我们无法回答这些问题。虽然埃琳娜·德维奇(Elena Devecchi)认为这些证据很可能表明阿济鲁作为埃及正式附庸并周旋于埃及、赫梯之间时亦与米坦尼暗渡陈仓,但似乎也可以这样解读:穆尔西里二世在寄给法老的信件中试图推脱暗通埃及附庸的责任,而在图特哈里亚四世时期由于埃及已成为赫梯盟国,因而重提双方敌对旧事无甚裨益。
无论阿济鲁时期的阿姆鲁是否做过所谓“三姓家奴”,阿姆鲁面对域外大国势力无疑采取了灵活多变而且务实的态度。在大国之间的小国体系内部,扩张政策为阿姆鲁赢得了应对地区整合时的主动权,使之成为地区内领土面积较大、军事实力相对较强的势力。因而,阿姆鲁得以避免地区其他势力(如赫梯南部附庸)被吞并的命运。换言之,在地区局势变换的大局之下,阿姆鲁利用对时局的合理解读和预估,先发制人地整合地区力量,从而在应对大国干预时为自己赢得了筹码。
五、结语
阿姆鲁的历史发展和扩张过程体现了它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观。一方面,在书信往来中,阿姆鲁严格遵守阿玛尔纳书信中的等级区分并以仆人、看门狗等称谓描述自己在埃及所掌控的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阿姆鲁在实际行动中并不甘于充当埃及的奴仆和附庸,也绝不满足于维持现有体系。阿姆鲁对现有国际体系及其呈现的家族化语言特征仅有表面的遵从,事实上则完全以自身国家利益出发制订自己的外交政策。当然,由于我们并不掌握阿姆鲁内部的文献(如其国王的铭文),因而无法得知阿姆鲁在自身势力范围内所表述的国际观、外交观是否会更直接地表述其对外政策上的野心,这也反映出我们对古代政治实体特别是小国的国际关系观以及整体价值观的理解,往往不够全面。
阿姆鲁的策略体现了小国统治者对大国体系内部的实力变化有清醒的认识,而这种判断标准可能来源于对埃及、赫梯实力消长的观察以及对自己地理位置的评估。自阿布迪·阿西尔塔开始,阿姆鲁觉察到北方的强邻赫梯帝国在击败米坦尼帝国后成为在叙利亚北部地区最主要的外来影响力量。同时,赫梯频频南下用兵打击埃及的北部附庸国以及米坦尼的前附庸国,直接威胁到阿姆鲁的安全。地处该区域北部的阿姆鲁,恰恰处于两个大国势力的交界处,亦即二者角力的漩涡中心。在这种态势之下,吞并邻国领土、提升自身实力,可以增加阿姆鲁与两个利益攸关的大国进行交涉时的筹码。此外,在阿济鲁时期,阿姆鲁面临的大国势力有可能还包括旧强国米坦尼。这个地区小国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采取了灵活而主动的策略,将大国体系为我所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当然,在叙利亚和黎凡特的诸多小国内部,阿姆鲁的做法无疑打破了实力均衡,从而引起了其南部邻国古布拉的极大不满。埃及附庸小国当中的实力一旦失衡,如果埃及干预不力,也容易造成其他小国离心离德、倒向赫梯,从而触发大国角力的天平倒向北方。这使阿姆鲁的行为更具冒险性。而阿姆鲁的统治者对己方策略的后果估计得当,尽量避免与埃及直接对抗。与此同时,阿姆鲁也注意到埃赫那吞时期埃及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持续对叙利亚和黎凡特地区直接进行军事干预,因而阿姆鲁的收敛仅限于外交辞令。此外,阿姆鲁最终与赫梯缔结条约并且随乌嘉里特、卡迭石等叙利亚地区重镇彻底成为赫梯附庸这一历史事实,也间接反映了阿姆鲁一方重视赫梯崛起的战略预判。这一地区局势直到拉美西斯二世埃及军事中兴并与赫梯在卡迭石直接交手时也没有完全改变,并最终在埃及、赫梯因新亚述帝国崛起而缔结和约时得到埃及方面的承认。总之,阿玛尔纳外交书信为我们理解阿玛尔纳时期阿姆鲁的外交政策及其与大小邻国的互动情况提供了难得的观察视角。
此外,阿姆鲁在宏观国际体系中的对外政策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虽然由于时代背景上的巨大差异,我们无法评估阿姆鲁的具体策略对现代西亚和北非小国国际关系有何指导意义,但在理论研究层面,楔形文字时期的古代西亚北非确实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史料。由于楔形文字泥板和石刻本身易于保存、相比生物材料不会腐烂、消解的特性,许多涉及当时居民生活、宗教以及法律和经济活动的珍贵资料都得以留存。从国际关系史的角度看,诸多古代君主之间的书信交往帮助我们了解上古西亚北非地区不同政治实体之间的竞争、合作和寻求均衡的过程与细节举措。这些资料也为我们提供了重新思考主权、帝国、国际体系、边界等概念以及评估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参照。可以说,对楔形文字史料等历史资料的运用,将为我们考察西亚北非地区国际体系在历史上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材料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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