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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言论自由让扬言拒绝为川普挡子弹的女特工丢饭碗吗

叔的刀法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7-01-28 09:48

正文

美国特工处25日发表声明,宣布将对女特工奥格雷迪采取适当措施。《华盛顿观察家报》报道,美国大选期间,该女特工在facebook上说:我宁愿违反要求美国公务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的哈奇法案,去坐牢,也要支持希拉里,而且不会给川普挡子弹!


(未证实的奥格雷迪头像)

 

公众号“留洋派”就此所做的标题是,“言论自由在美国照样让你丢饭碗”。我转发时加了这样一句评注:职业伦理高于政治价值观,派你去挡你就得挡挡挡!

 

我理解,这就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是一个伦理价值观排序的问题。职业伦理和政治价值观,哪个高哪个低?一般而言,职业伦理高于政治观点,也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高于你政治表达的权利。除非极特殊的情况,例如二战后审判纳粹战犯,有些战犯以执行命令为自己开脱,法庭表达的原则是,如果你的执行造成很多无辜的人丧生,你无法脱罪。也可以这样说,作为政府雇员,只有当你的职业行为显而易见地危害到公众利益的时候,你才有权拒绝执行;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从良知出发的政治观点才高于职业伦理。

 

川普,现在是川普总统了,他竞选的言行虽然让很多人极度不爽,但完全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虽然很多人骂他法西斯、种族主义者,但并没有对美国或美国人民造成显见的、必须立刻制止的威胁,一切都还是在政治表达的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作为政府公务员的奥格雷迪,不适合引用政治良心特例,去对抗她本应承担的工作责任,除非她先辞职。

 

奥格雷迪的糊涂在于,她认为自己的言论违背的是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并准备承担自己政治不中立的后果。实际上这是混淆概念。政治中立是工作要求的范畴,而你作为政府雇员的特工危急时刻挺身挡子弹,是职业伦理的要求。这里,职业伦理高于工作要求,你不能用挑战工作要求来对抗职业伦理。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职业伦理关乎个人信用与信托责任,是一种个人对个人、个人对机构的基于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具有实体意义。它的位阶,应该高于从个人价值观立场所做出的言行。拿奥格雷迪来说,作为政府雇员,她也有反对川普的言论自由,但是她没有声称拒绝为川普挡子弹的自由,因为后者已经触及契约的实体,无法用言论自由来抗辩。

 

职业伦理高于一般的言论表达,政府雇员如此,企业雇员也一样。例如,你可以公开表达对自己服务企业的批评意见,一般来说企业还真不敢立刻解雇你;但如果你公开声称拒绝执行老板交给你的工作,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涉及当事人具体行为的“表达自由”,不能对抗职业伦理和合同契约,这是必须强调的。它也是任何社会能够正常运行的根基。设想,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任何人都可以由于自己不爽而随时拒履行担职责的环境中,我们还能够信任谁,那就太可怕了。

 

所以,“言论自由在美国照样让你丢饭碗”,这得脑子里进了多少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