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金融监管研究院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香帅的金融江湖  ·  【北大国发院】香帅:2025,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  昨天  
财汇数据  ·  2024年度ABS机构排名发布 ·  昨天  
财汇数据  ·  2024年度ABS机构排名发布 ·  昨天  
哈卡龙  ·  注意,这里大A可能会有熔断! ·  昨天  
哈卡龙  ·  注意,这里大A可能会有熔断! ·  昨天  
古北路烧烤哥  ·  寻找权重补跌后的新主线 ·  2 天前  
古北路烧烤哥  ·  寻找权重补跌后的新主线 ·  2 天前  
木紫午盘  ·  2025年:新机遇、新牛途! ·  3 天前  
木紫午盘  ·  2025年:新机遇、新牛途!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金融监管研究院

合规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出台,合规的你对薪酬的平均数是否期待?

金融监管研究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9-13 21:56

正文

声明 | 本文解读部分作者为金融监管研究院  申永忠  。欢迎个人转发。未经授权,其他媒体、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不得转载。



详情可咨询报告助理(手机&微信:15001717574)9月30日发货,现在预售


法询金融精品课程

【9.14-15 北京】商业银行债转股、投贷联动及股权投资创新模式

【9.23-24 上海】产业基金参与政府投融资、风控实务要点及案例解析专题培训

点击蓝色标题可获课程信息,详询张老师电话&微信 13585803262



写在前面


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水平到底怎样,各家各人自有一把尺子。

在《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协会的配套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发布后,我们还是得从外部的力量中去寻找这把尺子今后的合理度量值。但无可置疑,整个证券行业在经过市场动荡、监管约束和规则洗礼后,整体的合规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起码人人合规这个理念和合规执业这个底线已众所周知。

但从企业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来看,这需要极强的内生动力。作为经济人中的经济体,一旦风险和收益两者不平衡,自然会滑向其中一方,合规,在体内或许缺乏生存的土壤。毕竟在体内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制衡力。合规服务于证券公司组织,但却不能服务于其经济诉求,特别是当短期和长期发生冲突而其短期动力更强的时候。

今天,当三个监管成为行业监管的大旗,合规自然也冲到了前列,后面确实业务的不屑。一切,都企图以别家怎样来进一步占领自身存在的高地。从此,对立多于协作,合规被置于边缘。

最好的时候就是最坏的时候。在监管机构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多措并举为合规管理提升空间时,这是最好的时候。但越推动的往往是越缺失的,越难以自发的。从严监管需要合规管理,需要合规人员,但这种外部环境和机构内部的环境,却是合规人员最难的时候。

是时,证监会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3号 ),为配套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中证协也在办法实施前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关于合规管理的大讨论,从此开启了。

监管动态

在前述背景下,监管层考虑到行业发展和现实情况,以办法为着力点,强化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这个出台的背景和监管意图按照证监会领导的说法,可以简要梳理为:

背景部分:在系统内的合规培训中,监管层明确表示:合规为什么现在非常重要也应该是有共识的,当然合规问题实际在我们行业中间的状况怎么样,应该说大家心里还是有数的。包括从以往的状况看,合规在相当一部分机构的管控、业务中间的地位是不高的。更多地有不少还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书面上的,实际的重视程度实际的效果应该是不够的。考虑到我们前期出台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这也是经历了反复的讨论,斟酌,所以这次会议也是针对这个合规管理办法做一次系统的培训。这次之所以召开这么大规模这么大范围的这个会议,强调合规的重要性。各家机构千万不要认为把合规做好了是要证监会高兴,不是这样的,合规工作对于我们行业整体的长期发展意义非常重大。一定要打消,合规是给证监会做的这个念头。行业要想走得长走得远,提高核心竞争力,合规问题必须重视,必须上层次上台阶。

在这个背景和现实情况下,证监会从外部入手推动行业合规能力进行提升。其中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要先从外部入手:因为合规的基础太薄弱,大家普遍不遵守,在现阶段为了尽快提升我们的合规水平、合规能力,有些事情必须得做。当然了我们赋予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这样一个权限、待遇,目的是切实履责。最终目的也是能够保障机构的健康发展,目的还是这个目的。

办法和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合规管理的操作性,促使经营机构不断提升合规管理硬件水平。这也为后续合规管理做好铺垫。为了保持规则的完整性和原文规定,以下以主要条文为重点梳理。

主要内容

一、从制度层面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等落实合规管理提出了职责分配

合规管理在执行中药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对证券公司合规职责的明确

办法明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三)持续督促客户规范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六)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公司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七)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八)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

2.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的职责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本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

(三)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决定聘任、解聘、考核合规负责人,决定其薪酬待遇;

(五)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

(六)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3.对证券公司监事会的职责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监事会或者监事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4.对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责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5.对证券公司部门负责人等的合规职责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层级子公司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6.对证券公司全员的合规要求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二、切实保障和加强了合规负责人(合规总监)的合规管理中的履职能力

 1.对合规负责人的管理层级和负责机构明确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是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2.明确在章程中规定合规负责人事项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章程应当对合规负责人的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

3.对合规负责人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

合规负责人应当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律组织要求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查的,合规负责人应当审查,并在该申请材料或报告上签署合规审查意见。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或报告中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采纳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决定。

4.对合规负责人的任免做了特殊规定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解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 10 个工作日前将解聘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细则进一步明确:

证券公司免除合规总监职务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通知合规总监本人。合规总监认为免除其职务理由不充分的,有权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相关通知、决定和申诉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存档备查。

5.对合规负责人在预算层面做了特殊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合规部门人员编制的合理预算,并允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风险情况,定期或及时调整相关预算。

6.对保障合规负责人的知情权等做了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合规总监有权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范围,并于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通知合规总监参加。合规总监有权出席或列席以下会议:

(一)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

(四)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会议;

(五)经营管理层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六)各类经营管理专题会议;

(七)有助于合规总监充分履职的其他会议。

7.对合规总监的薪酬做了规定

合规负责人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得低于中位数。


三、对合规部门、人员、合规人员考核的设置明确了要求

1.在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上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设立合规部门。合规部门对合规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负责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不得承担与合规管理相冲突的其他职责。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明确合规部门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内部控制部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

2.在合规人员配置上明确了具体条件和人数限制

证券公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且不得少于5人

上述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从事法务、稽核、内部审计及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人员。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合规部门人员编制的合理预算,并允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风险情况,定期或及时调整相关预算。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证券公司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合规团队负责人或合规专员等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合规团队负责人或合规专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一定职级以上人员担任,并具有履职胜任能力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投资银行、债券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异地总部等,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3.在合规人员考核上

 合规部门及专职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 50%。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及专职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不得采取其他部门评价、以业务部门的经营业绩为依据等不利于合规独立性的考核方式。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对合规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及考核意见书面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的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建议董事会调整考核结果。

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四、明确证券公司建设统一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纳入统一合规管理体系。母子公司要注重实施统一的合规管理标准,保证合规文化的一致性,同时关注不同司法管辖区和行业的特殊合规管理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子公司应当每年向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提交合规报告,合规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合规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各项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职情况、各项业务合规运行情况、合规风险事项的发现及整改情况、下一年度合规工作计划等;

(二)子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重大合规隐患、子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事件等;

(三)证券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基本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子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制度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合规问责,并应当要求该子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合规问责;

(五)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子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证券公司应当督促境外子公司满足其所在地的监管要求。

五.对提升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和合规管理的工作开展做了特别安排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保障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及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基于履职需要,有权要求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说明、提供资料、接受检查、向为公司提供审计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等,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加以干涉或阻扰,并应当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公司调整组织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时,应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听取合规总监意见。

六、将合规事项在考核中做了明确要求

 证券公司在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要求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合规性专项考核占绩效考核结果的比例不得低于15%对于重大合规事项,可制定一票否决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问责机制,对在经营管理及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合规问责,并与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相挂钩。

因合规问责所导致的绩效考核扣分不受上述合规性专项考核比例的限制。

合规总监对合规问责有建议权、知情权和检查权。公司下属各单位应当向合规总监反馈合规问责的最终执行情况。

七、对合规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强化,履职风险和合规免责被明确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3 万元以下罚款。

合规负责人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以警告、3 万元以下罚款。


【合规免责】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避免合规风险,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追究责任。


对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负责人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尽职履行审查、监督、检查和报告职责的,不予追究责任。

【合规追责】

证券公司频繁出现违规事件或重大恶性事件的,对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从重从严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对于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或与业务部门合谋、指导业务部门规避监管的工作人员,从重从严实施自律惩戒措施。【合规人员关注】


协会在实施自律惩戒时,将区分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证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主动开展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的,协会依照本指引对证券公司及严格按照合规制度履职的工作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于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后记

合规管理在制度层面完成了,这是经营机构有效开展合规工作的依法基石。


在具体操作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类问题,在立法立规层面想要穷尽一切,也不见得最终能适应实际需要。


但,经营机构应从实质出发,把合规尽责融入自身发展之中,无论在企业文化还是企业战略,乃至企业每一步路,都多一份合规的兼顾,如此,方能营造合规的经营和发展环境,也能顺应监管的要求,最终实现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良性互动和有效监管,最终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当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从业人员都以合规为本出发,整个市场将不再探讨合规,或许,这是合规工作者的最终愿想。


还记得那句话吗?有qian谁还当合规。


当前这句话有两点:

一、合规人员的处境是何,需要经营机构的思考和监管的关注,毕竟和监管沟通的主要是合规体系。

二、合规人员的待遇,真的是要内部反思了。毕竟监管都看不下去了。按照同工同酬和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连正常的工资都达不到却要监管的力量去实现中位数、平均水平!


合规工作者为啥不能拿最高?


中位数真的能实质提高?

平均数或许会造成逆向选择!




详情可咨询报告助理(手机&微信:15001717574)9月30日发货,现在预售


法询金融精品课程

【9.14-15 北京】商业银行债转股、投贷联动及股权投资创新模式

【9.23-24 上海】产业基金参与政府投融资、风控实务要点及案例解析专题培训

点击蓝色标题可获课程信息,详询张老师电话&微信 1358580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