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对“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一事引起关注。声明解释,目前共计387件的“娃哈哈”系列商标正在申请转让至娃哈哈食品公司。商标初始登记在娃哈哈集团公司名下,但因历史纠纷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娃哈哈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长期使用该商标,并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最近,娃哈哈集团表示正在处理商标转让事件,且未对经营和资产造成不良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娃哈哈集团对“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
娃哈哈集团共计387件的商标正在申请转让至娃哈哈食品公司,但尚未完成登记备案。
关键观点2: 商标的初始登记及实际使用情况
“娃哈哈”系列商标初始登记在娃哈哈集团公司名下,但娃哈哈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长期使用该商标,并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
关键观点3: 商标转让的原因和目的
近期,娃哈哈集团为提升合规化经营,依据食品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完成商标的转让登记备案。
关键观点4: 商标转让事件对集团的影响
娃哈哈集团表示,商标转让事件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且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正文
近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对
“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
2月12日,娃哈哈集团发布
声明解释,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集团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食品公司”)。
据声明
,“娃哈哈”系列商标初始登记在娃哈哈集团公司名下。
娃哈哈
食品公司成立时,
娃哈哈
集团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
该次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
主管部门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据此,
娃哈哈
食品公司获得“娃哈哈〞系列商标所有权,
娃哈哈
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权。双方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
之后,因娃哈哈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历史纠纷的缘故,
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
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禁止转让事由。
“娃哈哈” 系列商标登记在
娃哈哈
集团公司名下期间,
娃哈哈
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 “娃哈哈” 系列商标。
声明表示,近期,为进一步提升
娃哈哈
集团公司合规化经营,通过对集团公司历史沿革的梳理,基于
娃哈哈
食品公司章程的规定,集团公司应当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
娃哈哈集团表示,
针对本次商标转让事件,目前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且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来源:@娃哈哈、长安街知事
编辑:姚欢
审核: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