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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萧敬腾案,判了!

掌上长春  · 公众号  · 法律 娱乐  · 2025-01-12 09:12

正文


1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其所代理的萧敬腾诉陈**、万**(微博用户“用户7692015864”,UID:769****864)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已生效,二人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此前,2023年6月9日,萧敬腾参加活动走红毯时,因步伐“仙气飘飘漫步而来”,被多名网友评论称,“这两步刚嗑完出来”“这就是嗑飘的状态”。


6月10日,萧敬腾方发律师声明:即将起诉造谣者。


6月17日,萧敬腾工作室发出毛发检测报告证明未吸毒,表示已报警处理,并在警方要求下进行毒检,结果显示为阴性。


图源:萧敬腾工作室微博


萧敬腾本人则转发该微博并回应:“为了不让爱我的人担心,我做了一些检测,希望各位放心,身为公众人物,被质疑是日常。一起捍卫网络文明,杜绝造谣,做个有思辨能力的人。”



2025年1月10日,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消息,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陈**、万**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用户7692015864”(UID:769****864)公开发布了多篇恶意诽谤萧敬腾的博文,博文中含有“吸毒”等不实言论,严重侵犯了萧敬腾的名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用户对公众人物的讨论不能逾越合理界限,不得捏造事实,不能侮辱他人,否则即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两名被告通过微博发布的关于原告吸毒等不实言论,足以导致原告陷入社会道德非议之中,属于诽谤性言论,该行为造成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的后果,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故判令:被告陈**、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在微博账号“用户 7692015864”主页置顶位置刊登、发布道歉信,向原告萧敬腾赔礼道歉,网络道歉发布时间不少于90日且道歉内容需设置所有人可见;并共同赔偿原告萧敬腾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52000元。


目前,上述判决已生效。




法律常识



名誉是社会对个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一、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名誉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新修订的《民法典》将原本《民法总则》中名誉权的主体从公民、法人更改为民事主体,保护了非法人组织应享有的名誉权。
名誉侵权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诽谤: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常见于社交媒体、博客等平台发布虚假内容。
2、侮辱:使用侮辱性语言贬低他人,包括公开羞辱或嘲笑。
3、不实报道: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虚假信息,损害当事人名誉。

二、名誉侵权与正常言论的界限

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但需注意在正常批评和名誉侵权之间的界限。正常批评基于真实事实,并避免使用侮辱性言辞。而名誉侵权则是捏造事实、贬损他人的行为。维护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名誉权的方式

当个人当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侵害: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关言论或行为。
2.赔礼道歉: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3.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请求经济赔偿,特别是由于名誉受损带来的精神损害。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名誉侵权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医疗诊断或心理咨询记录等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等,判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通常在3000元至50000元之间。

五、如何保护个人名誉?

如果名誉受到侵害,建议受害人先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包括截图、评论等)。重要的电子证据可通过公证方式固定,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方法,受害人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橙柿互动、扬州晚报微信、洪振律师微信

编辑:于小清  初审:呼特 王海涛

复审:刘   刚  终审:吕方 徐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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