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的理由。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或多套房产者,初中学区以 “ 小六归口 ” 时选定的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或多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 A、B 两套房,如果 “ 小六归口 ” 时学生选择初中在 A 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 A 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 A 房学校和 B 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房子的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学区也以 “ 小六归口 ” 时选定的学校或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房子所在学区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也就是说,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 “ 小六归口 ” 时学生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的房子,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房子所在学区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 “ 指标到校 ”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