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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故事:政治科学之父 - 约翰・亚当斯

Jack老钱  · 简书  ·  · 2017-11-09 08:33

正文


美国政治科学之父: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

“我们的独立革命历史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整个事件的实质是富兰克林先生的带电权杖向地上重重一击,华盛顿将军就跳了出来。那位富兰克林先生用他的权杖给华盛顿充了电,然后这两个人就搞出了所有的政策、谈判、立法和战争。”

—— 约翰・亚当斯

一七三五年十月三十日,约翰・亚当斯出生于马萨诸塞(Mssachusetts)州布雷茵特里(Braintree),现在的昆西(Quincy)市的祖宅中。因为这幢房子里诞生了美国第一任副总统和第二任总统,美国人称其为美国独立的摇篮。一七八四年,约翰・亚当斯从英国回国,买下了这座位于如今昆西市亚当斯街的豪宅,亚当斯家族有四代人在此生活。一八四六年,亚当斯的后人将它捐献给了国家,它成为了亚当斯国家历史公园的一部分,以纪念亚当斯父子对国家的贡献。

约翰・亚当斯的父亲也叫约翰・亚当斯是英格兰清教徒的后裔,他是鞋匠,牧师、农夫,和议员。他生活简朴,勤俭持家,积蓄都用来购置地产,从不追求享乐。他这种脚踏实地、勤劳朴素的生活理念,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儿子。 少年亚当斯过的是无忧无虑的生活,常常为了玩耍而逃课。他放风筝、打弹子、摔跤、游泳还有滑冰。他最喜欢的是打猎,一有时间就去打猎。他还把枪带去学校,一放学就去打猎。这些娱乐对少年亚当斯来说是很有益的训练。亚当斯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教他阅读了,小学里,亚当斯的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他和波士顿(Boston)的富家子弟一样小学毕业后进了拉丁学校。他很有数学天才,但拉丁学校不让他加快学数学的进度,让他十分不满。除数学外,他不喜欢其他科目,他讨厌拉丁文。后来,亚当斯先生让他离开了拉丁学校(Boston Latin School),进入更有挑战性的新学校,约翰终于认真地开始了对知识的探索。一七五一年,约翰进入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在哈佛,他学习拉丁文、希腊语、逻辑、修辞学、哲学、形而上学、地理、数学、几何以及神学,他最喜欢的是数学和哲学。哈佛的四年完全改变了亚当斯。一七五五年,亚当斯从哈佛学院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普特南的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一七五八年底,亚当斯进入马萨诸塞州律师公会,并在波士顿执律师业。

一七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约翰・亚当斯与阿比盖尔・史密斯(Abigail Smith)成婚。十九岁的阿比盖尔的父亲是一位牧师,她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她自幼体弱多病不能上学,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阿比盖尔是第一夫人中最博学的,是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亚当斯与史密斯一家从小就相识了,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阿比盖尔。直到她十七岁时,他惊讶地发现她对诗歌、哲学、政治知之甚多。婚礼结束后,一对新人骑一匹马,来到了他们的新家,一座位于布雷茵特里的小别墅和农场。独立革命开始后,亚当斯和阿比盖尔多次长期分居,约翰和阿比盖尔通过书信来往,保持着亲密的联系。一七七六年,北美废除了英国法令,她建议丈夫把妇女权益包括在新体制中,她写到“不要忘记女性,要比你的先辈更慷慨地支持她们!不要把无限的权力搁置在丈夫们的手中。记住,只要有可能,男人都会变成暴君。如果不能给予女性特别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肯定要酝酿一场暴动,如果法律不给予我们说话的权利,不能够代表我们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会受制于这种法律的”。亚当斯对这些并不在意,认为没有理由废除男性制度。一八零零年,首都迁至华盛顿,阿比盖尔成为主持白宫的第一位第一夫人。在华盛顿,她的健康很糟糕。一年后,她回到马萨诸塞州,一八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阿比盖尔死于伤寒。

一七六五年二月,英国议会通过了《印花税法》(Stamp Act)。此前,亚当斯只是把律师当作一种某生手段,并不打算投身政治。但当《印花税法》的消息传到殖民地时,亚当斯心中立刻就知道了:殖民地人民肯定不愿支付印花税,到时侯生意会关门,法院也会关门,律师将无事可做。亚当斯在报纸上读到弗吉尼亚议员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在议会中的一个决议:只有本议会有权向本地居民征税,任何想把上述权力委予外人的企图,都意味着是在破坏北美人同时也是在破坏英国人的自由。亚当斯想起了以前写的一篇论文。把它给了族兄山姆・亚当斯(Samuel Adams)在《波士顿纪事报》(Boston Chronicle)上连载,文章写道:“愚昧与缺乏思考是造成人类毁灭的两大因素。由于知识是反抗专制的最佳武器,所以,取得权力平衡的第一步是教育民众。我们一切痛苦的根源是怯懦,我们要敢读、敢想、敢讲、敢写,我们要打开知识的每一个窗口”。这篇文章引起了广泛注意,也把亚当斯引入了政治,成了革命派的要员。

一七六六年三月十八日,英国国会取消了《印花税法》,形势稍见缓和。代表英国利益的托利派几次三番地想让亚当斯当殖民地海军法院大律师,都被他拒绝了。

一七七零年三月五日,发生了“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英军开枪,打死五人,打伤六人。事后八名英军士兵和一名上尉被控。被告英军在殖民地竟然请不到人给他们辩护。最后被告去请一为名叫约西亚・昆西(Josiah Quency)的年轻律师,昆西提出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亚当斯共同办理。亚当斯听完来人的讲诉后说:“要是上尉认为没有我的出庭就无法得到公正的审理,那么,我接受此案”。亚当斯对英军的所做所为极为不满,但他心中的法律是公正的是没有阶级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在被法官定罪前是有罪的,每一个被告都必须得到公正的审判。杀人是事实,但杀人并不就是犯罪,他要辩护的就是这一点。首先,他要把审判推迟,因为事情正在火头上,人们不能冷静思考问题。他的这个要求得到了法院的同意,审判被推迟到九月份。亚当斯对原告的九十六份证据进行了研究,认为九十四份不经一驳。他还为被告找到了一份重要的证据,其中之一就是医生杰佛里的证词,他曾给帕特里克・卡尔(Patrick Carl)治疗,卡尔临死前一天对他说:“不管开枪的是谁,我都宽恕他,因为我知道,对方不是出于恶意而是为了自卫”。前一阶段的辩护是昆西出庭,亚当斯到了一七七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才出庭发表他的见解:“被告是杀了人,但并不是所有的杀人事件都是犯罪。上帝使每个人具有爱自己的本性,这是最重要的原则”。“我们惯于谈论保护自由和财产,但要是我们切除了自卫法,那就是切除了自由和财产的基础”。 “诸位设身处地想想那些士兵的处境,当时四处响彻钟声,到处是人们的喊叫声‘打死他们,打死他们’。还向他们扔雪球、冰块、石头,如果你们处在这种情形下,难到会不认为人们会杀死你吗”。“区别就在于是否受到攻击,法律决没有要求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不准还手”。“法律一方面对被告的乞求与哀啼无动于衷;另一方面,对公众的叫嚷不理不睬。法律只维护善,惩罚恶,它不以人们的贵贱贫富为标准,法律不受情感的影响,它永远是一种理智”。

陪审团判了六人无罪,两人有罪。这两个人是杀人罪不是谋杀罪。两人当场接受了刑罚,用烙铁烫了他们的手指。作为辩护律师,亚当斯大获全胜。但这引起了革命党人的不满,有些人甚至指责他纯粹是为了钱才接下这个案子,而实际上全部审判的酬金不过二十几尼。于是亚当斯退出了政治。

一七七二年,总督说服了英国议会要从英国海关收入中为殖民地法官发薪,这样他们就不再受制于殖民地议会,殖民地的三权分立就会遭到破坏,殖民地人民的自由将受到侵犯。从一七七三年一月四日起,亚当斯在《波士顿纪事报》上发表文章,提出了北美独立的法理依据。他说:英国议会和殖民地没有法律关系,殖民地只和英王有法律关系。建立殖民地是英王批准的,殖民地政府是英王批准成立的。英王也是殖民地的国王,议会只是英国的议会,不是殖民地的议会。殖民地只效忠于英王,不听命于议会。殖民地独立于英国议会,它们同是英王的下属。总督应服从殖民地议会而不是英国议会。亚当斯对英国的政治和法律的理解极为深刻,他给英国议会出了个难题。在英国,英王是虚君,权力在议会。亚当斯却引用历史,效忠英王,殖民地和英王有从属关系而不是和英国议会,殖民地和英国议会是合作关系,要是无法合作的话,殖民地只有独立。

马塞诸塞殖民地法院共有五名法官,四名迫于民众的压力宣布不接受英王的薪金。但大法官奥列佛要接受英王的薪金。于是,亚当斯心生一计,由议会弹劾该法官,总督不予理睬。紧接着,最高法院开庭,奥列佛要求其他四位法官宣誓,被拒绝,法庭当场宣告瘫痪。直到一年后才由大陆会议重组马塞诸塞最高法院,出任大法官的正是亚当斯本人。

一七七四年十月十四日,第一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由亚当斯起草的《权力法案》(Bill of Rights)向英国殖民当局明确地提出了北美人民的权力。

一七七五年五月十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召开。特拉华(Delaware)代表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和杰弗逊草拟了一份《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在此公告的基础上,大陆会议开始组建军队。在组建军队的讨论中,亚当斯舌战群雄,是为大陆军建立的关键人物,他还提名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g)担任大陆军总司令,并获全体通过。亚当斯还在大陆会议的外联机密委员会中任职,负责寻求外国的资助。一七七六年五月的大陆会议上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提出了《李决议》(Lee’s Resolution)。会议决定在《李决议》的基础上在拟一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对英国正式宣告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因为李太太在里士满(Richmond)患重病,李回里士满了。李的位置就由杰弗逊来担任。五人委员会由亚当斯、谢尔曼(Roger Sherman)、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和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组成,负责《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本来李是宣言的当然起草者,因李的离去,亚当斯成了最有资格的起草者,但亚当斯说“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还是另找人吧”。接下来的最佳人选应是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自认太老了无法作笔。于是,起草工作由杰弗逊完成。最后由五人委员会修改了四十多处宣言乃成。为了宣言能顺利通过,亚当斯在大陆会议上,先是高声呼吁,再分别与各个殖民地的代表磋商谈判,经过无数次争论、妥协和讨价还价,《独立宣言》终于在七月十九日通过。后来的历史学家评论道“要是没有亚当斯的力争,大陆军不会很快成立,《独立宣言》也不会很快通过,北美的独立很可能在英国的忍让政策下成为泡影,因此亚当斯是美国独立之父”。亚当斯还担任过战争与军械委员会的主席。除杰弗逊外,他是惟一一位签署过《独立宣言》的总统。 一七七八年,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一起被派往法国。没有取得什么成果,他的直率触怒了法国人;对富兰克林,他怀着清教徒式的鄙夷,一七七九年亚当斯回到美国。回国后,他当选为马萨诸塞州制宪会议的代表,起草了马州宪法。一七八零年,亚当斯以公使身份被派往荷兰,在荷兰,他获得了荷兰对美国独立的承认和荷兰的贷款。亚当斯圆满完成了任务,给了北美人一剂强心针。一七八二年十月,亚当斯再次出使法国,促成了与英国的和平条约。但当他抵达法国时,就得知了大陆会议要将俄亥俄地区以及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土地置于英国控制之下,而法国要将阿巴拉契亚山脉作为美国的西部边界。亚当斯、富兰克林和约翰・杰伊把该指示放在一边,未经法国同意就签署了《巴黎条约》,将密西西比河定为美国的西部边界。谈判中亚当斯寸步不让,被称为谈判桌上的华盛顿。一七八五年,亚当斯被任命为驻英国的第一任美国公使,于一七八八年二月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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