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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莫世健教授:深圳海关,你欠我一个解释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4-27 09:40

正文


海关有权力检查所有旅客的身份证吗?

深圳海关有权力限制旅客人身自由吗?

一个需要面对的真相。

作者:莫世健,法学博士、教授

我在澳门的一所大学工作。由于20年前在香港工作过,对于深圳海关这么多年的变化,耳闻目睹。应当承认,比起二十年前,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但是2017年4月26日,在深圳机场附近的福永码头一次经历,让我对海关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常识非常失望。我以叙事方式重述当天的情形。


我乘26号上午8:45澳门至深圳机场的船,于大约10:10左右达到福永码头。过了边检后,在将背包放在机器上给海关检查时,海关人员(暂时称为海关A)要求我出示身份证。我将证件给他。看到他将我身份证在一个类似POS或者刷卡机的设备上刷过。


我随口说道:你们有什么权力查身份证吗?他不高兴地看着我,说:海关为什么不能查?这时他已经将身份证交还给我。


作为法律人,我的维权意识警觉了。问到:你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海关A眼里闪着恶作剧的光。他和旁边的另一个海关人员(简称B)交换个眼神。马上说:给我你的身份证。跟着就要从我手里自己拿。


我当然见过这个场面。记得十几年前,一次在罗湖海关过关。我当然没有任何走私物品。因为对于一位海关人员粗暴检查我的物品不满,牢骚了几句。他当时就想强抢我的证件。经过一番角力,我的证件当然不能给他抢走。他想带我走。我问为什么?他想了半天。没有讲出理由。我当然不理他。扬长而去。


这次A又想从我手里拿证件。我不给。还好,这次他没有强抢。但他拦着我,不让走。


我说:你想干什么?不让我走吗?就因为我说了一句话吗?


A嬉皮笑脸的说:我要解释法律给你。


我说:你可以解释,我可以不听,我没有时间。然后就要离开。他和B交换一个眼色。拦着我不让走。


这时,我愤怒了。我在X光机那里取回了双肩包。我想看你能把我怎样。我的嗓门提高了。我对A说:你想拘留我吗?我不走了,陪你。A这时拿到了我的身份证。看看周围的几个观众。想了想。又还给我。


这时B插话了。他说:我们一定要和你解释。


我说:没有时间。需要赶飞机。你不能强迫我听。


僵持之下,看到有人围观,A开始催我走。


我准备走了。走之前,我问两位海关人员。能拍照你们的号牌吗?我要投诉你们。他们开始说随便。后来,都拒绝我拍照。但A让我记下他的牌号。B用手挡住自己号码。拒绝我看。


这时机场和码头之间的大巴车司机。不知怎样知道了有乘客在和海关吵架。他跑过来对我说:去机场吗?车马上要开了。


我立即跟司机离开。走了没有几步。A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拦住我,说:你不能走,我们领导来了。


这时后面一位中年稍胖的海关人员(海关C)来了。他们两人强行拦住我。不让我走。我说:大巴马上开,我不想和你们说话,你们没有权力不让我走。


他们两人继续拦在我面前。当时的局面,只有我出手推他们,才能脱身。但我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不能有身体接触。否则他们就有借口诬陷和为难我了。


无奈之下,你愤怒地对C说:如果你再不让开,我现在就打开手机录音。将我们的对话全部录下来。接着我开始启动手机录音。


这时,C一边翻着白眼说:录音不怕。我们周围都是摄像头和录音。但是让开了。


这时从我到海关关口已经过去了近二十分钟。


我出了大厅。接驳巴士已经离开。


我余怒未消。拨打了海关投诉电话12360。


等有人接听时,我告诉客服人员,我投诉福永码头海关。两个主要问题:第一,对于所有深圳海关而言,你们查所有旅客身份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二,福永海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他们有什么权力不让我离开。


我说了一两分钟。对方鸦雀无声。我问,还有人吗?她说在听。可是没说几句,她告诉我,你的问题只能书面投诉。你查12360网络投诉联系方式。给他们发邮件或者传真,他们才能处理。


我知道我们的电话在录音。所以,我明确告诉客服:我在出差,网络投诉只能三天以后。我希望你们保留好我的投诉记录。并且希望你们马上调取几分钟前的海关录像。核实我说的情况。我强调说,你不想以后被告知录像已经没有了。


客服仍然说,不见到书面投诉我们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我明确表示:希望你们保留好录音。我不但对福永海关不满。也对你接受投诉的冷漠不满。


在投诉中,我说过希望你们看录像。他们强行留我的行为如同土匪行径。


这时客服提醒我注意自己的语言。


我明确表示。我知道有录音。我希望被录音。我说这样的类似土匪行径与城管作为无异。


投诉后,我在网上反复查找所谓的12360书面投诉联系方式。根本查不到。不论是否真的存在,如果任何投诉机构像我这样知道依据网络作研究的人都查不到的话。存在与否已经没有意义。


12360服务满意度回馈当然是:非常不满意。


我海关投诉之路已经走到尽头。


现在回到我最初问到两个问题:

第一,海关有权力查所有旅客的身份证明吗?

《海关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海关有权“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这大概就是海关的所谓依据。会读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个条款是海关在存在走私和违法嫌疑时才能行使。现在深圳海关查所有过关旅客身份证。难道深圳海关有证据怀疑所有旅客每次过关都在走私吗?这个问题的重点在于所有人,和每次过关都被怀疑。

请深圳海关提供怀疑证据。

也许有人认为以上条款是独立的普遍授权。这样的结论是错误的。1)该条款第一段后面是分号“;”,这种语法结构说明了查身份证和后面违法嫌疑的关系。即不是一种独立的任意查身份证的授权。2)警察也不能任意要求公众出示身份证。他们必须有合理理由,怀疑和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要求公众出示身份证。就保护公民和公众人权问题而言,海关不会获得比警察更自由的权力。


第二,海关有权力不允许旅客离开吗?

这个问题更简单。海关可以宣传法律或者其他他们认为正确的信息。但是,海关没有权力强行要求旅客留下听他们说什么。强行留人是侵犯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行为。该案中,海关人员先企图扣留旅客身份证,然后海关A阻止旅客离开,最后发展为A和C两人并排拦在旅客前面不许旅客离开,是对旅客基本权利的侵犯和骚扰。

这种场面发生在代表国家执法的海关管辖范围内让人愤怒。

我不是违法嫌疑人。仅因为质疑海关查旅客身份证的合法性就受到人身自由的强行限制。这种行为与引起众怒的城管街市行为有差别吗?


我保留了海关A的牌号。也知道12360客服号码。尊重他们隐私。暂不公布。

珠海海关同样在查所有旅客身份证。这种作法同样存在合法性问题。

此文的撰写受到了前几天一篇关于北京西客站乱象故事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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