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票大一认识,那时我是海贼王的死忠粉,最爱索大,对篮球一窍不通;男票还是个清秀的少年,斯斯文文爱打篮球,最爱艾弗森,对二次元的认识仅限于一只萌翻全世界的皮卡丘!别问我两个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人是怎么谈到现在的,我也很好奇啊!
我和男票大学的恋爱时间,全部用来了打游戏,尤其是《英雄联盟》。
大三,一个课程少、时间多、适合发展超越革命友谊的年级。那时我正奋力的完成我第二学位的考试和课程,当然,这东西在大三上基本上就结束了。于是,在大三下,毫无人生奋斗目标的两个人找到了共同感兴趣的新乐子——《英雄联盟》。
我是菜鸡,他也是菜鸡,菜到那种被人带着打人机能打上40分钟最后还输给电脑的程度。那时侯我玩瑞兹,他玩德玛,带我俩玩的同学玩寒冰,我们一起在班德尔城“愉快”的玩了一个学期的人机。
是的,就是人机。对于竞技类游戏只玩过CS的我来说,搞清楚屏幕中哪个小人是我真的花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对于我男票也一样(可能他比我好一点)。在课程更少的大四,我们几乎玩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网吧,直到我们的生活费再也供应不了这样的消耗。
但,这并没有结束我们“虽然菜却依然执着 ”的LOL之旅。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大学校园都有电子阅览室这一设定,反正我们学校的电子阅览室最终被我俩成功的发展成为LOL体验室。那时学校电子阅览室的电脑会关机后自动还原,于是我们居然每天都会按时(比上课还准时)拿着移动硬盘到电子阅览室报道,开启一天的召唤师峡谷之旅。
(找不着电子阅览室的图片,将就着图书馆看吧)
最开始,电子阅览室只有校友查阅各种付费文献,我俩一般都会自惭形秽地默默走到角落玩耍;后来,让人最哭笑不得的是 ,经常玩着玩着就会有同学走过来,轻声地对我们说:“同学,你的U盘可以借我拷一下游戏吗?游戏吗?吗?”我......
再后来,当我某天心血来潮巡场电子阅览室一圈后发现,电子阅览室里TM居然有一半的人在玩LOL,1/4的人在玩Dota,1/4之一的人在玩魔兽,几乎看不见真正在认真查阅资料的人了。对此,男票室友说“图书馆的风气都被你两带坏了!”
毕业工作之后我们还经常去网吧通宵打LOL。那时的我们配合还是特别默契的!我ADC位只玩女警,他用石头辅助我,下路基本不是被人杀穿就是杀穿别人,绝对不会存在焦灼的势均力敌状态。那时的剑圣如果不买多兰戒走中路,绝对会被人喷得不要不要的!
就是这样疯狂地打LOL的经历,我们也展现了人生中最狂躁、最邋遢的状态。虽然男票以前是个高高瘦瘦斯斯文文的小伙子,却也避免不了毕业发福成白白胖胖的“中年大叔”。请自行脑补一位“中年大叔”因为游戏跟妹纸吵架的画面。
有些人可能无法理解新闻中男孩子玩游戏因为女朋友拔了网线而跟女朋友分手的故事。我想,我是理解的!如果角色互换,我玩游戏的时候有人拔了我网线,本就处于亢奋状态的我会做出什么事呢?我TM怎么知道,反正很生气就是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为我玩LOL,所以我绝不会拔打LOL的人的网线的。
男票更换工作辗转成为了一名游戏编辑,嗯,我也是。我们玩耍的服务器也从班德尔城换到了艾欧尼亚。
遇到意见向左的事情,《英雄联盟》会提供给我俩最好的解决方法——SOLO。
比如,今天谁洗碗?先开电脑SOLO一把。
晚上吃烤鱼还是砂锅粥?开电脑SOLO一把。
等会去逛街还是看篮球比赛?SOLO!然后,逛街和看篮球是什么?明明就是召唤师峡谷比较好玩!还是一起在家撸吧!
所以,和男票一起打了五年LOL是种怎样的体验?嗯,我只想告诉你,找到一个愿意跟你一起打游戏的对象实在太幸福啦!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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