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端午节”已在不远处等您,您有什么游玩计划吗?旅游?会友?首先预祝各位“小长假”各种欢乐!
但是,欢乐之余别忘了这些事不要做啊!
日前,哈电集团纪委发布文件《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严明各项纪律和要求的通知》,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作了重申和强调。
哪些事不能做呢?
五个“严禁”
严禁公款购买、收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等。
严禁公款吃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和单位食堂参加吃请娱乐等违规活动;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客户及供应商等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活动;严禁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客户及供应商等要求提供并接受旅游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客户及供应商等借用车辆进行上述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五一节、端午节假期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接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哈电集团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四风”问题虽在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仍需持续紧盯关键节点和具体问题,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的监督检查,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于律己,强化担当,做好表率,将责任与压力有效分解和层层传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坚持学思践悟,践行知行合一。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反弹、防异变,紧盯“关键少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要坚持问题导向,畅通监督渠道,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驻外机构、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场所中有无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此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通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记住这些“红线”,您游玩的会更“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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