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于投身消防事业的筒子们看过来!市公安消防总队即日起至1月20日招录70名应届毕业生,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66名,优先接收化学、材料、建筑,电子信息等专业学生。有意者可采取网上报名、投递简历、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考核时,要参加体能测试,你的俯卧撑、引体向上能达标么?
具体招收要求、报名步骤详见↓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接收学历 | 接收 性别 |
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4名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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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 物理学、心理学 | 男 |
医学 | 临床医学 |
法学 |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警犬技术 | 66名 本科生 |
教育学 | 教育学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理学 | 化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工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
医学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管理学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注:优先接收化学、材料、建筑、电子信息、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以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视力在4.6(0.4)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本科生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招收岗位。基层岗位。
6、服役年限。部队紧缺专业人才(医学、管理学专业)优先到相应岗位工作,其他安排到基层岗位任职。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1、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月20日,有意者可采取网上报名、投递简历、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务请登录上海消防网(www.fire.sh.cn)“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栏”完成资料填报和材料投递工作。
2、资格审查。总队将根据毕业生个人详细资料逐人进行审查筛选,审查结果将逐级报公安部审定。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017年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公安部通知为准)。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考核。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同时,参加总队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检测。
1)面试。主要了解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入伍动机和形象气质等。
2)身体检查。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测试项目:中长跑(1500米在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单杠引体向上(5个以上为合格)。
4)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专业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5、政治审查。针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总队将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接收对象,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配偶及子女享受随军落户上海等方面优待)。
有效报名必须为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投递个人简历必须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照片栏内粘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新生录取名册(在校招生办或档案馆复印领取);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最新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简历等其他材料。
如在校期间曾服现役请一并提交服役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507室)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1-28955255、021-28955257
传 真:021-28955254
邮 编:200051
来源:市公安消防总队
编辑:顾依依、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