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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澳大利亚干过这么多令人羞愧的事!

要资讯  · 公众号  ·  · 2020-12-02 23:4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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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刀剑笑&刀小胡


过去24小时,持续发酵的中澳漫画事件又有新的进展。


一边,阿富汗主流媒体《阿富汗时报》以社论形式发声,欢迎中方谴责外国军队非法杀戮行径。同时呼吁更多国家站出来,支持将澳方凶手绳之以法。



另一边,美国国务院终于公开下场帮腔澳大利亚了。跟法国和新西兰一个套路,美方闭口不谈澳军残杀阿富汗平民的罪恶,而是倒打一耙,攻击中国“借助散布虚假信息打击澳大利亚”。


颠倒黑白并且反咬中国,澳大利亚及其盟友用心再明显不过。


但他们越是转移视线,我们越需让事件回归本质。


本质是啥?是澳军在阿富汗犯下铁证如上的暴行,是堪培拉表现出遮掩甚至包庇的倾向,是阿富汗人民越来越担心正义无法得到伸张。


1


连续两天,阿富汗时报都把这篇社评放在网站首页的置顶位置。

整体读下来,社评中有三点让人印象深刻。

首先就是作者感到狐疑,尤其是对澳总理莫里森竟然要求中方道歉,很有点摸不着头脑。

文中说,有关澳军特种部队残杀阿富汗39名无辜平民的“爆炸性报告”一经曝光,立即招致国际社会广泛批评,阿富汗官员也已有了明确表态。

“但是”,注意,这是阿富汗时报社评自己加的转折:

偏偏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一站出来谴责澳军暴行,澳总理莫里森就“立即”火冒三丈要求道歉。

一个“BUT”,道出了社评作者的不解。

事实铁证如山,其他国家也都能谴责,怎么就中国不能谴责呢?到底是谁在找事呢?

陈述这些事实之后,阿富汗时报马上亮明态度:

中方表态前所未有而且非常及时,阿富汗人们热烈欢迎,并且希望其他国家也能效仿中方表态。

在狐疑和欢迎之后,阿富汗时报这篇社评最想表达的一个态度,就是希望确保对阿富汗平民施暴者“绳之以法”。

按理说,来自受害当事国的声音应该引起国际舆论广泛关注。但不出意外,阿富汗这篇社评没在西方媒体上引起任何波澜。

相反,美欧媒体配合一些反华政客继续上演颠倒黑白的戏码,整齐划一地将矛头对准中国。

继美国家安全委员会昨天说白宫将在本周招待会上使用澳大利亚葡萄酒后,美国务院也在几个小时后跳了出来,做出更加明确的表态。

它的副发言人卡尔·布朗一连发布3条推特,指责中方“篡改图片”“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其他国家”,再次给中国扣上了搞“胁迫外交”的脑子。


这位布朗先生言之凿凿,但我们篡改啥了,有啥假的?

首先这可是一幅漫画啊,不是他所谓的“图片”,更不是所谓被改过的照片。其次,漫画一般都有一定艺术夸张。但相对于其他很多漫画,这幅已经够“写实”的了,是根据澳大利亚军方自己报告披露的内容画出来的。

美国务院这番表态,既不提澳军残杀阿富汗平民的铁证,又混淆其他一些事实概念。

为了转移视线和反咬中国,澳大利亚及其一些盟友已经把良知和道德底线,抛的远远的了。

2


莫里森等在舆论上胡搅蛮缠,不会得逞。

正如阿富汗媒体社评所说,当前摆在第一位的问题,是将澳军残杀阿富汗平民的责任人绳之以法。

但无论半个月前澳军方公布的调查报告,还是澳政府的后续反应,都让人怀疑堪培拉是否真心要为罪行负责。

半个月前报告一公布,有人就发现了问题。

比如报告第二部分,本应详细介绍对澳军不当行为的指控以及是否得到证实,但这部分内容,却被高度删节了。

澳国防部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它“包含实质性内容,在现阶段发布可能会损害潜在的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安全分类信息。”

这被广泛质疑是在故意遮掩更多令人震惊的事实。

不过,光是已经曝出的真相,就已足够令国际社会震惊。

根据驻阿澳大利亚士兵头盔上小型摄影机拍摄的画面,一名蜷缩在田野、明显没有攻击意图的阿富汗男性平民,遭澳特种部队军人连开3枪身亡。还有画面显示,士兵用步枪瞄准几公里外的村庄,开枪前还嘲笑道:“想让我放过这些蠢货吗?”


撰写报告的调查人员说,他还听说有士兵只是因为“怀疑”两名14岁男孩是塔利班成员,就未经查证直接把他们割喉放血,完事后还炫耀:“男人就是有这种嗜血的欲望。”

罪行铁证如山,辩无可辩。

澳大利亚从国防军总司令到防长甚至总理,都已公开承认并向阿富汗人民“真诚且毫无保留地”道歉。

歉是道了,道歉画面也在国际媒体上占了好几天的头条,但到了真正重要的处理环节,澳方却暗示,对于澳军队在阿富汗犯下的罪行,国际刑事法院没有管辖权。

报告指出,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十七条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只有在一个国家没有真正调查和起诉犯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罪行的情况时,才行使其管辖权。”


换句话说,除非该国不能或不愿提起诉讼,国际刑事法院才可进行干预。但现在澳方已经表示,相关案件会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处理。

这些表态和行动表明,澳方实际是在“保证”,犯下这些反人类罪行的澳大利亚士兵,只能在澳大利亚国内接受审判。

不过,这一点在国际法层面根本站不住脚。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驻阿澳军滥杀平民的行径,是符合《罗马规约》关于战争罪定义的。

《罗马规约》2002年生效,国际刑事法院有权管辖2002年后在缔约国境内发生或由缔约国国民所犯的罪行。澳军罪行主要发生在2012年至2013年间,而且澳大利亚和阿富汗都是《罗马规约》缔约国。

因此,国际刑事法院完全由权审判犯下恶行的澳军士兵。

3


签了《罗马规约》的堪培拉,不会连这个都不明白吧。那么它急着把审判自己士兵的事一下全揽过去,就很让人质疑其动机了。

毕竟审判在澳国内进行,操作空间可就大多了。

首先,西方国家掩盖本国士兵暴行,这样的案例已有不少。除澳军外,驻阿富汗联军中的美国和英国部队,也都有过非法杀戮平民等指控。

但相关案件在美英国内的审判,最后都不了了之。


之前,一个英国海军陆战队士兵涉战争罪的上诉案,还以被告无罪收场。BBC《广角镜》节目去年也曾披露,英方未能就英国特种部队非法杀戮行为的可靠证据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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