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民企要公开透明。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成立的纾困资金规模是有限的和有成本的,所以寻找纾困对象、驰援资金运作管理等都需要公开透明,避免出现“寻租”和“利益输送”情况。如果纾困不得当,出现风险,甚至背上负担,最后损害的是公共利益,破坏的是资本市场生态。纾困要以大股东自救为前提。在确定纾困对象之前,地方政府或关联国企要详细考察纾困对象。看看它们有没有尽最大努力自救,甚至大股东个人生活也应纳入考察范围,例如,是否有与企业共命运的意志,其生活是否体现出应有的节俭。特别是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之外是否还有体外实体,应该成为考察重点。纾困期间股东需承担相应的甚至是额外的责任义务。随着A股市场逐渐回暖,部分上市公司股价强劲反弹,这似乎刺激了股东的减持意愿。Wind数据显示,自11月份以来,A股139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拟减持股份数量共计17.62亿股。其中不乏清仓式减持,个别企业因获得纾困资金后股东立刻减持而引发市场强烈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近期部分公司获得纾困基金后股东减持,回购掩护减持等情况频出。政府资金支持上市公司时应要求受援公司大股东不得随意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