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巧在洗衣店长大,每天看着妈妈洗几百件衣服,手都洗破了,小时候,她就暗暗发誓:我不要洗衣服,我要成为一个踢踏舞者。
在那个时期,华人是没有办法成为踢踏舞者的。1882年,美国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境入籍,在美国的华人也受到各种限制,只被允许住在唐人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做的工作只有开洗衣店和中餐馆。当时主流社会对华人女性的期待通常是成为一名护士、教师或者家庭主妇,跳舞并不是什么“正道”。
但是余金巧喜欢跟着邻居家的小孩练踢踏舞,在洗衣房、家门口的人行道上跳舞。后来她和父母软磨硬泡,终于拥有了每周上舞蹈课的机会。16岁时,她在华盛顿唐人街远房叔叔经营的餐厅里,第一次看到专业的演出,想要走上更大的舞台跳踢踏舞的梦想被点燃。18岁时,她收到了来自旧金山夜总会的工作邀请。
20世纪40年代,在旧金山唐人街,夜总会风行,夜幕降临时,街上张灯结彩,华人把歌舞表演带进餐厅,东方主题的风情舞吸引了一大波游客。然而在夜总会跳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经纪人告诉余金巧,来这里跳风情舞,就要放弃跳踢踏舞,要穿得更性感,露出大腿和肩膀。起初余金巧是拒绝的,但面对每周1000美元的薪水,也为了能继续跳舞,她开始了在夜总会的表演之路,但她仍用自己的方式抵抗着,“即便这是我作为舞者唯一的舞台,但我也不喜欢露我的肩膀,我就给自己多穿几件衣服”。
余金巧每次演出的戏服都是自己制作的,她会给每件戏服缝制一个旗袍领子,绣上摩洛哥、柬埔寨、越南风格的花纹,搭上粤剧风格的披肩……她将东西方各种风格的服装元素融入戏服,什么好看就加什么。后来,她还创立了一个名为“Oriental Occidental(东西)”的服装品牌。这一切的初衷,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在女性主义、多元文化还没有成为社会共识的年代,余金巧似乎是一个天然的多元文化和女性主义的实践者,她充分发挥主动性,自己制作表演服装,自己决定跳舞穿什么,把每一场表演都当成一场时装秀。
“20世纪有很多女性的故事应该被看见,尤其是从事表演艺术的女性,她们在当时面临很多时代困境,余金巧跳舞这件事让我特别感动,我想拍一部关于她的纪录片。”这位从6岁一直跳到92岁的华人女性舞者,由此成为杨圆圆镜头下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