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识产权那点事
专注知识产权诉讼、咨询等业务,开展知识产权调研、培训等服务。投稿请至[email protected]。感谢您的关注!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知识产权那点事  ·  附案例 | ... ·  3 天前  
知识产权那点事  ·  “海外购”店铺代购的名牌风衣?是假货! ·  4 天前  
知产宝  ·  商标案例 | ...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知识产权那点事

《小明的初练》惹出侵权官司 “习字格”字帖原是专利货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6-01 20:04

正文

核 心 提 示


为了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书写习惯,针对少儿练字的产品可谓层出不穷。日前,一套名为《小明的初练》的字帖套装,却因其擅自使用了受专利保护的“习字格”图案,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赔5万元。


“习字格”练字贴获外观专利

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工作中,人们都要写字,字的美观与否对人的第一印象也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让孩子如何走在别人前面,练得一手好字,也成为教育培训中吸引广大家长的一项重点。于是五花八门的各种字帖产品也像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市场上,米字格、回字格、九宫格、回井习字格等各种产品各有千秋,并且互相都争着申请专利来进行合理保护。

2010年10月,原告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习字格(金宫)”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1年6月获得授权。该专利产品用途为习字格纸,用于写字;设计要点在于写字格由外格,中心线与侧线相交而成。其外观设计有两种:其中一种格子中部有一“十”字形实线划线,其中“十”字竖线部分比横线部分略长,横线两端各垂直连接有一与“十”字竖线平行的长度较短的实线竖线;另一种格子内部线条排列与第一种相同,但划线部分采用虚线。


《小明的初练》遭侵权起诉

原告外观专利设计(左)和被告侵权产品设计(右)

2015年下半年,原告发现厦门字强不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强不息公司”)销售的练字教材《小明的初练》和其专利在外观上几乎一样,且被告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最美中国字”上公开销售的字帖套装《小明的初练》价格为每套298元,销量为5355件。原告随即做了公证购买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涉案专利权,应当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被告字强不息公司则辩称,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在设计上存在明显区别,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且被告已经于2016年7月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法院认定字帖构成外观侵权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