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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
烧烤、小龙虾、酱爆螺,
可谓夜宵三大宝。
不过,
碰到这种螺千万不要尝试!
(以下是织纹螺本螺了)
☟☟
当前正值织纹螺生产旺季,春夏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擅自前往海边采捕贩售织纹螺,出外用餐尽量不食用织纹螺,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织纹螺俗称麦螺、甲锥螺、白螺,是一种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质海底的螺类,我省沿海均有分布。
织纹螺体内常含有神经性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
曾有相关部门检测,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织纹螺体内一种叫做“石房哈毒素”的毒性大增。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0.9毫克,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很可能就致人死亡。
从外形上看,织纹螺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约指甲盖大小,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炒熟的织纹螺颜色层次分明,外形小巧。
福建曾有不少织纹螺中毒案例:
●2015年5月,莆田一2岁男童吃织纹螺后中毒或成植物人。
●2007年5月7日,莆田荔城区长丰村,9人食用织纹螺中毒,其中5人住院。
●2005年7月14日,霞浦县溪南镇,渔民陈某食用织纹螺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5月21日,罗源县4人因食用织纹螺发生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
●2004年6月1日,仙游县发生两起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有3人住进医院接受治疗。
●2002年4月至5月,宁德、莆田等地发生多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中死亡2人。
织纹螺中毒有没有解药?
这是神经毒性,至今没有特效药。这几年医院对病人多数是采取催吐、排泄、洗胃等办法,加快新陈代谢,尽量少地让人体吸收。好在总有人中招,但没发生过死亡的病例。
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公告称: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公告明确了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过风险警示:食用织纹螺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织纹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