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能否在主导国施压下避免沦为政策工具?这一问题关乎全球治理的有效运行,但既有理论尚未给出具有广泛适用性的解释。结合国内国际两个层次的动态,本文选取了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和主导国内部对主导国政策的支持程度这两个因素构建分析框架以解释其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的不同结果。
(一)主导国政策压力与国际组织自主性
国际组织与主导国之间存在着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一方面,主导国是国际组织得以创建和持续运作的关键力量。主导国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和在特定国际组织中的制度性权力,使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组织的政策走向和行为模式。另一方面,主导国创建国际组织不仅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更是为了通过创造信息、观念、规范和预期,使某些观念和实践合法化或非法化,从而实现其国家利益。而国际组织自成立起最重要的关切便是确保组织健康和延续。因此,当主导国为达到自身目的而倡导的政策可能严重损害国际组织核心利益时,如违背组织核心职能、危及组织运作可持续性或损害组织合法性,国际组织往往不会屈从,而是会采取行动进行应对。因此,本研究拟聚焦于国际组织应对此类政策的行为逻辑。主导国为使此类政策在该组织中得到实质性落实而采取的系统性行动,即为本文所指的政策压力。
已有研究发现,组织能否成功应对生存危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应对危机的意愿和能力。面对主导国的施压,国际组织能否成功抵制以避免威胁组织利益,也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际组织的应对意愿及其应对策略的可用性。虽然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建立的,但它们具有相对独立于成员国的自主性。不同制度设计赋予了国际组织不同程度的自主行动空间。具有较高授权水平的国际组织不仅能够进行议程设置,提出政策建议,而且有可能带头应对施压者。凭借其专业知识,国际组织能够独立于其成员制定和实施符合组织偏好的政策。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组织文化往往成为影响组织延续和组织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存续时间来看,成立初期的国际组织往往更倾向于依附主导国,而在特定议题领域积累了较大影响力的国际组织的官僚团队往往在维护组织利益方面具有更强的意愿和能力。鉴于此,本研究聚焦于成立时间较长、在目标议题领域已具有独立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探讨其如何应对来自主导国的政策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国际组织与主导国的特殊关系使其对主导国具有更高的依赖度,但也使其在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时具有更多灵活性。一方面,国际组织与主导国国内机构和政策界人士之间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正式和非正式沟通机制。这些沟通机制的有效运作,有助于双方及时交流立场和诉求,为解决分歧和冲突提供了重要平台。例如,自麦克纳马拉担任世行行长以来,世行始终保持聘请前美国国会议员为特别顾问,以便更有效地游说美国国会,确保其对世行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主导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互动影响着主导国对国际组织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其政策立场的开放性。当主导国通过国际组织实现了一些难以通过双边交往达成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影响力,这种政策收益往往会驱使主导国在干预国际组织运作时考虑这一“工具”的可持续性。然而,当国际组织的表现与主导国的期望出现较大偏离时,主导国对国际组织的信任度可能会下降,从而在政策立场上表现得更加强硬。
(二)国际组织应对主导国压力的行动逻辑
由于与主导国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国际组织需要在维持主导国信任和避免执行损害自身利益的政策之间寻求平衡。本文认为,国际组织遵从主导国倡导特定政策的程度取决于其参与多方博弈的有效性。由于国际组织倾向于避免与其主导国进行正面抗争,借助反对主导国政策的力量与之开展博弈成为更具操作性和风险更低的做法,因此,主导国国内政治行为体和国际组织主要成员的立场分布是影响国际组织应对结果的关键。
1. 国际组织的应对类型
借鉴吉塞拉·赫希曼对国际组织官僚机构响应其成员的质疑和挑战的研究,本文进一步聚焦国际组织与主导国之间的互动结果,将国际组织的应对行为模式分为适应、重塑和抵制三种类型(参见表 1)。这种分类基于国际组织对主导国政策要求的接受程度大小,同时也反映了主导国在特定政策下让步的不同程度。
适应型应对是指国际组织基本接受主导国的政策要求,但会通过对组织现有政策的修改或重新解释以适应主导国的要求,同时尽量减少对组织运作的负面影响。重塑型应对意味着国际组织在接受主导国政策总体方向的前提下,通过谈判和协商对政策细节进行调整和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组织虽然没有完全推翻主导国的政策方案,但却成功地引入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使最终政策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抵制型应对则意味着国际组织成功避免了执行主导国的政策要求。这种情况下,主导国可能被迫在政策上做出重大让步,接受国际组织倡导的替代方案,甚至完全放弃其政策诉求。通过分析导致这些不同结果的条件和机制,本研究旨在揭示国际组织在复杂政治环境中的行为模式,以及主导国与国际组织之间权力动态的本质。
2. 影响国际组织应对类型的两个关键因素
在分析国际组织如何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时,本文选择了两个关键解释变量:成员对主导国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和主导国国内对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这两个变量的选择基于以下考量:首先,它们反映了国际组织所处外部环境中的两个重要维度——国际层面和主导国国内层面;其次,这两个变量能够有效捕捉主导国和国际组织在政策博弈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压力来源;最后,它们为解释国际组织采取不同应对策略提供了多层次的分析视角,有助于全面理解其行为模式。
(1)主要成员对主导国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
国际组织的行为不仅受主导国的影响,还受到其他成员态度的制约。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国际组织的所有成员构成一个整体,成员对国际组织的授权以及任何其他影响互动关系的集体行动都需要成员内部按照约定规则达成一致。但是,由于各成员的实力、立场和利益需求差异,众多成员组成的集体委托人在不同事项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好异质性。偏好异质性程度会直接影响成员内部谈判的成本与集体行动的稳定性。偏好异质性越大,国际组织官僚机构就越有可能利用这些分歧引导政策决策,使其符合自身偏好。
由此,成员的态度和立场分布情况将影响国际组织应对主导国的政策压力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在评估这一要素时,除主导国外的主要成员的立场往往具有更大的权重,因为它们通常在组织的决策过程中拥有更强的影响力。若大多数成员,特别是主要成员支持主导国政策时,国际组织将倾向于避免采取强硬的抵制立场。而当主要成员对主导国的政策存在较大分歧时,国际组织能够利用这种分歧,动员反对力量,组建抵制主导国政策倡议的联盟。在围绕特定政策的谈判过程中,国际组织工作人员能够通过准备会议、制定议程、通过政策报告提供建议等方式,利用其在技术和程序层面的专业知识,间接引导决策,实现对政策结果的实质性影响。而当支持程度达到通过政策的制度门槛,国际组织不得不接受主导国倡导的政策时,其应对策略的重点在于以技术化的处理方式尽可能减少潜在负面影响。技术化是“国际组织避免分歧并躲在所谓中立性背后的一种潜在的去政治化载体”,通过将问题固定在技术背景下,以避免卷入政治分歧之中,从而化解冲突和消除争议,实现合法化。
在测量这种支持度的强弱时需要考虑国际组织制度设计的差异,特别是其决策机制。在需要简单多数通过的决策中,如果支持主导国政策的成员超过半数,政策很可能被通过,国际组织将被限制在适应型应对范围内。相反,在需要一致同意的决策中,即使只有少数成员反对,也能为国际组织进行政策重塑、甚至抵制该政策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
(2)主导国国内对其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
主导国国内政策界对特定政策的立场并非铁板一块,加之主导国国内机构与国际组织官僚机构存在沟通渠道,主导国国内政治往往是影响国际组织应对行动的一个关键维度,涉及主导国国内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利益集团等多个群体。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的联系为理解这一变量的重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罗伯特·普特南的双层博弈理论指出,国家领导人在国际谈判中必须同时考虑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制约。海伦·米尔纳的研究进一步探讨了国内利益集团如何影响国家的对外政策选择。然而,此类分析中,国际组织通常仅被视为各国谈判的平台,而未被视为谈判中的参与方得到足够关注。事实上,国际组织作为利益相关方,其行动逻辑也受到主导国国内政治和成员谈判动态的影响。比如,美国国会的意见分歧有时增强了美国与其他成员进行谈判的议价能力。但反过来,这一动态也可能成为国际组织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的信号和筹码。国内政治行为体的不同观点可能意味着该政策缺乏国内基础,国际组织可以借此积极推动政策的修改,或观望主导国国内政治局势变化以待行事。相比之下,当国内政治普遍支持主导国的政策倡议时,主导国的威胁更加可信。在此背景下,国际组织更倾向于通过其他成员间接施加影响,避免直接表达反对意见。
同时,国内支持度直接影响着主导国在国际谈判中的灵活性。已有研究指出,特朗普政府采取“退群”或“威胁退群”的不同选择与国内政治成本高低相关。由此可以推断,当国内政治对主导国在国际组织的政策上存在分歧时,主导国也会因其可能面临的国内压力,在与国际组织和其他成员的互动之中发生立场的摇摆。而国内对特定政策的高支持度则通常意味着主导国的立场不太可能发生变化,这将促使国际组织在谈判中采取更加迂回或技术性的方法,或通过议程设置将谈判焦点转移到主导国立场更为灵活的事项上。此外,主导国国内政策界的立场分布也为国际组织指明了其寻求影响政策的潜在目标群体。当主导国内部存在政策分歧时,国际组织可以通过与支持己方立场的内部派系合作,间接影响主导国的政策立场。在此过程中,国际组织也将保持与主导国国内相关群体的沟通,避免该政策在主导国国内支持力量壮大而导致局面失控。
在评估主导国国内对其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这一解释变量时,需要针对具体的国际组织及其涉及的政策领域,根据国内政治结构的特性系统地分析相关国内行为体的立场。本研究关注的主导国是美国,因此有必要对美国国内政治中的关键行为体及其在对外政策制定中的角色进行分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主导国政策压力的分析聚焦于美国总统。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首要参与者,美国总统得到了宪法赋予的相当大的外交决策权,且有着庞大的官僚机构提供支持。美国总统在对外政策领域的主导地位在近年来更加突出。然而,从美国国内政治结构来看,政党政治、立法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博弈都是影响美国对外政策的关键因素。由于民主、共和两党在意识形态和政策主张上存在显著分歧,对外政策常成为党争的焦点。总统所属政党能否在国会取得多数党地位,关系到其对外政策的施政空间。自越南战争以来,国会不仅要求加强对行政部门的监督,而且积极寻求在共同决定对外政策方面发挥核心作用。由于国会可通过立法、预算审批、听证质询等方式制衡总统的外交决策权,若总统倡议遭到国会强烈质疑和反对,政策执行将举步维艰。此外,美国行政部门内部的分歧也可能影响美国对外政策。国务院、国防部等行政部门虽隶属于总统,但有时也会根据本部门利益发展出与总统不完全一致的使命感。与世行相关的决策主要涉及美国国内负责外援事务的官僚,这一类群体通常倾向于防止外援政策政治化,保持对外援助政策和投入的相对稳定。此外,相关的利益集团也会通过各种方式游说国会议员,试图影响政府的对外援助政策。
3. 分析框架
本文以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和主导国国内对主导国所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为解释变量,以国际组织的应对类型为被解释变量,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参见图 1)。
在国际组织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的理论框架中,本文提出了三个理论假说。
假说 1:当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对政策的支持程度较高时,无论主导国国内政策一致性如何,国际组织的应对逻辑以适应为主。在此情境下,国际组织倾向于适应主导国的政策,将自身职能与主导国政策偏好衔接,以降低屈从主导国政策压力给自身权威造成的负面影响。具体而言,国际组织会更加注重在政策设计和论证层面采取灵活务实的技术性策略。在基本遵从主导国政策内容的前提下,国际组织会以符合其组织规则和行事惯例的方式对政策内容进行去政治化处理,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声誉受损。
假说 2:当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对政策的支持程度较低,且主导国国内政策一致性较高时,国际组织更可能对该政策进行积极重塑。
在这种情况下,特定政策的反对力量主要集中在成员层面,为国际组织提供了运作空间。国际组织能够利用这种分歧,通过双边和多边互动,争取其他成员的支持,形成反对主导国政策的合力。同时,为了在让步中争取主导国的妥协,国际组织往往会扮演中间人角色,在政策支持方和反对方之间进行斡旋,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以期达成各方都较为满意的最终结果。
假说 3:当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对政策的支持程度较低,且主导国国内政策一致性较低时,国际组织更可能成功抵制该政策。
在此情境下,国际组织能够利用主导国内部的分歧,与反对该政策的国内力量合作,或采取拖延战术,以期待主导国的政策立场发生变化。这种抵制通常表现为消极形式,即国际组织会避免在官方场合对特定政策做出回应,对该政策进行选择性忽略,避免使自身与主导国在该政策上的分歧公开化。与此同时,国际组织会与其他主要成员合作推进其他可让步的议程,并提高此类议程成果的可见度,以安抚主导国。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组织主要成员和主导国国内对主导国所倡导政策的支持程度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相关性。国际组织主要成员是否支持主导国倡导的政策,往往受到其自身国家利益的驱动。这两个自变量从不同层面出发,共同影响了国际组织应对主导国政策压力的行为逻辑。
本文选取了三个案例来验证上述理论框架,分别是里根政府促使世行扩大政策性贷款、小布什政府施压世行承担更高的债务减免压力、特朗普时期要求中国从世行“毕业”。在三个案例中,世行的应对结果分别对应了本文的分类:适应、重塑和抵制。由于遵从三个案例所涉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对组织利益的威胁,世行在美国提出相应要求时,都表现出迟疑和顾虑,并采取了应对行动。接下来,本文将分别讨论不同情况下世行主要成员和美国国内的立场分布及其对世行应对策略和结果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