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论调何其熟悉。
1977年,一名英国女性在夜晚出行时被连环杀手“约克郡屠夫”杀害,而警方给出的回应是让女性天黑以后不要出门。为此,英美女性曾经掀起过“夺回夜行权”(Reclaim the Night)的活动,为的是让女性获得夜间外出的安全保障。
如今没有人会认为女性不该在夜晚出行,但当“夜行权”扩大到“户外权”时,舆论就会旧调重弹。
事实上,近几年女性参与户外的人数已经大幅度超过男性,徒步时间长、行程比较艰苦,找不到熟悉的人同行,在网上约伴也很正常。
当我们提出户外性骚扰的话题时,指向的结论绝对不应该是“女性不能随便结伴去徒步”,该反思的从来就不是女性自身,而是那些伤害女性的人。
下山后的当晚阿思就去了警察局,警察最初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立案。但阿思非常坚持,在被告知如果走刑事诉讼可能要在当地留三个月后,她说,“那我就留在这里找工作。”
在阿思的强烈要求下,警察立案并用被马夫触摸过的裤子做生物检材。两周后,阿思被告知没有检测出生物证据。但阿思认为他们的检测手段并不专业,“只是拿棉签沾了水擦衣服表面,然后拿一根新棉签简单擦了一下湿棉签,就把新棉签扔到了一个纸质信封里。”
阿思对「户外探险」表示,她会继续上诉,诉求是让涉事马夫承认自己有猥亵行为,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并向自己道歉。
在最新的视频里,阿思表示她已经向康定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以强奸未遂重审案件,并向康定市检察院提交相关证据,要求督办并追究警察的执法问题。
TIPS:女性在户外如何最大程度保护自己?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炳森律师认为,女生参与户外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到户外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中就包括遇到猥亵女生嫌疑犯的风险,应当与信任的同伴持续结伴同行,在日常生活中学会必要的防身技能。
参与户外活动时,可以提前调试好应急通讯设备,在遭遇到侵犯时及时进行应急通讯并打开录音功能。如果不幸被侵犯,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留存相关的证据指控违法犯罪嫌疑人。
北京寻实相律师事务所田苗律师认为,在发生事件之后,我们必须保持冷静,避免激怒施暴者,以免加剧事态的恶化。如果周边有人或者途经的人员可以呼救,那么寻找合适的机会呼救。
如在该事件中,有目击者出现时,女生可以直接录像,积极与现场人员和马夫进行对话交涉,逐条引导马夫对刚才从事的行为进行回忆。目击证人也可以就他刚才所看到的事实进行陈述。所获取信息越多越有利于当事人,这种事后的对话和交涉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
本文转载【户外探险OUTDOOR】微信公众号,不论是探险运动,还是休闲露营,户外不仅仅是一种极限的存在,它还是你在这个繁杂时代中寻找到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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