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全体公民的节假日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文章主要介绍了此次通知的两大调整,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并且解释了加班费、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等相关内容的变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度工作时间的调整
根据新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有所调整,包括年工作日、季工作日和月工作日的计算。此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会有所增加。
关键观点2: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保持不变,不会受到新规的影响。
关键观点3: 加班费的变化
由于法定节假日的增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年法定标准工时也有所减少,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被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关键观点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若认为自己的加班工资未得到合理支付,应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用人单位则需要按照新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并及时支付。此外,律师提醒各单位应及时按照新规执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正文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新规对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进行了调整,对打工人们有啥影响?大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有律师表示,制度工作时间计算为20.67天/月,制度工作时间,是指一整年中的月均工作天数。在2025年1月1日新规修改前,制度工作时间原为20.83天/月。新规修改后的影响: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会产生影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因为,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年工作时间就相对减少2天,总法定标准工时从之前的2000小时减少到1984小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因此,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修改前:年工作时间是2000小时(250天×8小时=2000小时)修改后:年工作时间是1984小时(248天×8小时=1984小时)在2025年1月1日新规修改前后,月计薪天数均为21.75天。上述律师表示,新规修改后对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等没有影响。因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里只减去104天(即一年52周的公休日)。不管法定节假日如何变,公休日都为104天,所以,不会影响21.75天的计算(法定节假日是要计薪的,而公休日是不计薪的)。有律师表示,本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新规施行,会导致制度工作时间从20.83天变成20.67天,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费计算产生影响;但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保持不变,不影响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的核算。提醒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加班工资没有得到合理支付,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用人单位:按照新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并及时支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来源:央视网综合成都日报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