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2872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相关硬件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市博智融讯电脑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2:辽宁省肿瘤医院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5日,采购人辽宁省肿瘤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信息化相关硬件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2872,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6月6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辽宁华智畅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
2024年6月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2023年6月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
2024年6月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2024年6月11日,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被投诉人1未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2024年6月25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
1-2:技术参数有倾向性;
3:评审标准不客观;
4-5:评分标准具有倾向性。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不成立,投诉事项4部分内容成立。
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
2,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