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主审法官李红婷将“民事裁定书”交到了这对“85后”夫妻手中。裁定书提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法院依法准许。
“3个月冷静期内,双方情绪其实比较反复。”李红婷说,从3月8日送达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院一直在跟踪双方的情况,不定期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感觉这一个案子有其他10个案子的工作量大。”
李红婷说,双方“冷静”一个月后,法院将夫妻双方的亲朋好友通知到法院,进行了一次调解,并让双方父母给自己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此后,法院有联系夫妻所在村委会,通过基层组织摸底调查,再次对夫妻二人进行劝解。期间,夫妻二人的朋友也出面进行调解。
6月7日,3个月“冷静”期满,双方情绪仍在波动中。李红婷说,6月12日,她再次约谈双方时,“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但当时觉得和好不大可能。”
6月13日夜间,李红婷突然收到女方来电,对方表示愿意撤诉。
6月14日,女方前往法院书面申请撤诉,当天下午,法院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冷静期对缓和双方矛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双方感情能否和好如初,还是要靠双方努力。”
14日下午,该起案件中的男方当事人告诉记者,“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对他和妻子的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双方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孩子的抚养,仔细想了到底谁对谁错,错在哪里。”
该当事人说,如果当时冲动之下被判离婚,社会又多了一个单亲家庭,冷静期期间,他和妻子也进行了沟通,让双方和好有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