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在我市再也行不通了,5月5日,我市出台《全市脱贫攻坚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工作制度》《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考核实施意见》《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较轻的区(开发区)考核实施意见》《2017年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意见》4份文件,加上此前出台的《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规范提升标准要件》和《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我市已形成“一制度、三考核、一要件、一问责”的“1311”脱贫考核评估新体系。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今年要建立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为此,我们以省考核为标尺完善我市考核评估体制,以省通报为镜戒查找我市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制。我市出台的6个文件互为补充,旨在形成最严考核评估。 ”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市脱贫攻坚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工作制度》规定,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月为限督导扶贫脱贫进度,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查、双通报。对通报问题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此次出台的3个考核实施意见,分别就县市区、成员单位的考核作出相应规定。县市区方面,根据脱贫攻坚任务的轻重,实施差异化考核,变“一刀切”为“分类比”“同尺量”。对10个任务较重的县市区,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资金绩效、2017年项目实施、项目跟踪管护、金融保险扶贫、行业社会扶贫等;对3个任务较轻的区(开发区),主要考核脱贫成效、帮扶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所有县市区均要做到“三个100%”,即扶贫对象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程序规范率100%,帮扶责任人到位率100%,帮扶精准度100%。针对49个成员单位的考核,除明确履行扶贫职责、驻村帮扶、扶贫协作等主要考核内容外,有些指标还进行了更精细划分,如在致富项目帮扶方面,要求重点村有1至2个主导产业,扶持贫困户有1个增收项目。学前教育帮扶方面,要求重点村适龄儿童在1.5公里内都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我市已出台《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规范提升标准要件》《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档案管理方面,对县、乡、村、户四级档案资料作出硬性规定,确保直观、清晰、真实地反映脱贫攻坚全过程。督查问责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出现24种情形将被追责。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