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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业: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措施的重大创新

人大经济论坛  · 公众号  · 财经  · 2018-07-16 12:18

正文

编者按:如果加上资源生态成本,恐怕很多国家的GDP都不是乐观的,甚至在国际上有人倡议过把生态成本作为GDP统计的一部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国家也愈发地重视绿色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是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措施的一项重大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原载于经济日报,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新业。

实现绿色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途径和政策工具有很多,包括财税政策、技术创新、价格机制、建设碳市场、强制设备改造等。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价格改革,为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是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措施的一项重大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积极促进能源外部成本内部化

建立高效的能源经济体系,平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中国宏观经济中长期发展始终面临的重大命题。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使能源价格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治理成本,有利于促进能源外部成本内部化,纠正能源负外部性,更好地平衡协调“清洁低碳、可靠供应、价格可承受”三方面关系。

一是使能源价格体现环境成本。 2004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出台了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充分调动了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较大力度纠正了能源的负外部性,为实现我国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大气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大部分燃煤机组都已完成环保改造,实现了清洁排放。2013年以来,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积极推动车用汽油、柴油质量标准升级到第四、第五阶段,调动炼油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积极性,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二是合理反映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成本。 减少燃煤发电,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是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标杆电价政策,标杆电价高于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通过在销售电价上征收每千瓦时1.9分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予以补偿。与国外相比,我国征收力度比较适中,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世界第一。目前新能源发展面临的矛盾已经从“有没有”转化为“好不好”,需要着力解决补贴强度较高、弃风弃光问题突出等“富裕的烦恼”。下一步,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去补贴”“市场化”,以强制配额、绿色证书交易等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三是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系统成本。 推动能源外部成本内部化,不可避免将提高能源生产价格。为提高能源价格的可承受性,还必须大力降低能源的系统成本,防止推高能源终端价格。这些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方面强化对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促进公用网络开放,提高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推进竞争性环节的电价、气价的市场化,合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该降就降、该涨就涨。未来,要建立科学的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进一步缩小能源价格中的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能源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

我国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相对稀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污水、雾霾、垃圾等突出环境问题,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障碍。 恰当的经济政策应当是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将负的外部性内部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使生产者、消费者为能源资源消耗、污染排放“付费”。

多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要求各地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并调整收费标准,初步建立了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策框架。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固体废物等突出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环境治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 用市场化手段调动人们节能减排、治理环境、保护生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要减少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不合理的补贴,例如清理规范各个地方给予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使资源能源价格反映真实供求关系,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另一方面,还要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使其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

这次新出台的《意见》对已有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一是扩大了范围。 针对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的情况,要求在建制镇、农村地区建立相应的收费及环境处理制度,对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工业园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创新了制度。将收费标准进一步细化,用收费标准的差异化引导污染物的排放,对分类的垃圾和混合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 上述创新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只是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具体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予以落实,也反映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的特点,使政策措施更有可操作性。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结构调整

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居民生活改善,更多的是结构变化。全面实现绿色发展,最重要的是改善结构,提高低碳、清洁、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比重,压低高碳、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生活方式。

我国在一些基本民生商品上实行了交叉补贴政策,具体包含工业与居民、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高电压等级用户与低电压等级用户之间的多种交叉补贴。这些政策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同时,也造成了补贴不精准,甚至高收入群体用得更多反而获得更多补贴的现象。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叉补贴现象,应当继续坚持并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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