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通读鲁迅不同时期的纪念文章,会发现一个有意味的修辞现象:鲁迅常用的纪念文字是“记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纪念”。作为一个文学启蒙者,鲁迅的“咬文嚼字”不仅仅是一种以语法精密为现实任务的先锋实验,而同时也是一种以启蒙效应为最终旨归的修辞艺术。在“纪念”成为通行语的中国,鲁迅还要坚持日本语的“记念”,主因有二:其一是“硬译”路线,其二是“小学”背景。鲁迅在纪念文章中选择何种修辞方式,是由具体的修辞情境来决定的。在表达内心深处的个人记忆时,鲁迅倾向用自己所喜欢的“记念”,在代表社会角色作集体发言时,鲁迅一般用约定俗成的“纪念”。这种语词分用现象在鲁迅的纪念文章中,表现为“回忆记”与“纪念文”两类不同的文体风格。对鲁迅来说,不受“纪念文”形式约束、自由抒发情感的“回忆记”,是更贴近其独立思想与文学心性的。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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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杰祥,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原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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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纪念文字与“记念”的修辞术
原 载
|《文史哲》2013年第2期,第
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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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文学创作中,伤逝悼亡、怀旧忆人的诗文往往是其中最动情、最感人的篇章。鲁迅一生写过大量的纪念文章,他留给世人的最后一篇文章《因太炎先生想起的二三事》,就是为纪念先师而作的,可惜尚未完稿,鲁迅先生溘然长逝了。如果挽诗一类不计入“文章”,如1902年悼南京同窗丁耀卿的《挽丁耀卿》,1912年悼故友范爱农的《哀范君三章》等,那么鲁迅正式发表的首篇纪念文章应该是作于1926年的《记念刘和珍君》。
从这篇《记念刘和珍君》,到末篇《因太炎先生想起的二三事》,通读鲁迅不同时期的纪念文章,会发现一个有意味的修辞现象:鲁迅常用的纪念文字是“记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纪念”。也许在许多人看来,这不是什么问题,但鲁迅对自己语言习惯的坚持,本身即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修辞艺术问题。
在鲁迅所写的纪念文章中,尤以《记念刘和珍君》与《为了忘却的记念》流传广远、感人至深。在
1959
年出版的《鲁迅回忆录》中,许广平曾特别提及这两篇文章说:“更其读到他《记念刘和珍君》和《为了忘却的记念》的哀悼文字,真是一字一泪,用血和泪写出心坎里的哀痛,人间至情的文字。”这两篇纪念文章在入选全国各地的中学语文课本后,又无形中具有了一种文学经典的地位与意义。
不过,鲁迅的这两篇名文也给强调“规范化”的中学语文教学带来了麻烦。起因在于,这两篇纪念文章中的纪念文字全为“记念”,与现在流行的“纪念”用法明显不同。对于这种不合现代汉语规范的用语现象,“‘记念’同‘纪念’”一类的解释恐怕是最为轻巧与简便的。事实上,现行中学语文教材正是以“通假字”或“异体字”的方式对鲁迅文章中诸多“不规范”的用词进行规范化处理的。比如,“蕉萃”同“憔悴”,“比校”同“比较”,“寂漠”同“寂寞”,“壶卢”同“葫芦”,“模胡”同“模糊”,“支梧”同“支吾”,“喝采”同“喝彩”,“搭连”同“褡裢”,“怜悧”同“伶俐”,“胡蝶”同“蝴蝶”,“展转”同“辗转”之类。这种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合乎现代中国语言变革的转型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现代中国文学阅读的语言障碍。不过,一概而论的规范方式固然轻松简便,却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地规训与解决文学语言碰撞流行语言的分歧问题。在鲁迅文章中,其实还有诸多语词如“计划”写作“计画”,“介绍”写作“绍介”,“当铺”写作“质铺”之类,或是“和制汉词”,或是“日语借词”,并非传统汉语脉络中的同音通假、古今异体的应对模式所能解释清楚的。
如所周知,现代中国的语言文字经历了一个古语与现汉演替、白话与文言争锋、中土与异域混血的大转变时代。语言变革实质上是思想变革,语言自觉实质上也是精神自觉。鲁迅“别求新声于异邦”,以呼唤“自觉之声”来鼓动“国民精神之发扬”,就是着眼于以“新声”来启蒙“国民精神”的。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鲁迅的小说杂文多移用日语的表达式,有时也掺入德文概念,“其文章就有陌生的气息,读之焕然一新,信息与意象全不同于古人”。鲁迅对语言的革新与探索,不是出于一个语言学家的兴趣,而是出于一个文学启蒙者的志趣。由此,鲁迅的“咬文嚼字”就不仅仅是一种以语法精密为现实任务的先锋实验,而同时也是一种以启蒙效应为最终旨归的修辞艺术了。如果不能仔细领会鲁迅“硬写”乃至“硬译”背后的良苦用心,鲁迅为汉语输血的艰苦努力及其中所呈现的特殊的“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语)、丰富的修辞意义、别样的内心情怀、独立的审美精神、抵抗的思维方式等种种特质性的东西,恐怕会像梁实秋的“读这样的书,就如同看地图一般,要伸着手指来寻找句法的线索位置”之类的轻蔑与嘲笑一样,被种种貌似正确、标榜“以使读者能懂为第一要义”的话语轻易抹杀掉的。
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完全抛开鲁迅的纪念文章而仅据词典意义来释疑,虽然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抛开鲁迅,绝对以词典规范解释不合规范的纪念文字,即便是将看似“不通”的字眼解释“通”了,对解读鲁迅的纪念文章又有多大意义可言呢?其实,只要将鲁迅所写的同类文章与同时代人的纪念文章加以比较的话,这种后补性的解释就难以说通。更何况,鲁迅的纪念文章在语言修辞上自有家法,与现行规范确有“不通”之处。因此,如果仅以通行的“通”来解释鲁迅的“不通”,鲁迅选词用字的修辞艺术就很容易被忽略;倘老老实实揭示其与现代汉语规范相对游离的“不通”之处,反而会有“通”的可能性。
事实上,自鲁迅开始发表纪念文章以来,由“记念”与“纪念”的文字差异引起的误写现象就一直存在。
《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在不同版本的文字差异,就是一则典型的例证。该文在1933年4月的《现代》杂志第二卷第六期发表后,于当年年底收入《南腔北调集》,次年交由上海同文书店出版发行。参照鲁迅的文章手稿可以看出,排印本是在鲁迅手稿本的基础上校勘修订的,二者内容基本一致。与之相比,《现代》期刊本则对鲁迅文章原稿有一定的删改。比如,排印本保留了手稿本中“即戳穿叶灵凤这纸老虎”一类文辞犀利的句子,期刊本则删去了这样攻击性的话语。《现代》并非“同人杂志”,担任主编的施蛰存希望将文艺刊物办成一个“综合性的、百家争鸣的万华镜”,作这样的删改,既不影响文意,也不得罪朋友,是合乎容纳百家的办刊宗旨的。不合情理或明显矛盾之处是“记念”一词的改动。在《现代》卷首目录中,鲁迅文章的题目按通行的用语规范作了“改正”,被印成“为了忘却的纪念”;而正文中的题目却保留了鲁迅原稿的用法,仍为“为了忘却的记念”。同时,正文内容中凡有“记念”之处,也基本上尊重了鲁迅的用法。只有一处,即“算是只有我一个人心里知道的柔石的记念”一句,被印为“纪念”,这应该是手民的误排。因为如果是编者改动的话,会统一订正,而不是只改一处,不及其余。鲁迅后来在编《南腔北调集》收入这篇文章时,又把它与题目重新“订正”过来了,仍作“记念”。从鲁迅校订文稿的认真与固执态度看,“‘纪念’同‘记念’”的解释法虽有可行之处,但并非完全可行。因为如果鲁迅认同通假互用之说的话,他是不会这样不厌其烦来咬文嚼字的。
不过,期刊目录与正文用字的不统一,也的确暴露出编者一种无心的失误。事实上,对于鲁迅这篇“异乎寻常的杰作”,施蛰存是极为敬重的,认为能在自己主编的刊物发表是一种“荣誉”。鲁迅的这篇文章不仅被施蛰存排在头版头条的显眼位置,而且为了配合该文发表,他还编了一页《文艺画报》,特意向鲁迅要来一张柔石的照片,一张柔石的手迹(诗稿《秋风从西方来了》一页)。又因为版面不够,他又从自己所珍藏的《珂勒惠支木刻选集》选了一幅木刻画《牺牲》,并加上了自己剪裁的一张鲁迅近照。编者的态度既然如此严肃认真,又为何会忽略排印稿的误排呢?也许,态度越是认真,越能说明失误之无心;越是编者的无心之失,越能反衬出作者的有意订正,也越能说明用字之间细微而深刻的差异吧。
书写差异所显示的“误会”,可能存在着这样几种情况。其一,鲁迅笔下的“记念”是一种偶然为之的即兴做法,或错用了“别字”。
参阅鲁迅的纪念文章,“记念”的用法实际上相当普遍,这样的可能性并不存在。比如,最早为“三一八”死难学生而写的两篇纪念文章《记念刘和珍君》与《淡淡的血痕中——记念几个死者和生者和未死者》,和后来的《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样,所使用的基本词汇都是“记念”。这说明,鲁迅对“记念”一词的使用一直是有意为之的,不存在偶然的错用或笔误问题。
其二,“记念”和“纪念”在当时存在通假、互用的情况。通过比较鲁迅同时代人的文章用词,也基本上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在鲁迅发表纪念文章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李大钊写有《五一纪念日于现在中国劳动界的意义》、《在苏俄十月革命纪念会上的讲演》、《纪念五月四日》,陈独秀写有《国庆纪念底价值》、《芜湖科学图书社廿周纪念》,胡适写有《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等系列文章。这些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用词基本上都是“纪念”。只有思想文风当时与鲁迅相近的周作人使用了和鲁迅一样的“记念”用法,不过也只表现在《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可哀与可怕》等悼念“三一八”遇难学生的少数文章中,并没有像鲁迅那样在修辞选择上有始终一贯的坚持。总体来看,周氏兄弟的“记念”用法在当时并不具有普遍性,通假互用的情况也并非普遍存在。
其三,鲁迅自己的文章存在“记念”与“纪念”词语并用的现象。应该说,这种现象是存在的。
比如,写于《为了忘却的记念》一年后的《忆韦素园君》,并没有坚持独立的“记念”用法,“纪念”和“记念”是同文出现,并立共存的。不过,两词并用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两词互用或两词混用。细读文本可以看出:鲁迅虽也遵循约定俗成的“纪念”,但在最需要表达个人的内心情感时,他还是倾向使用自家独特的“记念”。《忆韦素园君》一文第二段写道:“现在有几个人要纪念韦素园君,我也须说几句话。”这是就“有几个人”而言的。文末则动情地写道:“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记念的时候,倘止于这一次,那么,素园,从此别了。”两年之后,鲁迅不幸而殁,这篇纪念文字遂成绝响,也的确应了“止于这一次”,“从此别了”。这里的“记念”,正出现在“我”内心无比哀痛、感情高度浓烈的时刻。
如果把《现代》出现的误写(误排)现象放在鲁迅文学的整体语境来考察,由书写差异而来的修辞问题可能会更清楚、更明白。事实上,“纪念”与“记念”两词分别使用的倾向,从鲁迅留日期间正式开笔写文章的时候就有所显露。20世纪初,中国留学生同乡会在日本主编出版了多种刊物,鲁迅的文章主要发表在其中的《浙江潮》与《河南》上。查阅这两种原始期刊,可以发现:鲁迅使用“纪念”一词,首见于1903年发表的《斯巴达之魂》,文末描述斯巴达将军柏撒纽赞叹一位以死谏殉国的女子曰:“猗欤女丈夫……为此无墓者之妻立纪念碑则何如?”其中的“纪念碑”与通用词是一致的。“记念”一词则首见于《摩罗诗力说》第八节,该句为:“当二人相见时,普式庚有《铜马》,密克威支则有《大彼得象》一诗为其记念。”值得注意的是,《摩罗诗力说》在1926年被编入《坟》时,鲁迅曾作过校订,《河南》期刊本所引字句中的“大彼得象”被订正为“大彼得像”,而“记念”用法则一仍其旧,没有改动。两相比较,前者的“纪念碑”出于国家意志与权力话语,后者的“记念”则出于朋友交游与个人情谊,同义之中仍见细微之别。这也再次表明,“记念”与“纪念”在鲁迅一些文章中是彼此有别的语词两用,并非亦彼亦此的随意混用,也非或彼或此的通假互用。不过,“记念”与“纪念”在修辞学中毕竟属于“同义的语言形式”,其细微差异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此也不可一概而论,穿凿过求。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鲁迅纪念文章中存在两词并用就认定其他文章不存在两词互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因为其他文章偶有两词互用就认定鲁迅纪念文章中不存在两词并用。概言之,鲁迅纪念文章中的文字两用或两分现象基本如此,但并非绝对如此。
相对于“纪念”,鲁迅的“记念”明显是不合乎我们用语习惯的一种更个人化的用法。也许,在别人眼里,鲁迅的“记念”与他们的“纪念”除了书写上的差异,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吧。也正以为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记念”与“纪念”的细微差异才会被忽略不计,以致屡屡出现误写与误排的现象。
表面上的误写现象其实是更深层次的误读问题。对于“纪念”还是“记念”这个问题,我们不能说是鲁迅错了,也不能说是其他人错了。韦勒克、沃伦在论“文体学”问题时指出:文体犹如“一件或一组作品的具有个性的语言系统”,其“背离和歪曲语言中一般用法的情形”,往往有特殊的“审美效用”。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中的选词用字,首先考虑的是审美效用的修辞艺术问题,而非合乎规范的语言法则问题。就像《秋夜》中的著名语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我们并不能以简单的语法常识来批评它的“破格”和“不通”一样。对个性独异的鲁迅文学来说,大概只有这种极为个人化的诗性语言,才能显露出作者那种极为沉缓、孤独、倔强的内心情致吧。鲁迅大胆创造的“奇怪而冗赘”的句子所指向的不仅在“看什么”,还在于“怎么看”,否则,正如台湾作家张大春所说:“两株枣树”一旦修剪规范,“读者将无法体贴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其蕴含丰富、思绪深沉的修辞效果也就因此削减掉了。在表达个人真实的内心情感与顺应社会的用语习惯之间,鲁迅是宁可以他个性化的文学修辞方式,来挑战他所不习惯的集体意识与社会常规的。
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指出,语言的细微差异背后往往隐含着无意识的深刻分裂。我们平时以为差异不大的文字差异,恰恰可能反映出一种深刻的精神差异。那么,在纪念文章中,鲁迅坚持己见的“记念”用法究竟是为了什么?他的这种特殊的修辞艺术,与社会通行的“纪念”语言相比,有着什么特殊的审美效用,又有哪些特殊的语义内涵呢?
在1927年的《论体裁描写与中国新文艺》一文中,批评家黎锦明就曾称鲁迅为Stylist,亦即文体家,对于名号鲁迅虽不以为然,但对其说却是深以为然的。艺术创作固然需要“内容的充实”,但文章修辞这样的“技巧修养”也同样为鲁迅看重。在致青年木刻家李桦的信中,鲁迅有过这样的表述:“正如作文的人,因为不能修辞,于是也就不能达意。”修辞应该“达意”虽说是作文常识,但鲁迅对修辞重要性的认知和强调,或许也受到同时代出版的修辞学著作的影响。1932年,陈望道在自己担任编辑的大江书铺出版了名著《修辞学发凡》,而这一时期他与支持大江书铺及《大江》月刊工作的鲁迅往还甚密,鲁迅想必是得到并阅读过他的赠书的。《修辞学发凡》开篇引言即反对将修辞理解为“文辞的修饰”,而将修辞视为“达意传情的手段”,认为修辞“主要为着意和情,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鲁迅在谈到自家的创作经验时也这样说:“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希望总有人会懂,只有自己懂得或连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来的字句,是不大用的。”指出作文目的是“将意思传给别人”,“希望总有人会懂”,说明鲁迅是充分考虑过修辞意义上的读者接受问题的,“记念”也绝非鲁迅个人所愿“生造”出来的。鲁迅的这种文体观,强调语言修辞效果而不拘泥传统文类(Genre)概念,与韦勒克、沃伦论“文体”(Style)的西学思路不无相通,也与茅盾所称誉的“创造新形式”的先锋意识有所勾连。
修辞艺术所涉及的关系极为复杂,除了作者的文字知识、语言经验、思想经历、生活形式,“写说发表最与语言文字的习惯及体裁形式的遗产有关系”。留日时期师从章太炎研习《说文解字》的经历,对鲁迅的文章用字可以说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太炎先生作为小学大师,其时正将“爱国保种的力量”寄托于“小学振兴”上。在他看来,“文辞的本根,全在文字”,只有“深通小学”,方可做到“文章优美,能动感情”。鲁迅后来治文学史时首篇即有“从文字到文章”的构思,晚年也留下了《门外文谈》这样论汉字流变的精妙篇章,其实都可以从章太炎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曾与周氏兄弟同门听讲的钱玄同追忆说:二周为文,“思想超卓,文章渊懿,取材谨严,翻译忠实,故造句选辞,十分矜慎;然犹自不满足,欲从先师了解故训,以期用字妥帖。所以《域外小说集》不仅文笔雅驯,且多古言本字”。这样的说法在周作人的回忆文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鲁迅借抄听讲者的笔记清本,有一卷至今还存留,可以知道对于他的影响。表面上看得出来的是文章用字的古雅和认真,最明显的表现在《域外小说集》初版的两册上面,翻印本已改得通俗些了,后来又改用白话,古雅已用不着,但认真还是仍旧,他写稿写信用俗字简字,却绝不写别字,以及重复矛盾的字,例如桥樑(梁加木旁犯重)邱陵(清雍正避孔子讳始改丘为邱),又写鳥字也改下边四点为两点,这恐怕到他晚年还是如此吧?在他丰富深厚的国学知识的上头,最后加上这一层去,使他彻底了解整个的文学艺术遗产的伟大,他这二十几年的刻苦的学习可以说是“功不唐捐”了。
戊申(1908)年从章太炎讲学,……以后写文多喜用本字古义,《域外小说集》大都如此,……至庚申(1920)年重印时,因恐排印为难,始将有些古字再改为通用的字。……此所谓文字上的一种洁癖,与复古全无关系。
周作人在文中还提到,《域外小说集》中的部分文字也请太炎先生亲自修订过。这就说明,鲁迅文章用字的“认真”与“洁癖”,是以“丰富深厚的国学知识”与“文学艺术遗产的伟大”为知识基础及精神资源的。而“通俗”也好,“古雅”也好,都是为了鲁迅所说的“达意”效果。如此来理解鲁迅的纪念文字,“记念”与“纪念”之间就绝不是“别字”的关系,而可能存在着一种“俗字简字”与“本字古义”的关系。查考《辞源》,“纪念”与“记念”这样的双音词在古汉语中并不存在,“纪”与“记”都是作为单音词出现的。“纪”的基本义是法度纲常、纪年,“记”的基本义是铭记不忘、记忆,二者仅在“记录”意义上可以通假互用。
至于后来如何出现双音词“纪念”,鲁迅又为何在使用“纪念”的同时坚持“记念”的写法,这与晚近以来国人接受日语外来词的文化心理存在深层关联。晚清以降,日人在译介西方文化过程中创造的各类新词汇、新术语大量输入中国,直接促进了汉语的现代变革,“为中国的现代化运动奠定了一块非常重要的基石”。对留日多年的鲁迅来说,在古老的汉语血脉中融入新鲜的现代日语词汇,正符合其“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的现代化理想与建设思路。胡适认为鲁迅的文章有时是有意“学日本人做汉文的文体”,也证实了这一点。
在日语中,纪念文字的通用词便是“记念”。有意思的是,这两个语词在植入现代汉语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倒置,“纪念”反比“记念”更为流行,这与其说是译介过程中现代中国人的主体选择问题,不如说是注重纪年仪式的传统思维的限制。
那么,在“纪念”后来成为通行语的中国,鲁迅何以还要坚持日本语的“记念”呢?主因有二:其一是鲁迅的“硬译”路线。在鲁迅看来,日本语与中国文“语系相近”,日本人在译介欧美文化的过程中“逐渐添加了新句法,比起古文来,更宜于翻译而不失原来的精悍的语气”。在如何对待“新言语输入”的问题上,鲁迅的态度和王国维是一致的。王国维将“新言语输入”视为“新思想之输入”:“余虽不敢谓用日本已定之语必贤于创造,然其精密则固创造者之所不能逮(日本人多用双字,其所不能通者,则更用四字以表之。中国人则习用单字,精密不精密之分,全在于此)。”由此而论,鲁迅对日文“记念”用法的选择,也正是其坚持直译法的一贯思路。其二是鲁迅的“小学”背景。对于当时语言译介中随着“新事新物,逐渐增多”而出现的“增造新字”问题,太炎先生力指其弊,并将“一切名词术语,都是乱搅乱用”的现象归为“小学渐衰”,认为“和合两字,造成一个名词,若非深通小学的人,总是不能妥当”。在由“记”与“纪”和合两字造成“纪念”与“记念”的新名词中,有小学师承的鲁迅也许认为:与注重集体仪式的“纪念”相比,有铭记本义的“记念”更能“抒写自己的心”,且“总愿意有人看”吧。
在修辞学中,修辞的基本法则是“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修辞之所以不是“修词”,就在于文章的用字选词都是从“适应题旨情境”出发,是着眼于整个篇章的修辞效果的。段玉裁在注《说文解字》中有云:“积文字而为篇章,积词而为辞”,此即谓也。许广平回忆说,鲁迅在写作上非常注重文章修辞与文字推敲。在她的印象中,鲁迅的“写作态度很认真,随随便便一挥而就的文章,在他是从来没有过的”,“有时改动一字一句,都经过细心推敲”。比如,《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中那首写给柔石的悼亡诗,字句推敲就是“经过相当考虑的”。“惯于长夜过春时”中的“过”初稿为“度”,“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中的“忍看”、“刀丛”初稿为“眼看”、“刀边”,虽几字之差,却“更深刻地表达了鲁迅当时的愤怒心情和对敌人的刻骨仇恨”。由此而论,鲁迅修订文稿时对“记念”的坚持,又何尝不是一种追求诗学效果的“细心推敲”呢
?
从《为了忘却的记念》这样一类运用“记念”修辞的文章看,鲁迅的用语方式的确具有某种统一性和连贯性,形式自成一统,用意也是一致的。其一,鲁迅的“记念”是“心”由情生,真诚而深挚。如果说鲁迅写作《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的缘由是“悲愤总时时袭击我的心”,《记念刘和珍君》也是出于同样的内心情怀:“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其二,鲁迅的“记念”是属于“我自己”的记忆,是一种反抗“忘却”的“记得”。其“为了忘却的记念”,就是要召唤“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样的“记念”,是一种“出离愤怒”的情感倾诉,更是一种担当黑暗的道德勇气。其三,鲁迅的“记念”是一种文学精神,不是一种纪年仪式。纪念文学不同于纪念公文,就在于其内在精神是不拘形式的自由抒发,是饱含深情的生命歌哭。《记念刘和珍君》的文句或控诉,或抒情;或激烈,或感伤;或骈文,或散体;或长句,或短说;时而言语道断,“无话可说”,时而重复叠沓,“长歌当哭”。《为了忘却的记念》在行文上也是酣畅淋漓,纵横多姿。这样的“记念”文学,真实深沉、文风自由,没有周作人所说的“纪念八股”那种常见的呆板教条、文过饰非的习气。
既然坚持“记念”的修辞方式,那么鲁迅何以还要用“纪念”方式写另一类纪念文章呢?这就牵涉到修辞的情境问题了。
所谓“情境”,用陈望道的话来说,就是“对应写说者和读听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其中包含“对应写说者的心境和写说者同读听者的亲疏关系、立场关系、经验关系,亦即其他种种关系”。这就是说,鲁迅的纪念文章即使题旨、对象一样,也会因知识、立场、亲疏、内外诸种关系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修辞风格。对“怎么写”的问题,鲁迅也是有自觉的修辞意识的,如其所言:“写什么是一个问题,怎么写又是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鲁迅纪念文章的选词用字,就不是一个单纯的语言学、文字学问题,而有着现实层面的作者与读者、文本层面的隐含读者与隐含作者之间交流互动的复杂关系。
“五四”以来,白话文与大众语渐成运动之势,太炎先生对此多有反对,仍以“非深通小学不可”的思路提出“保守文言的第三道策”。支持白话文运动的鲁迅虽表示其师的话“极不错”,但对其“开倒车”的保守言论也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他认为太炎先生“讲《说文》,当然娓娓可听”,但“攻击现在的白话,便牛头不对马嘴”,策略上也“文不对题”,未免“把他所专长的小学,用得范围太广了”。在鲁迅看来,“白话是写给现代的人们看,并非写给商周秦汉的鬼看的”,作白话的人不可能“每字都到《说文解字》里去找本字”。从“写给现代的人们看”这一启蒙大众的思路出发,鲁迅赞成“写白话的主旨”是“用约定俗成的借字”。受太炎先生影响,鲁迅文章用字认真严谨,但也不愿拘守其“范围太广”的保守策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直译日语的“记念”,还是约定俗成的“纪念”,鲁迅行文都是立足于“写给现代的人们看”这一启蒙立场的,是遵循“适应题旨情境”这一修辞原则的。因之,“纪念”与“记念”这两种看似矛盾不通的修辞方式,在修辞法则上其实是一致和相通的。
“记念”与“纪念”意义原本相近,其细微差别只表现在场合、情感、立场等方面有远有近、有亲有疏而已。至于鲁迅在纪念文章中选择何种修辞方式,是由具体的修辞情境来决定的。
在表达内心深处的个人记忆时,鲁迅倾向用自己所喜欢的“记念”,在代表社会角色作集体发言时,鲁迅一般用约定俗成的“纪念”。这种语词分用的修辞现象反映在鲁迅的纪念文章中,则呈现出两类不同的文体风格。前者可以归入鲁迅在自传中定名的“回忆记”,篇目如《记念刘和珍君》、《忆韦素园君》、《为了忘却的记念》等;后者则可归入鲁迅应邀而写的种种“纪念文”,篇目如《我观北大》、《中山先生逝世后一周年》、《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等。“回忆记”的文体风格开端于《朝花夕拾》,是鲁迅文学中最动人、最抒情的篇章。冯雪峰评价说:“这些特别优美而抒情诗的气氛特别浓厚的不朽的作品”,有“最真诚”、“最强烈和最有永久生命的感情”,而这类文章“也是鲁迅先生自己最愿意回味的”。“纪念文”往往是应各种纪念活动而写的,鲁迅有时称为“命题作文,实在苦不过”,有时称为“在考场里‘对空策’”。对于推辞不开的“遵命文学”,鲁迅是这样说的:“有人希望我动动笔的,只要意见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够支撑,就总要勉力写几句东西,给来者一些极微末的欢喜。”这是确实的。鲁迅去世前两个月,还被邀请写一篇纪念高尔基的文章,他在给茅盾的信中婉谢说:“纪念文不做了,一者生病,二者没有准备”。如此看来,“没有准备”的命题作文对病中的鲁迅也实在是一件苦差事。至于鲁迅为何在拒绝写纪念高尔基的文章后,却要在去世前几日带病连写《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两篇文章,并非厚此薄彼,也并非对高尔基不尊重。实在说来,不过是一个相对陌生而“没有准备”,一个是非常贴近而“无需准备”罢了。因为像这样怀念先师的“回忆记”,是发自鲁迅内心深处自然而然的情感记忆,无需让某种组织或集团来邀请,也无需受纪念公文的格式限制。这类纪念文章,修辞效果和《藤野先生》、《我的第一个师傅》等其他怀旧文章一样,都有着一种舒展自由的行文风格,一种声情并茂的感人力量。
在两类风格的纪念文章中,鲁迅分别采用了“记念”与“纪念”两种不同的修辞方式,自然有着不同的修辞意义。
《记念刘和珍君》与《中山先生逝世后一周年》是完成于同一时期的纪念文章,前篇写于1926年4月1日,后篇写于1926年3月10日,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月,但修辞方式明显有别。《中山先生逝世后一周年》是应国民党党部主编的《国民新报》之约,为“孙中山先生逝世周年纪念特刊”而写的,鲁迅生前并未收入自己的编年文集。写《记念刘和珍君》一文则是“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在《语丝》发表后即收入当年所编的《华盖集续编》一书中。如果说鲁迅对孙中山的“纪念”是向革命先驱表达理性的敬意,对刘和珍的“记念”则是向遇难学生表示情感的“哀痛”。“纪念”是为致敬,而“记念”则表痛惜,情感态度是完全两样的。柔石等五位左翼青年作家在上海遇害两年后,鲁迅痛惜“中国失掉了很好的青年”,又特别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记念》,延续了同《记念刘和珍君》一样的“记念”文风。凭着诗人与革命者的敏感,冯雪峰觉得“追悼刘和珍等的文章,就可以和关于柔石等的被杀的文章来共读”。在他的阅读感受中,“这些使人读了不能不感动得下泪,同时又不能不奋起战斗的文章,每一个字都表现了他对于民族的深厚的爱,对于青年的深厚的爱,以及对于人民的敌人的无比的愤怒和仇恨的”。冯雪峰没有指明可以“共读”的篇目,但最能使人读出“深厚的爱”、并为之“感动得下泪”的文章,无疑就是这两篇了。
同是纪念“左联五烈士”的文章,《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则表现出了一种与《为了忘却的记念》完全不同的文体风格,突出了一种“纪念文”所特有的“宣言”意义。冯雪峰回忆说,鲁迅对包括柔石在内的“一切好的青年,都不自觉地流露着‘父爱’的感情的”。《为了忘却的记念》所表达的是“只有我一个人心里知道的柔石的记念”,所流露的是一种类似父子情深的动人记忆,这正是“回忆记”的一种典型的文体风格。与之相对,《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则采用“我们的同志”这样一种集体代言人的写法,目的在于“显示敌人的卑劣的凶暴和启示我们的不断的斗争”。这里的“纪念”,重在发布宣言与表明立场,突出“敌人”与“同志”、“我们”与“他们”的阶级对立。
对“我们”这种“颇有些‘多数’和‘集团’气味”的说话方式,鲁迅一年前批驳梁实秋时还深表反感,为什么在一年后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中却一连用了九个“我们”呢?这主要是采纳冯雪峰意见的结果。对于鲁迅文章多用“我”而少用“我们”的修辞方式,冯雪峰在与鲁迅的私人谈话中曾劝言:“有时候是用‘我们’来得壮旺些,而在必要的时候他还应该明白地公开宣布他自己的代表性的地位。就是,代表巨大的势力,代表人民,代表正确的意见和真理的方面。”冯雪峰是鲁迅的青年朋友,也是左联的党组成员,很有浙东人的“硬气”,经常会在谈话中向自己的老师、向这面左联的“大旗”提出“必须”这样或“必须”那样的“要求”。鲁迅在柔石等人被害两个月后应邀写下这样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也正是所谓“必要的时候”吧。鲁迅按要求完成的这篇纪念文章,发表在左联的机关刊物《前哨》第1卷第1期“纪念战死者专号”上。该刊开首就是两篇没有个人署名的集团“宣言”,第一篇为《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为国民党屠杀大批革命作家宣言》,第二篇为《为国民党屠杀同志致各国革命文学和文化团体及一切为人类进步而工作的著作家思想家书》。鲁迅署名“L.S.”的纪念文章被排在第三篇,后面几篇则分别是《血的教训:悼二月七日的我们的死者》(署名梅孙)、《被难同志传略》、《被难同志遗著》、《短评:我们同志的死和走狗们的卑劣》(署名文英)。这些文章都统一使用了“我们”、“同志”这样一类集团发言、立场鲜明的修辞方式,前两篇宣言甚至公开表明了左联要反对国民党统治、创造“苏维埃政权”的革命性质。在这样强调集团立场的修辞情境中,鲁迅只有采取同样的修辞形式,才能风格一致,步调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本在白色恐怖下匆忙出版的秘密刊物出现了大量的排印错漏问题,比如“苏维埃”有时被印成“苏维挨”,“柔石”有时被印成“桑石”,但“纪念”文字并没有出现排印错乱现象,可见“我们”对“纪念”意义的认识也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曾两度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的瞿秋白对鲁迅“同意”出版《前哨》并为之撰写纪念宣言深表赞赏,钦佩其“写得好”,也就不难理解了。
对于以“我们”的名义来“纪念战死者”的修辞方式,鲁迅称为“试用不同的战法”,这与陈望道将修辞艺术理解为语言战术是一个道理。这种“不同的战法”,不妨理解为鲁迅支持左联工作的一种“试用”策略。在发表《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两年后,鲁迅又写下了文学与抒情意味更浓的《为了忘却的记念》,重新回到“只有我一个人”的“记念”。这表明,对文学者鲁迅来说,不受“纪念文”形式约束、自由抒发情感的“回忆记”,是更贴近其独立思想与文学心性的。
在距《为了忘却的记念》之后不到一个月的1933年3月5日,鲁迅还写了一篇《我怎么做起小说来》,文中提到当年在《新青年》的投稿情况:“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是,鲁迅早在1923年为《呐喊》写《自序》时,只提到金心异(钱玄同)的劝稿,并未感念陈独秀的“催促”。但在《呐喊·自序》十年后的1933年,当陈独秀成为身陷国民党牢狱的囚徒,同时也因共产党内的路线斗争而成为被抛弃的托派领袖时,鲁迅却要重提《新青年》的往事,“记念”陈独秀这位当年声名显赫、如今却声名狼藉的老朋友,自然有一种特殊的深意在里面。一位香港学者对此作了精细入微的发现与分析。在他看来,这“其中的玄机”与祝秀侠等人联名在《现代文化》上发表《对鲁迅先生的〈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有言》的“公开信”有关。鲁迅的《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写于1932年12月10日,文中对左联同人“有辱骂,有恐吓,还有无聊的攻击”一类恶劣的文风提出了严正的批评,结果却招致“同道中人”非常恶劣的回应。悲愤之余,鲁迅藉《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来“记念”陈独秀,“其实也是对上述‘公开信’的一种抗议:记念中国托派的首领又怎么样呢?陈独秀究竟是‘革命的前驱者’,于提倡新文学有历史的功绩”。对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人物,“鲁迅没有因为他们后来的政治遭遇而抹杀他们在文学史上应有的地位,又岂止是追求客观、实事求是而已”。其实,在写这篇《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之前的1932年12月14日,鲁迅在为自己的《自选集》写的另一篇自序文章中,就已经有意识地用了“革命的前驱者”这样一种相对模糊的文字,也隐约表达了内心真实的“记念”与“抗议”。在“从公意”或“听将令”做文章的同时,鲁迅并没有因此放弃文学者最可贵的良知与最敏锐的个性。鲁迅同情并支持革命,“却并不把自己看做一个这样的革命者或革命的思想上的领导人。他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思想和自己在思想领域上独立作战的路线”。这一点,是强调鲁迅后期思想发生“转变”的冯雪峰也同时承认的。
在生前的最后一篇文章《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中,鲁迅提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写完《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次日,他发现报纸上有庆祝“二十五周年的双十节”的报道,不由感叹自己“太落伍了”。而在前一篇纪念文章《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中,鲁迅开头便说起“上海的官绅为太炎先生开追悼会,赴会者不满百人”的寂寞境况。有意思的是,在第一篇纪念文章《记念刘和珍君》中,鲁迅开头也提到国立女子师范大学为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的事情。这是很有象征意味的。鲁迅“独在礼堂外徘徊”,大概是不太喜欢周年纪念与追悼会一类的集会场合。在他看来,群体性的纪念活动可能更容易流为一种“热闹”的节日或空洞的形式吧。所以,他一方面并不反对为先驱与先烈举行纪念活动,也尽力满足组织者请其写“纪念文”的要求;一方面也希望纪念活动能有“精神和血肉的培养”,不至于让“纪念日”沦为一种漠不关心的“纪年”仪式或“看演剧”的节日狂欢
。
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坚持个人心中的“记念”,未尝不是对纪念形式的一种有意的反思与反拨,也未尝不是对纪念内容的一种有益的补足与充实。可以说,正因为鲁迅的纪念文章中存在着这样一条复杂而清晰的思想线索,“记念”与“纪念”两种修辞方式得以并存,“纪念文”与“回忆记”两类文体风格也得以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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