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运营经验丰富、商业运作水平高、创新创造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建立健全PPP项目守信践诺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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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此前制约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一大因素是,与央企、地方国企相比,民营企业实力相对较弱,即使是同等条件下,地方政府也更青睐于央企和地方国企。《指导意见》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等比较复杂的前期工作由民营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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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PPP严监管时代开启( 2017年11月27日)
“过去数年,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推PPP方面有点用力过猛。” 一位PPP业内资深人士对财新记者称,当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PPP被当做增加投资的重要方式,但这种效率极低的投入,只是把矛盾后移了,财政部当初力推PPP所希望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都未能实现。
PPP下半场:产业资本如何接棒(2017年11月15日)
激发民资、调动民智、服务民意是PPP的设计初衷,但受观念、认识限制,在准入和招投标环节,民企不同程度遭遇“双重标准”,严重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公平竞争秩序的实现。激励兼容才能提质增效。政府应当发挥资源配置和合理引导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不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将清理出库(2017年11月01日)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强调,任何投资项目、任何金融活动,自己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再适度融资,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不能让政府的各种公共性基金作为资本金去小马拉大车,更不能让社会资本用借款作为资本金,然后再用银行资金做运营。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项目库集中清理,对不具备条件的要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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