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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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通往正义之路: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4-05-28 17:58

正文

本书取材于李志刚老师主理的“法与思”微信公众号文章里关于民商事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十次对谈,内容包括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思维的探讨、裁判中的法律与常理的认识、庭审中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异同、要件事实在庭审中的运用方法、诉讼文书中的法律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异同、仲裁中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异同、仲裁裁决中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案例检索中的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异同、学术交流中的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异同及民商事诉讼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法官、仲裁员、律师及法学研究人员具有共同的知识背景,其中法官/仲裁员和律师更是具有同一的工作场景,庭上的他们有对立与共识,庭外的他们更需要公开、深入和坦诚的对话,无论作者、读者还是出版方,均希望以此为契机,建立一个增进相关职业群体间理解、信任和深入沟通的平台,使不同的法律群体在对话中达到思维层面的共识。


文=李志刚、朱兰春

文源=通往正义之路: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

李志刚,江苏响水人,法学博士。曾长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后担任金融机构法务、公司律师,现为高校教师、仲裁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第三届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库专家,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家委员会委员。微信公众号“法与思”创办人。


朱兰春,安徽蚌埠人,法学博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通往正义之路

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

李志刚、朱兰春联袂新作



讨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就是要寻求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的共性,并通过法律思维和其他非法律思维之间的比较来映衬和勾勒出法律思维的多重面向。



律师负责拣选事实和法律、法官负责确定事实和法律。律师是主演,法官是导演。律师代表单方,法官统合两造。通过诉辩和审,共同办结案件。二者之间真正需要的,不是互怼,而是互相理解和沟通,寻求制度、程序、运作上的科学分工与高效协作。



本书作为一本具有实务内容的法文化图书,所涉话题既有思维逻辑层面的讨论,又有实操层面的指引,每个话题均可引起读者的探讨与共鸣;同时,本书读者可覆盖与民商事诉讼、非诉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法官、仲裁员、律师及法学研究人员等。



2023年5月开始,“法与思”分十期陆续刊载了朱兰春律师和李志刚老师的“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谈”。对谈受到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单篇平均转载量逾10次、阅读量逾4000+,并引发了对这一问题的更多讨论。不少读者提出,希望能集辑出版,以便将这一对谈的成果,通过纸媒的形式,更好的固定、阅读和传播。



在对该对谈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整理的基础上,法律出版社于2024年5月正式出版了本系列对谈的全部内容。书名经“法与思”通过公众号线下征集和作者朋友圈征集,最终结合了读者赵宏提议的《通往正义与真理》和朱兰春律师朋友提议的《十日谈: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面面观》,最终确定为《通往正义之路: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



我个人曾有法官、公司律师的职业经历,在不同的职业场景中,对法官及律师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有不同的观察,因此,内心一直有个愿望:为增进两个职业群体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沟通效率,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朱兰春律师以《法官如何裁判》为博士论文选题,对民商事裁判思维、特别是最高法院民商事法官的裁判思维有深入的研究。作为微信好友,朱律师经常会把他的一些演讲的微信文章分享给我。2023年5月12日,朱律师给我发来他的最新演讲《律师视野下的法官裁判思维——以最高法院为例》。我拜读后,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观察和思考。但可能主要是单向的观察,如何能有一个双向的互动、观察及对谈,可能有利于深化不同职业群体对法律思维的共性和差异的认识。于是便提出,以微信文字对话的方式,围绕民商事诉讼中的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做一个系列对谈。


我的提议得到了朱律师的积极回应,并共同商定,系列对谈主要定位于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 1.法官与律师思维的差异;
  • 2.各自对对方的期待;
  • 3.如何精准对话,高效庭审和办案;
  • 4.共同体构建与法治提升。


在此基础上,我们分别列一个系列对谈的具体提纲,综合商定后,确定十次对谈的主题和提纲。每个主题的谈话容量大概在一万字,十个专题,正好是一本书的体量。


朱律师和我都是行动派。商定完大纲后,从5月14日起,对谈即拉开序幕,并且有序推进。由于我们各自有其他工作任务,故大部分的微信对谈交流,实际上都是在深夜、甚至是凌晨进行的。但无论多忙,我们都是抱着非常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思考、严谨呈现,并严格按照对谈时间表推进。


5月19日,第一个主题的对谈出炉。对谈内容在我个人的微信公众号“法与思”上刊载后,引发了业界诸多的关注和反响。单篇阅读量近万,并被近二十个微信公众号转载。四级法院的多位法官发来微信或者打来电话,表达对对谈议题及内容的关注和思考,并有多家出版社来电沟通出版意向。


随着第二期、第三期的推出,对谈引发了更多的关注和讨论。这背后的原因,我想,并非是靠标题党吸粉,而是让更多的法律人,看到、听到了我们对民商事诉讼中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思维的深度思考、坦诚对话,以及为增进这种理解、实现高质量对话所做的努力。


在系列对谈的进行过程中,我们还有幸邀请到了对要件诉讼、案例检索有深入研究的许可老师、段清泉老师、黄文旭老师,共同就相关问题,进行更为深度的探讨,为读者提供更有意义的镜鉴和参考。


至2023年7月25日,十期对谈圆满画上句号。仅就“法与思”的公众号统计数据而言,单篇平均阅读量4000余次,单篇平均转载量近10次。在法律人群体中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一位中院院长在朋友圈留言:“连续拜读,收获满满”。曾经听过我的课的一位杨律师,在他的朋友圈转发了第十期的对谈内容时,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一路追看,十期,寓意着十全十美,唯一遗憾的是对谈终结。这样高质量的对谈,细细品味,意蕴悠长,让人无限沉思。期待对话早日结集面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的书名,也集中了诸多热心读者的智慧。共有40多名“法与思”微信公众号读者、朱律师的好友、我本人的好友,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私信等方式,帮助我们设计本书的书名。在此,我们谨向所有热心参与,为本书设计书名的读者、好友,致以诚挚的谢意!本书最终定名为《通往正义之路——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十日谈》,主要构思来源于读者赵宏所拟的《通往正义和真理之路》以及朱律师好友所拟的《十日谈: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面面观》。最终定名为《通往正义之路——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意在强调:无论法官还是律师,都是法律人,都是追寻公平正义道路上的“同道中人”!


感谢法律出版社及张珺编辑,在第一时间相邀,能让我们的这个系列对谈,集结成书,尽早于读者见面!如果这种对谈的模式能够受到广大读者的广泛认可,我们将考虑陆续推出新的对谈系列。


感谢朱律师对法官思维的持续、深入思考,给我带来的启发。说来大家可能不相信,我和朱律师因为同在一个专业微信群,而成为“微信好友”,但素未谋面。直至本书的十个专题谈完,我们也还处在“微信好友”阶段,尚未见过面。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公开、深入和坦诚的交流。我想,这也许就是法律人之间的“君子之交”吧。


由终及始。 系列对谈结束,我们希望通过不同职业群体思维对谈的方式,引发对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思维这一问题的更多关注的目的,已经实现。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思考和实践推进,仍将持续。相信这样的对谈,能够增进法官和律师职业群体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沟通交流,乃至于共同推进“民商法律人的理想国”、“法治国”的构建!



在中国,几乎每个诉讼律师,在其职业生涯中,都会反复遭遇当事人的灵魂之问:你认识某法官吗?置身于中国的语境里,相信每个人都明白,此处的“认识”,当然有特殊的含义,既不是一面之缘的点头之交,也不是乏善可陈的泛泛之交,因为在当事人看来,那都不叫“认识”。


如此屈原式天问,确实非常棘手。律师如何回应,实在值得玩味。不回答或者支支吾吾,显然是不行的,但不管怎么回答,似乎都是有问题的。若作干脆型回答:“不认识”,当下的疑问是:要你何用?若作神秘型回答:“铁哥们”,此后的危险是,你想干嘛?


长期以来,无数律师陷入此囚徒困境,在明晃晃的商业机会和白森森的执业纪律之间,狼奔豕突,难以突围。


作为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的律师,我又是如何回答的呢?


芝诺悖论提醒我,沿着当事人预设的思维轨迹,古希腊的赛跑英雄阿基里斯,永远也追不上乌龟。只有转换思维,才能真正破壁。


首先,我会反问:什么叫“认识”?抛出这个问题本身,意味着对“认识”的重新界定,这是走出惯常思维的开始。放大一点说,重新下定义,是律师掌握主动权的标志,也是律师思维成熟的体现。


其次,我会告知:现实生活不认识,法律世界很熟悉。具体而言,和某法官既不相识,更无深交,但了解他/她的经历、学识、性格、观点、著述、庭审风格和裁判特点,乃至他/她的成绩与挫折,进步与失落。当这一切娓娓道来、如数家珍时,请当事人自己判断,透过这种研究视角,究竟算是认识呢,还是不认识?


绝大多数的当事人,都是有人生智慧的,一切尽在无言中。


我与李志刚的相识,就是这种意义上的认识。


他还在最高法院民二庭任职时,刊发于《商事审判指导》(总第37辑)的专文《商事审判理念三论:本源、本体与实践》,让我研读再三,也记住了作者的名字。此后,又陆续读到更多他的著述,印象愈益加深。


2019年11月,最高法院九民会议纪要发布后,我于第一时间在律所作了宣讲,因不同于大多数就事论事型的业内解读,文字整理稿流传颇广。不久,读到他领衔主编的专著《<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专题解读与实务指引》,以及他撰写的导论《商事裁判的理念与方法——<纪要>的释法路径与实务运用》,其中诸多观点,与我不谋而合。


2021年5月,我的博士论文第二次再版时,他主编的《民商审判前沿:争议、法理与实务——“民商法沙龙”微信群讨论实录》(第一辑),已作为重要参考文献列入其中。


或许,这就是我们思维交集的开始,此后的一切顺理成章,进而又延伸至许可、段清泉、黄文旭诸君。彼此素未谋面,却不妨碍深入讨论,这种新型的学术交往,很有点象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笔下的“想象的共同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也印证了巴尔扎克的名言,“人们若是一心一意地做一件事,总是会碰到偶然的机会的。”


律师与法官两大群体的思维方式,殊值研究,但又缺乏研究。本书立足于司法实践,同时又不限于实务层面,从专业对话和思维接轨的角度,力图触及和探讨更为深层的内容,已经引起法律人的普遍关注,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引发更多的类似交流。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仅需要自发性的十日谈、百日谈,更需要机制化的十日谈、百日谈,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中国法治文明的进程,无非是理性商谈的进程。正如民主是个好东西,理性商谈也是个好东西,它是法治文明的精髓和底蕴,也是文明社会的正当性证成,但我们对此还很陌生。考虑到中国的现代法律体系,总体而言是移植性的,但思维方式却是本土性的,移植对象与运作主体之间的激荡,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置身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法律人如何自处,又如何相处,非深长思之,而不能泰然处之。


是为序。



通往正义之路

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十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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