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质及代理
在进出口墨西哥前,进出口商需要完成联邦纳税人登记并拥有有效的税务号码(Registro Federal de Contribuyentes, 或RFC)、具备电子签名(Firma Electrónica)、税务合规证明、经墨西哥税务总局验证的税务住所(Domicilio),以及用于税务目的的邮箱等。同时,向墨西哥境内进口产品前需在进口商官方登记册(Padrón de Importadores)登记相关产品,特定产品还需申领特别进口许可证;同样地,向墨西哥境外出口产品前则需在出口商官方登记册(Padrón de Exportadores)进行登记,如出口包括酒精饮料及加工烟草等在内的特定产品,则需要在特定产业出口商登记册中登记。
与中国海关允许收发货人自行申报不同,墨西哥的进出口商均需通过报关行(报关代理人)向墨西哥海关提交海关进出口申请并办理清关(包括临时进出口货物的清关)手续,以确保满足进出口流程的所有要求。
(二)进出口文件
进出口墨西哥的文件包括:用于清关的报关单(Pedimento),应详细说明进出口货物的性质、数量和价值;商业发票,其必须准确且详细说明进出口货物的价值,其对于海关估价以及确定适用的关税及税费至关重要;装箱单,每箱进出口货物均需提供详细的装箱单,其有助于验证货物的内容并确保所有物品在海关流程中均已清点;提单,其由承运人签发,用于确认货物的收货和交付;原产地证书(其应包括有关证明人、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货物描述和关税分类、原产地标准、全球期限以及授权签字和具体声明的信息,特别是如产品原产于墨西哥且目的地国家有关税优惠);质量认证文件,对于某些类别的进口货物,需要证明符合墨西哥产品安全和性能法规的文件,而出口商必须提供文件证明货物符合目的地国家的产品安全和性能法规。
其中,进口某些敏感产品,例如化学品、药品或农产品,可能需要额外的许可证并遵守特定的法规;出口某些产品可能需要特定的出口许可证,特别是如果它们受到国际法规的管制,例如两用物项或某些技术。
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报关代理、货运代理以及进口或出口货物的相关人员有义务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传输相关信息作为附件,并且为了财务审计的目的,所有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文件必须至少保存五年。
(三)标签及标记要求
墨西哥对各种产品都有标签规定。所有准备在墨西哥零售的产品在进口前必须贴有西班牙语标签。这些要求通过墨西哥官方强制性标准(Normas Oficiales Mexicanas 或 NOMs)制定和修订,通常在入境点是强制性的,在某些情况下可通过墨西哥自主性标准(Normas Mexicanas或NMXs)加以补充。货物可能受特定的墨西哥官方强制性标准(例如,涵盖纺织品、鞋类或玩具等特定类别的货物)或规定一般标签和包装要求的墨西哥官方强制性标准的管制。
受墨西哥官方强制性标准约束的货物的具体进口清关要求因标准的不同而异。例如,根据某些墨西哥官方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墨西哥当局要求产品上的标签只包含必要的商业信息,并在入境时按照特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将额外信息附加、缝制或以其他方式粘贴在产品上。而针对某些其他强制性标准,为了验证是否符合所有适用的商业信息要求,进口商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在清关时展示带有所需商业信息标签的货物,以供海关当局验证;或在清关时向海关当局展示带有所需商业信息标签的货物,同时提供经过批准和认可的合格认证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副本,以供海关核实。
(四)进出口税费
与进口报关相关的海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一般进口税(Impuesto General de Importación或IGI,其以三种方式表示:从价((Ad Valorem)、具体(Específicos)、混合(Mixtos))、海关手续费(DTA,一般税率为0.8%,如货物根据特定自由贸易协定进口,则使用固定税率,其计税基础为货物的CIF价格)、增值税(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或IVA,一般税率为16%,但有特殊情况可适用0%税率或免税,比如书籍、杂志和食品;计税基础为进口货物的CIF价格加上支付的所有关税和其他税款)、其他税费(根据进口货物的种类,可能需额外缴纳的税费,如:生产及服务特别税(Impuesto Especial sobre Producción y Servicios或IEPS))、新车税(Impuesto Sobre Automóviles Nuevos,或ISAN)、反补贴或反倾销税(Antidumping))。
与出口报关相关的海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一般出口税(Impuesto General de Exportación或IGE,任何参与从墨西哥领土提取货物(无论是临时还是永久性的)的人都必须缴纳该税)、预审费(PRV,为核实报关单上记录的数据是否符合国家海关总署规定的标准而支付的费用)、预审开支(CNT,该费用支付给预审核公司,海关申报表中需注明CNT,并与每月支付给委托代理人的费用分开)、海关手续费(DTA,为公共领域资产的使用以及国家在海关业务中提供的服务而设定的费用)。
(五)商品归类
墨西哥的《一般进出口关税法》(LIGIE)和TIGIE税号构成了一个产品分类和编码系统。《一般进出口关税法》第一条中规定了12,498个税则号列,作为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分类的依据。此外,该法还详细规定了每种产品归类的22个部门,包括“纺织材料及其制品”“机械和仪器、电气设备及其部件”“光学、摄影、电影、测量、检查、精密、医疗或外科仪器和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4月23日起,中国向墨西哥出口的544项产品中,36类HS二级分类和170类HS四级分类的产品面临额外关税。通过将2023年这些产品的出口总额与所施加的关税比率相乘,可以粗略评估关税影响的程度。受本次加征关税影响较大的中国产品有:塑料及其制品;家具寝具;钢铁制品;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车辆及其零件;铝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钢铁;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以上产品合计占全部受加征关税产品比重的40.3%。整体而言,塑料、橡胶、钢铁、铝、家具用品、纺织用品、电力设备等行业遭受了较为显著的影响。
(六)违反进出口监管的行为及处罚
鉴于海关估价、归类的高度专业性,进出口商应提前了解与进出口产品相关的关税和非关税的法律、法规,防范海关合规风险。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在运输及进出口货物时,如有:未向海关当局申报;未缴纳相应税款;受到非关税规定和限制,且没有必要的文件及/或许可证;进口禁止或限制进口的货物;以隐蔽方式或使用不被发现的手段引进或提取货物等违反《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可能将面临的程序及/或受到的处罚包括:海关事务行政程序(PAMA);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预防性扣押;如货物价值不超过3000美元、受非关税条例和限制规定约束且未遵守规定,并支付相应罚款的,则可明确放弃货物;罚款额度为货物商业价值的80%至120%;在不影响其他适用处罚措施的情况下,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可能成为墨西哥联邦财政部的财产;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在不影响《海关法》规定的处罚措施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可能会被联邦检察院检控。此外,进出口商还可能被暂停或撤销行业进出口商登记,取消后续进出口的许可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