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约为50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每年递增工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月休假8天的标准,对未及时安排休假的专职消防员,按照80元/天人的标准发放未休假补助(最高补助4天)。
同时,与通过招录考核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结业考核,实习期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予以转正。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招录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直接套取对应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衔级,并享受相应的等级工资。其中,从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退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套取对应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衔级,并保留其原工作职务,不再设试用期。
(三)退役士兵招录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服役年限,套取对应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衔级,并享受相应的等级工资。
(四)拥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能够正常值车后,享受1000元驾驶员岗位补贴;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并提高一个工资等级。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伙食费、服装费、住宿费用全免,食宿由单位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六)综合素质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择优选拔担任站长、政治指导员、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岗位,享受相应岗位补贴,优先推荐入党、学车,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