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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隐痛|校园欺凌现象调查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14 12:16

正文

最近,中关村二小学生涉嫌“欺凌”事件引爆网络。一位学生家长称,孩子被同班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造成“重度抑郁”。


昨天(13日),中关村二小披露事情基本经过及调查情况,认为涉事的三名学生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该“偶发事件”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虽然校方予以了否认,但事件的持续发酵无疑让“校园欺凌”一词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校园欺凌因何愈演愈烈?如何遏制恶劣行为、还校园一方净土?


中国之声推出特别策划

《校园欺凌现象调查》


今天播出第一篇:不容忽视的隐痛




王鲁青(化名)

打一下头,然后掐脖子,给你要东西。

记者

要什么东西?

王鲁青(化名)

要吃的,要钱。


说话的王鲁青(化名)今年17岁,由于腼腆、老实,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经常成为其他同学欺负的对象。升入初中后,同学的欺辱和打骂不仅没有结束,反而变本加厉。


王鲁青(化名)

一个星期打两三次,有时候好的话,你碰上他们,挨不上打。但是下一星期,肯定得挨上一次。


尽管王鲁青曾向家长、学校和老师反映自己的遭遇,但并没有得到重视。由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他因此开始厌学,成绩也下降得厉害。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帧认为,校园欺凌已经影响到未成年人形成健全的人格。


陆士帧:

受害者往往会消极自我认知,缺乏自信,自我的评价比同龄人会逐渐偏低。这种自信心、自尊心的影响有的时候会伴随一生,有的严重的会产生自杀和报复社会的倾向。而施暴者有盲目的优越感,缺乏理智,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易怒,严重的会造成心理扭曲、变态,形成成年后的稳定的不良心理状态,有的会诱发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的针对十省市五千多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6.1%的中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


遗憾的是,很多家长往往会按照惯常思维,认为这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而不以为然。


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它与嬉笑打闹、恶作剧之间有没有明显界限?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认为,同学纠纷、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三者是渐进的过程。


褚宸舸:

校园欺凌也叫做霸凌,它强调自觉的、故意的、重复的攻击行为、操纵行为或排斥行为。偶发的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开玩笑,不是重复的、故意的、自觉的,我们一般就不认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就是一般的同学间的纠纷、矛盾。我们说的校园暴力通常比欺凌造成的伤害程度深,一般说违反行政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是刑法,或者说行为主体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实际上造成的伤害已经造成轻伤以上,或者财产比较重大的损失。


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看来,通知没有强调行为的重复性,所以涵盖范围更为宽泛。


佟丽华:

我赞成这种提法。因为有些即便是单次的严重欺凌行为,也会对受害学生造成严重伤害,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过于强调它的重复性。只要发生了故意的欺负其他同学的行为,给其他同学造成了伤害,根据我们的定义,都应该列入校园欺凌关注的范畴。




由于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足够认知,不少校园欺凌事件会升级为校园暴力,甚至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2013年到2015年,我国审结的100件校园暴力案件中,针对人身伤害的暴力占到88%之上,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高达67%。



校园欺凌和暴力,因何频频发生、又有什么新的特点?


今年4月23日凌晨,山西绛县一名15岁的少年张超凡,在网吧被多名同学殴打长达4小时,最终被活活打死。据目击者称,张超凡被殴打的起因,是因为同学让他买东西。


目击者

看小孩不顺眼,让他买东西,不给人买,他没带钱。买不成,就被打。



据张超凡的母亲说,事发前,孩子休学在家。家人一直以为,他不愿意去学校,只是因为调皮捣蛋。事发后才知道,原来张超凡在学校里就一直被欺负:


张超凡

母亲:

就是坚决不去,我们根本不知道,还以为孩子调皮,不想上了。我们还挺生气,马上中考了,你干吗不上学?孩子一直没告诉,在学校被打,不敢住校。



而就在同一个月,山西稷山县曾发生高一学生在宿舍内被11名同学殴打致死的悲剧。短短20天时间,两个未成年人死在同学的拳脚之下,让人震惊而惋惜。


最高法关于校园暴力刑事案件的统计报告显示,从涉案阶段看,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




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认为,这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密切相关。


代秋影:

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发育等客观原因,攻击性较强,冲突事件的引发多少基于情绪而并非基于利益,加之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没有发展出足够的同情心和控制力,因此,校园欺凌事件和冲突的后果,特别是对受害人的心理伤害巨大。


曾有学者对在媒体上搜集到的51个校园暴力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有多人参与的多达37例,且均为多个孩子殴打一个孩子,说明校园暴力有规模化的趋向。



令人意外的是,女生的施暴行为竟然占到一半。同时,校园暴力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打骂、勒索之外,还有利用QQ,微博等传播手段进行的言语暴力,上传受害者视频、照片等网络暴力。


代秋影分析:

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监管执行不到位等原因,网吧、暴力色情网络游戏等容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管理不善,认同、模仿和示范也是部分冲突事件和校园欺凌产生的重要原因。




相比较而言,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等群体更容易成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对象。


代秋影指出:

这些在成长过程中匮乏爱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积压了太多愤怒、仇恨和不满,同时他们也习得了向弱势转移,所以会在一些微小事情的激发下变得“攻击性”特别强,由本来的受害者变为加害者。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帧认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发生,还与惩罚机制缺位和学校教育缺失相关。


陆士帧:

首先,要尽快完善校园暴力立法和执法,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赔偿责任;其次,要把生命教育和反暴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教育体系;第三,对构成校园暴力行为的人员采取矫正、感化、医疗等方式,改善其行为,预防犯罪。


央广时评:面对校园欺凌 我们有太多无知


北京中关村二小事件近日引爆舆论,“校园欺凌”一时成为高频词,家长、教育界、心理学届、法律届纷纷加入讨论,各种网帖被大量转发,不同立场和观点激烈碰撞。


其实,“校园欺凌”并非新闻,近年来一再进入公众视野的许多校园暴力事件远比中关村二小事件严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调查报告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6.1%的中小学生则表示“经常被欺负”,比例之大令人瞠目。但是,社会对“校园欺凌”的状况普遍缺乏清晰意识,直到“北京”、“名校”、“校园霸凌”这样的热词叠加在一起,以“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这样的标题在朋友圈流传,公众才开始一片哗然。


随着事件深入,争论的焦点落在了,究竟什么是欺凌?什么是霸凌?如何划分孩子之间正常的打闹、玩笑、恶作剧与校园欺凌的界限?生理和心理受到怎样的伤害才算被欺凌?程度又怎么划分?面对这些问题,不仅公众争论不休,连专家也针锋相对,各执一词。无界限、无规则,又如何判是非?正是因为缺乏权威界定和普遍共识,深陷漩涡的中关村二小,无论如何回应,都会遭致一片骂声。


分不清界限在哪里,自然更不知道如何处理。我们看到,朋友圈里家长、尤其是父亲们的普遍观点是以暴制暴,“打回去”。文明社会倡导丛林法则,反映出的恰恰是面对这一问题的束手无策。学校也普遍不知道“怎么办”,传统教育方式的“批评”、“教育”、“处罚”、“找家长”……,在面对二小事件这样的复杂局面时显然已经失效。那么,这类事件该由谁来处理,如何处理?


今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尽快制定细则,引导学校、家长、社会组织共同配合、系统治理校园欺凌的“顽疾”,让我们的孩子少一点成长的烦恼。


作者:央广评论员 樊新征




策划:高岩、樊新征

记者:孙莹、刘会民

新媒体编辑:韩健

图片来自:百度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