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党治党不力,不注重抓早抓小,忽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未得到修订与完善,《党内监督条例》执行不力;
2.党费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不到位;
3.机关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明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4.党风廉政教育具体措施不多.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
5.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的管控还不够,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6.在政府投资类项目.公房管理及维修、各类公租房和廉租房审批环节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7.经合社“三资”的监管存在漏洞或不够规范;
8.财务管理混乱,大额采购未附清单,有发票无活动方案,购买物品未及时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9.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专项经费不“专”,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10.基层工会存在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现金收支管理不到位;
11.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实,党性观念不强.理想信念淡化、自我要求不严;
12.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有力有效的举措,特别是对二级单位监管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问责条例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