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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第四天了,您备案了吗?区块链圈子的项目方为此好像有点头疼。
备案这项操作类似于招安的谄媚,怎么能将自己轻易送进监管的笼子里?另外,不备案似乎也天理难容,因为大家都在为《规定》叫好,更为恐怖的是漫长无期的忧心冲冲,没有“合法”的牌面撑一会儿,将来会不会“死”得最惨?
说到底,“尬”并不来自于此次《规定》,而是贯穿于区块链发展的始终,从中心化交易所到处寻找牌照安家到STO的停滞不前,
问题的本质始终都没有变,即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如何面对人治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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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的项目仍在观望中
今年1月10日,《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发布,(规定全文:
http://www.cac.gov.cn/2019-01/10/c_1123971164.htm
)
;2月15日,该《规定》正式生效并施行。
来源:中国网信网
早在去年10月份,国家网信办就为《规定》的出台未雨绸缪,2018年10月19日,国家网信办就曾发布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后来各地的网信办都曾召开会议邀请区块链项目方到场分享意见。
此次,《规定》的出台是继2017年9·4文件和2018年8·24文件之后,国家在区块链规范管理方面的又一个大操作。
据了解,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已于1月28日上线运行,部分企业在春节前就已经进行备案申请。
以《规定》正式施行的时间点来看,第四天了,大家真的有在积极提交备案信息吗?
昨日,哔哔News做了个简单的抽样调查,调查样本为圈内28家区块链公司,涵盖公链、钱包、矿池、DApp等项目。
调查结果发现,仅3家企业明确已经提交备案材料,占比10%;5家企业表示会在近期备案,占比18%;另外有9家企业没有给予答复,占比32%;其余11家企业均处于观望状态,占比达到39%。
前几日,互链脉搏也做了类似的调查,他们的采访对象集中于京东、腾讯、华为、百度、蚂蚁等大型互联网公司。据了解,20%企业已提交备案信息,超过45%的区块链企业正在积极推进填报备案信息,另外还有35%的企业仍持观望态度。
从占比来看,在是否提交申报材料的态度上,原汁原味的区块链公司显然比传统互联网公司要犹豫一些。
- 02 -
备案是自首行为吗?
相比于积极提交备案材料的项目方,还在犹豫的项目方似乎考虑得更多,矛盾的心理也暗示了他们对“监管”的困惑。
困惑类型主要分为四种:一是,是否属于备案之列;二是,到底该如何备案;三是,备案可能是一件弊大于利的事情;四是,备案没什么意义。
困惑一:我需要备案吗?
《规定》最先出台的时候,最先骚动的不是项目方,而是区块链圈的媒体,因为仅看《规定》的标题“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圈内人士会理所当然地将“区块链信息服务”与“区块链媒体”关联起来。
为此,哔哔News紧张了好久,一直在倒计时申报材料的时间。在我们做抽样调查期间,也有人反问我们,是否进行了备案,直到昨天结束,哔哔News才确定自己是不需要备案的。
细看《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规定》第二条
不少媒体对需要备案的主体做了进一步的解读,
需要备案的主体其实包括三类,基础设施提供方(包括矿池、云挖矿以及节点);应用运营方(包括钱包、区块浏览器以及其它类型的应用);技术提供方(包括Baas信息和其他信息)。
因此,可以看出,此次监管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即对基于互联网的区块链媒体多次监管以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信息传播同样也要受到监管。
目前的区块链媒体,包括哔哔News,基本上是基于APP,基于非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经营,另外,经营区块链培训的机构,都不属于此次《规定》的监管对象。
另外,INT大中华区负责人原野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INT项目的注册地是在新加披也需要备案吗?当然,怀有此类困惑的不止是原野,还包括注册在香港,以及海外的项目。
对此,比特律创始人朱鹿杰表示,向境内提供服务的项目就需要。言下之意,如果不是向境内提供服务,则不需要备案。
哔哔News在这里提供一份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备案自查图,大家可以对照,看是否需要备案。
By 中伦律师事务所金融科技团队
区块链著名律师蓝领认为,大部分从业者其实不需要去备案,只有与区块链发生技术上交互的人才需要。有两点内容:一是业务经营是为别人提供服务,二是这些服务涉及与具体某些区块链的交互。
备案界面
困惑二:到底该如何备案?
另外,有的公司因为没有在网信办的官网上找到提交备案信息的端口,因而没有及时备案。
据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上并没有设置“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的端口。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需要在新的网页上打开,官方网址为:
https://bcbeian.ifcert.cn/
困惑三:备案是自首吗?
事实上,相比于前两种“操作上”的困惑,第三种困惑是从项目自身的利益考虑,担心提交备案可能是弊大于利的事情,所以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一位EOS钱包创始人告诉哔哔News,他们还没有备案,不做领头羊,因为钱包里边有菠菜DApp,DApp不太好备案。
一位矿池的CEO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回忆一下P2P,提交之后可能是捧杀!”他还不失玩笑地说道:“政府做事从不按套路出牌。”
一位交易所创始人表示,正在筹划搬迁境外,因此不需要备案。他无奈地说道“没机会合规了。网站访问不了,只能全面拥抱海外市场。不出海死路一条,海外用户总量大。”同时,他补充道:“备案类似自首的行为。”
一家头部的交易所同样表达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犹豫:“目前还没有提交呢,我们内部明天会再讨论一次,之前简单讨论过。”
困惑四:备案真的有意义吗?
相比于前三种困惑,第四种困惑甚至对《规定》的本质都提出了质疑。
某公链项目方的运营表示,“
我个人不倾向备案,因为我本来就很反监管的,要不然我就不做区块链了,迎合政府和监管,我觉得是违背了区块链的初衷,我还不如不做区块链。
”
来自微博
事实上,有这种想法的并非少数,博主@易杯酒在玩耍也嘲讽了《规定》出台的意义,他认为,备案的行为类似于招安,接受备案就意味着承认区块链项目本身的中心化属性,而这一点是与区块链的精神相违背的。
《规定》第十七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另外,网信办还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因此,提交备案,类似于主动将自己送进监管的笼子里,项目发展的掌控权突然有了极为权威的外部机构介入,这当然会引起项目方的担忧。
不过,蓝领也对备案是否能执行下去提出了质疑,“
《规定》应该执行不下去,监管部门根本没摸清楚对于新事物如何监管的方法。但可能会有些不入流的机构去故意备案下给自己贴金,或者某大的集团找个边缘业务部门去备案以实现貌似表面合规。
”
最后,关于大家为什么处于观望态度,比特律创始人朱鹿杰的答案值得玩味:“行业没有之前那么火爆了,监管层也许也在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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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备案了,流程挺简单的!
当然,相比于一些项目方的犹豫,部分项目还是选择了提早提交备案资料。
事实上,《规定》刚出台的时候,不少圈内人士都中肯此项监管,因为这是国家对区块链规范的又一举措,区块链生态也将朝着更为合规的方向发展。总体来说,这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根据已经提交备案的申请人来看,备案的过程还是比较容易的。
主要包含三项步骤,进入官网后先注册,依次填写申请主体信息、负责人信息、服务信息,提交完成后,等待审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