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人提到宋人的餐桌,总是避免不了谈到《东京梦华录》。
该著作成书于北宋被金灭亡后,根据遗民的回忆写作成笔记体散文。其中就对往夕的汴京美食是大谈特谈。然而,汴梁虽然人口超过百万,却不可能把市民饮食与全国普遍情况划等号。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雇佣兵制度为主的朝代。按说是拿工资的,待遇不该太差。
那么,当时军人的餐桌上都会吃些什么呢?
宋朝军人除每月的军饷外,还有专门的口粮发放。
因为正规军被分为禁军与厢军,前者主要负责作战,又按水准分列上中下三等。所以,每名中等禁军除500文的军饷外,还有二石五斗的口粮待遇。
这个二石五斗的粮食大约有多少?根据经济史学界的计算,1宋升的粮食大约是今天的1.09斤。
也就是说每月发273斤粮食,或者说是136公斤粮食。
看起来很多?
但我们要知道,宋人当兵往往还要带上家属。所以,发放的口粮就是全家一起食用。不管你是单身一人吃饱不饿,还是有5-6口嗷嗷待哺,一律都是这么多份额。
当然,这可不仅仅是宋朝军属的唯一福利。因为家属进了军营就不能随便离开,以便在出现士兵逃亡情况后,直接将他们处罚变卖为奴隶。
另外,即便是在堪称盛世的宋仁宗时代,不少士兵能领到的口粮应该有加入不少陈米。
所以吃起来并不新鲜,整体口感不可能让人非常满意。
当时有位名叫李惟贤的将领,在河北莫州任职时,还因为给州军发放的粮食有很多腐败而激起了兵变。
李惟贤亲自跑去镇压,在杀了带头士兵之余,还振振有词:
新米都给了你们,那陈米谁来吃?
换句话说,让士兵吃陈米在当时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粮食不够吃怎么办?
那你可以用那每月500文的军饷购买!目前宋代经济史研究,普遍认为北宋大城市的平民单日收入不过100文左右。所以,500文一般也就能用来买点盐或蔬菜。
此外,宋朝朝廷也不鼓励士兵吃太好。
宋太祖就规定“禁军将士,无故不令出班,故每班置市买二人。”意思是每次出军营购物的最多2人,还有一条“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
那么, 不许士兵购买鱼、肉、酒、葱、韭等刺激性的食物,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一个原因大概是怕因为年轻士兵吃太好,养成日渐奢侈的生活习性。
因为朝廷的发饷标准,基本就是照贫穷农民的生活水准制定。
但宋朝军队往往驻扎在城市中,消费水准肯定高于贫苦乡间。士兵自然容易被城市里的消费习气所感染。政策制定者害怕他们一顿饭就把全家一月的口粮都换了酒肉,自然要在思想源头予以遏制。
不过,也就在宋太祖的阶段,这条规定还能严格执行。
后世皇帝往往长于深宫,对军务缺乏直观而详实的理解。这条原本就有违人性的规矩,便彻底没法执行下去。特别是经常入住京城的禁军,在短时间内就领悟了奢侈生活习惯,成为统治者根本不敢依靠的鸡肋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