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大咧咧逆行插队。
正常行驶的林先生蒙圈了,未能及时乖乖让道。
路虎女开始示警,按了一声喇叭,林先生也按了一声。
这下触了龙鳞,捅了马蜂窝,路虎女勃然大怒,路虎成了路怒,非要强行插队,导致追尾前方的大巴车。
路虎女怒发冲冠,迁怒林司机没有让路,直接下车,疯狂辱骂,还不解气,最后竟打开林先生的副驾驶,左右开弓,疯狂输出,连扇林先生十几个耳刮子,把林先生打得口鼻流血,林先生并未还手,全程保持克制,垂着手,任其殴打。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称,对涉事女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事件发生后,网络引发了更大的热议。
路虎女为何如此嚣张?
林先生除了被动挨打外,还能有什么好办法?
法律为何不保护好人?
我们先说第一个问题,路虎女为何如此嚣张?
一是个人的习惯与性格。看过电视剧《蜗居》的都知道,宋思明说过,“每个霸气的男人都想拥有一辆路虎。”论气场,路虎揽胜就没有输过。一个小女子开路虎,摆明了这就是她的性格特征,霸气嚣张,不管不顾,不服就干。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这种性格发展下来,就是视法律为无物,不遵守交通法规,轻视法律带来的后果。
三是情绪管理能力差。我们可以看到,不遵守交规,所以要逆行。别人不肯相让就会暴怒;强行插队,强行插队导致撞车;撞车之后又迁怒他人,迁怒他人还要行使暴力;行使暴力,还挑衅他人,放出狠话。“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这一切的背后就是情绪管理能力差。
四是特权思想作祟。我们常常认为特权是官位导致的,所以网友们刚开始到处寻找官人,后来一一被辟谣,不能伤及无辜。
他们可能忘记了,其实富贵也是滋生特权的一部分。路虎女会觉得,老娘是开路虎的,你这个小破车跟我挤什么挤?老娘有的是钱,这些我都可以摆平,“逆行怎么了?打你怎么了?打你就得挨着。”
网友找到了路虎女的视频号,果然豪横,不差钱。
她有两大爱好,一是隔三差五旅游散心,近期去了三亚、西藏、东北等;
二是路虎女酷爱品酒,每天品尝的,不是茅台,就是XO等名贵酒……好家伙,这些钱从哪来的?口气这么大,上面肯定有人。
但她这次打的是一名退役军人,林先生之所以没有还手,他是一名军人,军人对自身有严格要求,军人的拳头保家卫国,不打女人;
还有车子后座有自己的女儿,父亲要给女儿做榜样;
还有一点,他没有说,当时很多人都在提醒他,千万不要还手,一还手就是互殴。
这就导致了两大奇观,一是事情发生时,防卫成本明显高于违法成本。违法者肆无忌惮,防卫者则要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就被定性为互殴,或者是防卫过当。
二是事情发生后,维权成本明显高于违法成本。正是这些奇怪的规定,使得当事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变得缩手缩脚,畏首畏尾,也使得旁观者,路见不平不敢吼,只好埋头赶紧走。
“事实上,中国人骨子里充满了爱和温暖,有天然的古道热肠。中国文化传承的深厚底蕴,让每个中国人本性就有讲求公平公正的朴素认知。”
从法律来说,针对他人的人身侵害,适度的还手既是对不法侵害的正当回击,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理应得到法律支持。
法律应该维护最先被害一方的权益,而不是强人所难地要求被打者克制忍让。处理这类事件,绝不能模糊互殴与防卫的界限,更不能不分轻重对错,各打五十大板。
如今退役军人林先生还在医院里,不还手是军人的克制,不和解是男人的尊严,他将继续提请行政复议,为自己讨回公道。
原来他被打得口鼻流血,不仅是耳光,还有路虎女打耳光时手里的手机,不仅是扇耳光,还有手机砸,难怪口鼻流血。
网友们现在的意难平是,如此嚣张的女人,交通逆行,追尾大巴车,对交通疏导人员推搡打骂,出口不逊,两次殴打林先生,致使林先生口鼻流血,为什么仅仅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警方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
根据前者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的,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