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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税讯】《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11月1日正式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 公众号  ·  · 2017-11-01 18:57

正文

10月31日,重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就即将实施的《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

四部门负责人分别从修订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及依据、重大变化、主要特点等方面,对《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耐心解答了热心网友提出的问题,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的作用和带来的变化,为全面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共7章40条,包括总则、税源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实现了国税、地税机关征管保障全覆盖。


1. 突出信息共享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着眼于适应“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共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规范高效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和共享机制,聚合各部门涉税数据。同时,由国地税联合制定《重庆市涉税信息共享管理名录》,作为《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配套文件,通过搭建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统一采集、管理、使用、推送涉税信息,促进涉税信息交换。目前,全市已有35个部门参与涉税信息交换。全市国税系统从建委、房管等部门获取首批涉税信息21万余条,着力通过规范和加强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 突出征管互助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着眼于从税源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等方面,强化各部门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增加科技、商务、国资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海关等中央在渝单位,统筹各方力量,积极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以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深入合作,探索创新税收服务和部门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优化税收征管和服务的合力。

3. 突出信用互认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着眼于为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扩大税收信用体系的影响力和效力,提升税收遵从度,明确各部门进行日常授信服务、管理,特别是信用等级评定时,要参考纳税信用记录。例如,国税局联合重庆边防总队对欠税企业法人实施出境限制管理;税银合作推出纳税信用贷款,对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

4. 突出权责明晰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着眼于实现对税收征管保障的全覆盖,明确将国家税务机关纳入保障适用范围。同时,《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要求纳税人如实开具发票、使用税控装置,进一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并对税务部门征管用权、执法用权,以及各部门涉税协助、税收保障职责进行了细化完善,并通过细化问责措施、违法责任,明确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税务机关,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相关单位参与税收协助的情况、成效进行考评。

《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正式实施后,将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助和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效应,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保障税法公平、公正,依法执行,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同时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减少纳税人重复报送、多头报送现象,让数据多跑网路、纳税人少跑腿,在进一步整合行政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持续优化共享共治、协助互补、税企共赢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重庆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