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不归路
南岭有座长恒山,山脚下有个长恒镇。
长恒镇的人来来去去,最终只留下了一个卖包子的王大娘和王晋还算相熟。
这日,王晋打扫好山上的院落,背起一木剑一长剑关好门,破了迷障林,顺着小路下了山。
路过包子铺的时候,王晋要了二两肉包,一碗菜粥。
“这是要出远门啊?”王大娘盯着王晋背上的那柄长剑若有所思,“何时回?大娘请你吃包子。”
大概是回不来了。
王晋要去樊城杀一个人,报一桩仇。
但他仍然和大娘笑着说,“很快。”
王大娘也笑着点头,将他还在招呼客人的儿子扯了过来,“儿子,看见这柄长剑了吗?以后背着这柄长剑的人在咱家吃包子不用钱,可是记住了?”
王家儿子不明就里地点点头。
吃饱饭,王晋起身准备上路,王大娘轻叹了一声,“李门主葬在哪里了?”
“山后边左云峰上。”
三万八千四百二十一个鼓起的坟包,布满了左云峰,李门主的墓就在山顶上,最接近天空的位置。
(一)砍柴人
南岭有座长恒山,山上原本有个长恒剑派,当年的长恒剑派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飞跃成了首屈一指的剑道大派,全仰仗着门主李非独创的长恒十三剑,传说此剑法以快闻名,锐利无比。
所谓一人得道,全山升天,长恒山下角落的几个小村落也富裕起来,这才更名为长恒镇,镇上的老百姓们都是受了门主的恩惠和庇护才得以安稳生存,对长恒剑派发自内心地崇敬,王晋也不例外。
王晋是这长恒山中最勤恳本分的砍柴人,每日天刚擦亮就进山砍柴,什么木适合生火,什么柴适合做饭,他都了如指掌,这山上的每一棵树,每一株草,他都知晓在哪里。
砍柴人的生活枯燥无比,无外乎上午砍柴,下午劈柴,傍晚送柴,有些砍柴人供给的人家多,就攒到一起,五日里挑出一天来只送柴不砍柴。
而王晋,只负责给长恒剑派供应柴火。
镇上有几家富贵人家觉得王晋干活细致,便想让他来给自家送柴,结果都被王晋拒绝了。
“你就是个傻子,放着钱不赚,天天练剑。”
说话的是王晋之前在山脚下救起来的包子,包子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但他爱吃包子,王晋就叫他包子。
“不练剑怎么救得了你?”
“可你根本没有练剑的天赋。”包子咬了一口包子,含混不清地说道,“人家李门主连个挂名弟子都不让你做。”
王晋皱了皱眉。
“被我说中了吧,你看看你这个眉头皱的……”
王晋抖了抖袖子,无奈道,“我皱眉还不是因为你这韭菜叶子到处飞,都飞到我剑上了!”
眼看着王晋举起来木剑作势要打他,包子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包子走后,王晋仔仔细细地用手帕把木剑擦了擦,还掏出一个破布包裹的精致木盒,给木剑上了一层桐油。
即使是木剑,在此刻的落日余晖下,也显得格外耀眼。
王晋继续扎起马步,上挑刺出,练着同一个剑招动作。
刚刚包子的话王晋并没有生气,他当然知道自己没有习武的天赋。他不过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一路乞讨到了长恒山脚下遇见了在外野炊的李门主,是李门主给了他个落脚的地方,还给了他往剑派里送柴的活计。
在遇见李门主的那一瞬间,王晋不是没有畅想过自己也是那个命定的武道天才,遇见李门主是是自己一跃入武道的天赐良机,从此成为嫡传弟子,成为当世强者。
可惜,王晋不是传奇故事的主角,他只是长恒山上普普通通的砍柴人。
是李非觉得王晋虽然资质不佳,但胜在有韧性,又觉得二人有缘,于是送了他这柄木剑,还默许他可以在送完柴火后多留在剑派里偷学一些剑法剑招。
从那之后,王晋的生活正式走上了正轨,上午砍柴,下午送柴,每日送完柴火之后跑去练武场那里偷学一个时辰,晚上回家吃过饭就巩固练习。
天天练剑的王晋依然没有练出点什么明堂,天赋决定了一个人的付出是否有回报,但王晋不在乎,他喜欢练剑,比起每天得过且过地生活,练剑总归可以强身健体,比什么都不干要强太多了。
(二)十年间
王晋给长恒剑派送柴每月可以赚一两银子,他日常除了吃住没什么开销,平均三个月可以攒下来二两银子,换而言之,他一年净赚八两银子。
只是这离着他的目标还太远了。
这日,王晋陪着李门主野炊,李门主在钓鱼,王晋在生火,两个人都没说话,各有心事。
“门主,您怎么瞧着也不开心?”
“大概是因为弱不禁风的小豹子长大了,万兽之王觉得受到了威胁,想要赶尽杀绝吧。”
李非话里有话,王晋大概能猜到是长恒剑派的处境并不好。
王晋将刚刚门主钓上来的鱼用果木串好,架在了火上开始烤,想了一会儿,他开口道,“那就取而代之。”
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搏一把。
“好一个取而代之,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样的胆识,你帮我解惑,今天我也可以回答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都可以。”
“有一个自己的家要多少钱啊?”
正在喝水的李门主差点被呛到。
“你可以知道我的一个问题值多少钱吗?哪怕你问我长恒十三剑的秘密我都可以告诉你的。”
“可我知道了也没用啊。”王晋笑了笑,“人贵有自知之明,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娶妻生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这是一个很俗的愿望,门主却没有笑他。
“这很好,有目标就很好,只要是过你想要的日子,就很好。”
门主也认真帮王晋盘算起究竟要多少钱才能有一个自己的家。
“娶妻,明媒正娶三书六聘少说也要八十两银子起底,加上置办房产田产,或者是做个小生意的本钱,在沛城,少说也要二百两银子。”
二百两银子,是王晋的三十年,还得是无病无灾活下来的三十年。
见王晋有些失落,门主用宽大的手掌抚了抚他的发顶,门主的手粗粝温热,像是父亲的手,王晋没有父亲,但他觉得父亲就应该是门主这样的。
“当初我一个人白手起家,没人能想象到我如今能成为一派之主,我也不是什么天才,可我相信天道酬勤,因为我就是这样,一步步走来的。这世间上所有的事情,没有捷径,唯一的法门,就是时间。你才十五岁,还有的是时间。”
如愚公移山,水滴石穿,如蜉蝣撼树,螳臂当车。
此后的十年间,门主再也没有叫他一起来野炊,长恒剑派日益壮大,李非在武道论剑中拔得头筹,真正成了剑道第一人。
当然,王晋也因此受益,长恒剑派人越多,需要的柴就越多,他赚得自然越多。
王晋每天都忙忙碌碌的,无暇他顾,也不是没有人给王晋在镇上说亲,都被包子给挡了回去。
“我哥说要去城里娶媳妇,志向远大着呢。”包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还不忘自恋,理了理衣襟,笑着说,“这些姑娘瞧着还没有我好看呢,我哥也瞧不上。”
王晋抄起木剑给他来了一下,结果包子痛到皱起眉头。
“怎么,平常日里皮糙肉厚的,今儿怎么还装起疼来了,真打疼了吗?伸出手来哥看看。”
包子没应声,只是把手背到了身后去。
王晋蹙起眉头,也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来,包子纠结半天,怯生生地把手放到了王晋的掌心。
解开包扎的白布,里面是触目惊心的伤痕,还有粗粝手茧。
王晋有些心疼,“我一个天天砍柴干粗活的樵夫手都比你细嫩,怎么搞的,又出去跟谁打架了?你也跟我差不多岁,怎么还不知道找个安稳的活计来干呢?”
包子听着王晋的絮叨,没有不耐烦,只是回了一句嘴,“自由自在的多好,反正吃不起饭还有哥管饭呢。”
王晋不再理他,翻箱倒柜找出来点药膏,轻柔地给包子抹好,坚定地说,“等哥赚够钱,去了沛城安家置业,到时候也给你相看个好媳妇,你玩闹都有个度,伤了手还好,真要弄花了脸,可是一点优点不剩了,回头别把人家说亲的累死。”
“到时候再说吧,谁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样呢?”
都说王晋野心大,志向不在长恒山,可王晋知道,真正有想法的人是包子,王晋不知道包子的来处,自然也不是他的归处。
包子是池中金鳞,王晋只是与他同池而卧的游鱼。
有人陪着,王晋不至于孤单,就已经很好了。
如此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王晋终于在他二十五岁这年攒够了二百四十两银子,他兴奋得睡不着觉,一天砍了三天的柴火送去了长恒剑派,拿着钱带着包子跑到城里去置办产业去了。
(三)缘分尽
沛城里的一切对于王晋来说都是新鲜的,想当初他路过沛城的时候,只是一个流落街头的小乞丐,哪想到有朝一日可以在这里拥有一个自己的小院落,日后还会在这里遇见心仪的姑娘,有个自己的家。
在沛城最好的酒楼里,王晋请包子吃了顿饭。
“如今我准备来沛城做点小生意,初步想法是做个开个饭馆。”
这几年他跟长恒剑派的厨师关系混得不错,学了点做饭的手艺。
包子只专注地吃着自己的包子,对于桌上其他的美味佳肴不为所动,敷衍道,“挺好的。”
王晋叹了口气,“本来还想问问你要不要留在我身边的,不过看样子,你对沛城并没有兴趣。”
包子笑着说,“咱们镇上王大娘的包子最好吃,我想回镇上。”
“那你也得有一技傍身,总不能天天靠打零工活着,日后就算是在镇上娶老婆,都要不少钱的,要是你想去更远的地方,更需要有钱。”
王晋没有家,没有亲人,他的救命恩人李门主如同他的父亲,被他救起来的包子就像他的弟弟。
即使日后山水不相逢,王晋也想拉他一把。
“要不我跟李门主说一声,让你顶了我差事,我再找个樵夫,你们两个一起干,多少也能赚点。”
包子突然来了兴致,“真的吗?”
但他很快又失落起来,“这长恒剑派周遭的林子全是障眼法,寻常人进去就会迷路,饿死的都大有人在,是你跟李门主关系好,才得了法子破了迷障,所以才能去给剑派送柴,不然这么肥的差事怎么会落到你头上。”
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王晋笑道,“障眼法障眼法,闭上眼睛不就好了。”
这长恒山有三主峰六侧峰,山上的每一寸土地王晋都走过无数遍了,就算闭着眼也不会走错路,起初他第一次进山就破了这个迷障林,才得到了李门主的赏识,他得到如今的一切,靠的是自己的本事。
更何况,长恒剑派有护山大阵,设下障眼法并不是为了挡住谁,也挡不住谁,真正的习武之人总能有各种奇门异术解开迷障,顶多麻烦点,李门主之是怕普通人误入练武之地受伤,所以长恒山上才有了迷障林。
“原来你是这么看我的啊,包子。”
王晋露出一丝苦笑,烈酒入喉,两人沉默无言。
十年情谊,也走到了尽头。
“那就祝你前程似锦吧,去追求你要的自由,去完成你该完成的事情。”王晋提杯,“弟弟。”
包子敛起笑意,双手举杯。
酒盏相撞间,王晋听见了一声轻不可闻的呢喃,“哥,要好好活着,要长命百岁。”
(四)继承者
购置产业的事情非常繁琐,王晋忙得四脚朝天。
包子只觉无聊,说是要回镇上吃包子,早早离开了沛城。
来到沛城的第四日,王晋得了闲暇,雇了马车,准备回镇上找李门主辞行,看看能不能顺便帮包子谋个差使,一切落定,他就搬家到沛城去了。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包子人间蒸发,让偌大一个长恒剑派血流成河,尸横遍地。
原本兴高采烈带着好酒好肉上山和门派里的旧友告别的王晋,被满目的血红刺痛了双眼,死者的面容是那样熟悉,他甚至可以喊出他们的名字。
长恒剑派九峰弟子加长老一共三万八千四百二十一人惨遭屠戮,无一生还。
一地的鲜血尚还温热,厨房里炖肉的香气还未散尽,王晋捧着那坛李门主和他一起埋在山脚下的老酒,一步一步地从后厨房挪到了大殿前。
素白的衣摆被血色染就,王晋跨过尸山血海,见到了宁死不屈挺立着的李非门主,他的长剑深入地底,撑着他残破的身躯。
“李门主!”
王晋狂奔而去,一声一声地呼喊着李门主的名字。
不知过了多久,李非从血污中睁开凌厉的双眼,看清眼前人是王晋的时候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拔出长剑,对着王晋叮嘱,“这长恒十三剑,我只演示一遍,你用眼看,用心记。”
那剑如风如雷,又快又准,似要与这不公的世道杀个片甲不留,招招致命,锋芒毕露。
十三剑罢,李非血流如注,跪倒在了殿前。
“可记住了?”
王晋点点头,眼泪止不住地流。
天上飘落星点雨滴,李非笑着阖上了眼,“天不绝我长恒剑派,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你了,王晋,对不起。”
留给你这么一盘残局。
“李门主,我会为你们报仇,我会重振长恒剑派,我还有的是是时间,您相信我吗?”
李非用冰凉的手掌抚了抚王晋的发顶,“信,你是这长恒山上最努力的人。”
这天,王晋终于成了他少时英雄梦里的命定之人,一朝奇遇,脱胎换骨。他从一个砍柴人成了大门派的继承者,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五)再相逢
当上门主的前三个月,王晋只做了一件事——挖坟。
选址在王晋和李门主初见的左云峰上,李门主的墓在山顶,还有湾水塘,风景大好,白天云雾缭绕,夜里手可摘星。
再往下是尸骨尚全的,王晋叫得出名的,都单独竖了碑,以长恒剑派第二任门主的身份。
剩下的虽然也是单独下葬,但没有名讳,无法立碑。
百日坟那天,王晋从山上往下烧纸哭丧,烧光了纸钱,哭哑了嗓子,流干了热泪。
夜里他睡不着,就跑到李门主墓前絮絮叨叨从前的趣事,讲他和门主一起捉鱼,讲他和包子被一群狼撵,讲起沛城那栋闲置的别院……
无数次,王晋都在想,要是自己安心留在长恒镇就好了,不去沛城的话,他就会在山上砍柴,会遇见许多门派联合埋伏的武道高手,然后找李门主通风报信,多少能救几个人出来。
现在,后悔也没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报仇,然后重振长恒剑派。
仇人好找,全天下人都知道,长恒剑派李非练剑入魔,血祭弟子,是飞沙剑宗的潘新掌门联合南岭十大派灭杀了李非这个大魔头,双方损失惨重,长恒剑派的弟子们负隅顽抗,最终也被就地正法,不留一人。
长恒剑派如昙花一现,从惊艳江湖到全门覆灭,不过二十年的光景。
众人唏嘘不已,长恒镇上的人也都搬去了别处,只有王大娘还在街口开着包子铺。
一个剑派的冤魂压在王晋的肩上,他孤注一掷,从没想过活着回来。
“儿子,去送送长恒剑派的王门主。”
店里在吃饭的食客纷纷看向王晋所在的位置,世人眼里的魔道剑派竟然还有了新任门主,这是一个足够点燃南岭武道的大消息。
“不必了,王大娘,好意心领了。”
王晋知道,王大娘在为他造势,他成为长恒剑派门主的消息会比他更早地到达樊城,到达飞沙剑宗。
果然,王晋一到樊城,就被人接去了飞沙剑宗。
“好久不见。”
王晋看着包子,不对,看着潘泽钦,挤出了一个笑。
潘泽钦不似当年一样乐天爱笑没心没肺,他沉着一张脸,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慌乱的眼神出卖了他,相处过的十年不是假的,如今从兄弟变仇人,潘泽钦心里不是滋味。
“怎么,在这么大的门派里过得还不开心啊?”王晋拍了拍潘泽钦的肩膀,一如往常,“在这里有没有闯祸?有没有受伤?”
“王晋!”
潘泽钦喊着王晋的名字,却那样心虚,“你就没什么想要问我的?你只要问,我就全都告诉你。”
“我都知道了。”
王晋来樊城的路上听到了很多武道的传奇故事,其中就有关于潘泽钦的。
传言中,潘泽钦从小是被山里的老虎养大的,后来老虎被人打死的那个冬天,潘泽钦差点被冻死,是潘新好心收留,才让潘泽钦捡回一条命。令潘新没想到的是,潘泽钦竟然很有武道天赋,十岁那年已经练会了飞沙剑宗的飞十剑和沙七式,是飞沙剑宗的不二天才,被潘新收为义子,起名潘泽钦。
那是潘泽钦噩梦的开始,他从十岁开始被潘新当做秘密杀手,暗杀的全是武道新崛起的天才少年,他接手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灭杀长恒剑派,潘新答应他,在此之后许他自由。
王晋叹了口气,“你该自由的,而不是被困在这里。”
潘泽钦也叹了口气,“我告诉过你的,你得好好活着,长命百岁,而不是到这里来寻死。”
“没办法,我得替长恒剑派讨个公道,武道对拼,比武输了,被灭了门,我们也认,被泼脏水,我们不服。带我去吧。”
潘泽钦点点头说,“好。”
(六)百年间
到了飞沙剑宗的比武台上,潘新负手而立,只一剑,王晋脖颈一凉,鲜血喷涌,差一点就死了。
是潘泽钦出手打偏了那一剑。
“说好了,留他一命,用我的,换他的。”
一向赶尽杀绝的潘新真就听了潘泽钦的建议留了王晋一命。
放王晋走的时候,潘新笑眯眯地说,“用你一条贱命换我们飞沙剑宗的少掌门的自由,是笔好买卖,我得谢谢你。”
王晋握紧了手中的长剑,痛苦在蒸腾,他却什么都做不了。
潘泽钦说,“当初你救我一次,如今我救你一次,两不相欠。”
“潘泽钦,你欠我的又何止是这一样,你永远也还不清。”
若不是他出自好心告诉了潘泽钦如何用最简单的方式破除障眼法,十大派又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地埋伏了那么多人,暴起而攻之,让长恒剑派毫无准备。
报仇失败地彻底,武道传言难以入耳,连他的生死都不过是潘新与潘泽钦博弈的筹码,他果然就是一个毫无练武资质的普通人,手拿长恒剑也成为不了第二个李非。
回到长恒山的王晋无数次想要自杀,可他想起李非,想起那三万八千四百二十一位同门,总觉得心有不甘。
王晋选择了闭关。
斗转星移,花开又落。过了不知多久,王晋终于将长恒十三剑融会贯通,银光一闪,长剑出鞘,可破苍穹。
他兴致高昂地出关,却发现,他这一闭关,竟是百年过。
那柄他一直待在身边的木剑,随风成尘,不复存在。
唯有李非门主最后传给他的长恒剑,光亮如新,渴饮鲜血。
这百年间,曾经名扬天下的长恒剑派已没人记得,而潘新生活快意,儿孙满堂,他的飞沙剑宗成了南岭最大的门派势力。
王晋决定完成百年前的复仇。
他收拾好行囊,从左云峰上转了一遭便下了山。
临行前,还是那间包子铺,王大娘已然不在了,佝偻着背招呼客人的想来是当年的王家儿子。
“二两肉包,一碗菜粥。”
王家儿子转身,看见了王晋身上那柄长剑,不可置信地说,“王门主?”
“是我。”
“您还活着,我娘知道了一定很高兴。”王家儿子将包子端了上来,“我娘说了,您来不收钱,您这是要去哪儿?”
“樊城。”
去樊城的飞沙剑宗,找潘新报仇。
“回来还来这里吃包子啊,王门主。”
王晋点点头,杀了潘新,他还要回来开门收徒重振长恒剑派呢。
吃饱上路,王晋此时的脚程很快,行了五天路,已经到了樊城外,途遇一家客栈,王晋准备歇歇脚。
结果遇上了一个人在点到即止的比武里下死手,王晋吃着菜,随手一挥,剑出直指那人的颈间,“点到即止,莫坏了比武的规矩。”
隔壁桌的剑客十分热情地和王晋打招呼,“兄弟师从哪家?这剑招厉害啊,又快又准。”
“长恒剑派,王晋。”
“没听说过,但这剑招很是不凡。”剑客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没听说过长恒剑派也是应该,他接着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要是同路可以一起。”
“飞沙剑宗。”
“潘门主刚仙逝三日您就被邀请到飞沙剑宗来参加葬礼,想必也是江湖里有名有姓的前辈了,在下刚刚多有得罪了。”
王晋一瞬间耳鸣,失了所有言语。
“死了?怎么死的!”
“还能怎么死的,老死的呗,潘门主今年都一百四十二岁了,正儿八经寿终正寝,潘门主这样好的人,这是最体面的死法了。”
剑客还在喋喋不休,王晋便夺门而出。
仇人已死,可大仇却未得报。
王晋心里堵得慌。
时至今日,他才终于明白,当年的李门主为何那样忧心忡忡,豹子成了万兽之王的眼中钉,而他说,可以取而代之。
这和李非的想法不谋而合,横竖都是一死,所以他潜心钻营十年,赌了一把,最终落得个满门被屠的下场。
王晋想要为死去的千千万万的同门讨个公道。
可如今的飞沙剑宗比当年更盛,王晋虽有把握单挑不输任何人,可光凭一个人,很难说服天下人相信自己说言非虚,那个消失了一百年的长恒剑派,是被飞沙剑宗灭的门,潘新如今的伟业是用长恒剑派尸山血海铺就的。
如蜉蝣撼树,渺小的生灵对上庞然大物。
可终究不过是时间问题。
等王晋一步一步带领长恒剑派走到与飞沙剑宗可以比肩的位置上时,他说的话才有人信。
没关系,不过都是时间的问题。
想通了的王晋回到了长恒山上,决定第二日开山收徒。
“非要赶尽杀绝吗?”
“我们曾经饶过他一命了。”
“他打不过我,这世上没人打得过我。”
“有威胁的也不行,这是规矩。”
月黑风高夜,长恒剑派的最后一人在睡梦中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杀人者吃了一口包子,躺在了尸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