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4),并将两表以“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后一并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方式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请按要求的格式报名,不要重复多次报送,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报名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
4、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四)考试
1、笔试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到校参加笔试。(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情况。(3)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4)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我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4)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成绩可在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ut.edu.cn查询。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
学生辅导员岗位经体检合格后,按拟聘人数与实践试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实践试用人选。实践试用时间为2周。学校根据实践试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管理岗位经体检合格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具体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被录用者如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