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朝酒晚茶(jsfzb_sjs)
今天晚间,一份“财政部关于提请依法依规处理部分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行为的函”在微信朋友圈广为传播。经多方核实,文件基本真实。
文件指出,财政部建议司法部依法处理部分违法违规律师事务所!
尽管相关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尚未公开,但提醒从事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仍应引起高度重视,在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过程要起到法律屏障作用,切勿成为违法违规的帮凶。
据相关介绍,近期,财政部根据举报,组织对相关市县违法违规担保承诺问题进行核查。
核查发现,2015年9月,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发行“15高邮债”募集资金10亿元。
经核查确认,根据上级政府批复的规划用地性质,发行人用与抵押的土地使用区中,“邮国用(2013)第00928”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和广场用地,现为高邮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场所;其余两块地,一个为市民广场,另一个部分为商业旅游景点,部分为高邮老龄委等单位的办公场所。
2015年9月,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3宗土地的土地用途据记载为商业,与上级政府批复的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同时,法律意见书中关于“发行人有权将上述披露的土地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财政部致函司法部,请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行业规范,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责任,有关处理结果于6月15日前反馈财政部。
业内人士表示,律师事务所为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劵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当合法合规,对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对相关处理结果,我们将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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