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这是高层会议在两个月内第二次提及长效机制问题。
“在两个月内第二次提到了房地产的长效机制问题,表明中央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力度加大了。”4月26日下午,上海城市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迫切的理由源于,即便热点城市限贷、限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房地产市场存在深层次矛盾尚未有效解决,一、二线城市的房价高企和三、四线的库存加大的压力仍然较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室副主任刘卫民也认为,中央还在积极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且力度加大;要把诸如信贷政策等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结合起来,现在是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
实际上,提出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目标,在中央召开的至少有5次重要会议上均被重点提及。
除了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外,今年2月28日中央财经会议对“房地产”首提“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其中包括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016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五大手段,研究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研究建立楼市长效机制;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到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发展不能只靠一时的应急调控政策,关键是如何在短期内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关系,并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4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据媒体报道,专家提及的长效机制可能既包括人地挂钩、动态调整土地供应、棚改货币化安置,也可能涉及房地产税、70年产权、限购政策的定位、租赁市场的发展、土地市场的供应规则。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在供地、金融、财税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其中,土地制度上,要完善土地招拍挂配套制度;金融制度上,要建立“多层次、普惠制”的住房金融制度;财税制度上,要完善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财税体制。此外,还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以释放新市民群体的购房需求。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加快研究建立”,到今年3月公布政府工作报告的“加快建立和完善”,再到本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加快形成”,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态度出现微妙变化。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4月18日公开表示,目前国家正在抓紧时间,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保证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熟的时候可以付诸实施。对此,有专家分析称,宁吉喆提到“国家正在制定”,可能是发改委牵头来做,住建部参与,再提交给中财办,形成初稿提交决策层定夺。
華夏時報 —思想创造价值—
▶微信 | chinatimes
▶微博 | @华夏时报 @水皮
▶网站 | http://www.chinatime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