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全文对外公布,在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提出:
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有效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
到2020年:
● 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
● 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
● 打响“清新福建·颐养福地”养老品牌
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
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建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力争
到2020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齐全,并覆盖全省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
。
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
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
探索互助式养老等新模式,
引导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养老
。
采取
政府补助、社会捐赠、老年人缴费等办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
,继续建设并管理好农村幸福院。
加大对失独、残疾老年人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基本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
加强
居住区无障碍改造
,完善适老化配套设施。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
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
,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
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孤寡、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力争
到2020年民营养老床位占全社会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
。
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养老机构,
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
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着力提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
加强
异地养老机构互助合作
,开展
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
等服务。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搭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确保
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保部门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创造条件
将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
加快发展服务老年人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构建集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于一体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推动
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完善老年病科
。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社区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整合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重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安宁养护服务,营造舒心养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