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们制定了《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以高水平电力安全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组会)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落实属地电力安全责任,推动更多地区成立能源(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压紧压实市、县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机制,推动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科学谋划“十五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编制《电力安全生产“十五五”行动计划》,做好与“十五五”能源电力规划的衔接,明确“十五五”期间电力安全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行动。推动电力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省级能源电力规划。
3.完善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启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工作,提升电力安全事故监管执法能力。推动成立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委员会,开展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梳理和评估,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国行企团地各级标准协调发展的电力安全治理标准体系。
4.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指导电力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文化。开展直达现场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5.建设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推动构建源网荷储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打造隐患联治、风险联控、安全联创的治理模式。
6.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深入开展运行方式分析,排查电网结构性问题,从源头化解“十五五”电网安全重大风险。落实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重点加强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持续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级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7.完善涉网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文件,明确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分省制定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有关方案,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及存量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计划,推动各主体落实涉网安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地方电网涉网安全管理专项核查。
8.完善电力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安全质量制度标准,研究制定电力工程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电力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试行)》。开展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常态化分析总结,动态更新事故反措。跟踪分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安全风险,研究建立风险隐患库。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有序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部署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定期通报典型问题。
9.完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电力应急力量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办法,建立跨企业跨区域电力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开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提升电力应急预案管理规范性。制定《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自备应急电源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提升重要电力用户自保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