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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个小恶魔,终于判了!

头条早知道  · 公众号  ·  · 2024-12-3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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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头条君 | 头条早知道(ID:zao-888888)


终于宣判了!

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主犯为何不判死刑?最高检给出解读:

两名主犯作案时年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中,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

而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罪责小于张某某。

是依据后修订的刑法年龄进行判决的。

至于马某,事发前未参与谋划,灾区作案现场的途中得知张某某、李某某的计划,并跟随前往。在张某某和李某某实施杀人时,马某某离开现场,而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

案发后,马某某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鉴于马某某未参与有预谋的犯罪,也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不予刑事处罚。



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这三名初中生的恶,至今让人始料未及,难以想象。

他们心思缜密,手段残忍,甚至在直面询问时的冷静应对,

让关注事件的每一位都不寒而栗!

面部溃烂,血肉模糊,是什么样的情绪能让这三名还未成年的孩子下此狠手?!

残忍手段,作为一个成年人听了都心惊,家属如何能承受得了这样的痛!

可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三位小恶魔作案后像是什么事没发生一样回了家。

第二天还淡定地去学校上课。

而当警方上门询问时,其中一个孩子正躺在家中打游戏,敲了2个多小时门,其父母也不开。

面对询问,他们更是面不改色地一口咬定“没见过”。

心理素质之强,简直难以置信!

尸检四个小时,孩子爸爸全程见证。

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面目全非,内心是何等的煎熬与愤怒。

据陪同的律师讲,尸检后才发现,孩子的伤不仅仅在面部,颈部和背部也有非常严重的伤口。


难以想象,孩子生前遭受了怎样惨无人道的殴打。

未成年的年纪,有预谋的作案,残忍的手段,冷静的面对警察询问,这已经不能用未成年人的心智来解释了。

电影《误杀》中,有一段经典台词,用在本案中无比贴切: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恶魔。”

台词绝非空穴来风。

从人性角度上讲,这样的恶劣行径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起案件的主犯,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张某某背叛无期,这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俨然已是顶格处罚了。

可是,无论怎样的处罚,都换不回一个王子耀了。

那么,这几个孩子年龄尚小,将来若是表现好有减刑的机会,那么等出来时也正值壮年,到时候会不会是“放虎归山”呢?

对于此案主犯的顶格处罚,我们已经看到了法律的制度与温度,也能体会到对于未成年恶性案件,不再是一个冰冷条条框框。

这对未成年的犯罪,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诚然,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要进行必要的惩罚!

那些天生的恶,不值得同情和理解!

法律,也绝不允许任何人在条框的边缘肆无忌惮地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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