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9日)下午,广州客运段对网传“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早产”一事进行了回应。专家表示,这个事件中,铁路部门和行李箱的主人都需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铁路部门承担全部责任,铁路部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李箱的主人追偿部分过错侵权责任。
近日,网友张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反映,1月22日自己在动车上被突然掉落的
行李箱砸中腹部
,导致
孩子早产离世
。这个行李箱放置在贴有“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安全标识字样的行李架隔断处。
昨天(2月19日)下午,广州客运段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回应,表示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立即广播寻医,配合医生旅客开展现场救治,后续将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源自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承运人
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
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伤亡是
旅客自身健康原因
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
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
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锋分析,
铁路部门和行李箱的主人
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铁路部门没有尽到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行李摆放的问题,结果导致行李砸向了孕妇,所以铁路部门没有尽到安全运输责任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第二,行李箱的主人把行李放在了不应该放行李的地方,导致行李掉下来砸中了孕妇,所以说行李箱的主人属于“旅客有重大过错导致其他旅客受伤”的情况,行李箱主人也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铁路部门和行李箱主人之间的责任大小,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划分。乘客张女士可直接要求铁路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后续由铁路部门向行李箱主人追偿。
张建锋介绍,这个事件需要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
、提供的证据、双方的陈述等来
区分他们之间的责任大小
。因为这个事件它的主法律关系是铁路运输合同关系导致的乘客受伤,所以受害的旅客可以直接要求铁路部门承担全部责任。铁路部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以向行李箱的主人去追偿过错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的划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
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张建锋表示,铁路运输部门一定要尽到安全保护义务,要定时巡查才能够发车;乘客一定要注意,不能把自己的行李放在不应该放的地方;第三,我们要关注自己的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如果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向服务人员寻求帮助,避免造成损害。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规定,行李架、大件行李存放处物品摆放需平稳、牢固、整齐。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提示,旅客乘坐火车出行时,在
行李摆放中要注意行李架的使用安全
。
王鹏说,注意行李架连接处,比如说凸起或者凹陷的部位不宜放行李,尤其是列车摇晃的时候行李容易滑落。行李要顺着行李架的方向摆放,不能超过行李架的边缘,同时行李上的物品不要堆叠,要尽量放平稳,防止列车摇晃的时候物品掉落砸伤下面的旅客。
需要注意的是,水桶等圆形、弧形的物品和超大、超长物品不能放在行李架上。王鹏提示,
水桶、婴儿车、小推车
等这些物品
不能放在行李架上
,以免列车摇晃的时候发生滚落。另外装有生鲜食品的泡沫盒也不要放在行李架上,以免汁水滴落弄脏衣物。比较重的行李或者铁器、易碎品等可以放在座位下方,也可以放在大件行李存放处。
记 者 | 王 楠
编 辑 | 孙 媛
主 编 | 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