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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网红夫妻主播偷逃税案:4700万税款与50万行贿的真相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 公众号  · 电商  · 2025-02-28 20:0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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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的迅猛发展,网红主播凭借其强大的流量效应和粉丝基础,成为推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是税务合规和商业道德方面的乱象。


近日,一起网红夫妻主播偷逃税4700万元并行贿平台工作人员50万元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直播电商行业的潜在风险,也为行业监管和规范化发展敲响了警钟。本文将从案件背景、行业现状、 法律 分析、监管漏洞及未来建议等多个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出品|网经社


撰写|Deepseek


【摘要】


一、案件概述:网红夫妻偷逃税上千万


二、案件背景:网红夫妻主播的“双面人生”


三、行业现状:直播电商的繁荣与乱象


四、法律分析:偷逃税与行贿的法律后果


五、监管漏洞:为何 违法 行为屡禁不止?


六、案件的影响与启示


七、未来建议: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八、拓展阅读:其他网络主播偷逃税 案例


结语


近期,偷逃税案件不断爆出,涉及明星网红、带货主播等。如网络主播程虎涉嫌偷税被罚没199万元,“柏公子”偷税749万元被罚没1330万元,主播余洋等三人偷逃税被罚3026万。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 LIVE.100EC.CN )不完全统计,2024年3月,网红主播小马哥夫妇偷税被罚317万;2023年,带货主播王纯善涉嫌偷逃税款360万;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被处罚;2022年,带货主播平荣偷逃税被追缴并罚6200万元,直播带货主播范思峰偷逃税被罚649.5万;更早以前,薇娅、雪梨、林珊珊也曾因偷逃税被罚。



一、案件概述:网红夫妻偷逃税上千万



曹某某与其妻李某甲(现已离异)是某平台的“网红”主播,二人凭借直播销售服饰、日用百货等商品,迅速积累超2000万粉丝。2021年12月,曹某某因涉嫌对平台工作人员行贿进入检察机关的视线。2022年初, 江苏 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在依法介入该案时发现,曹某某及其团队在直播中多次违反平台规则,为避免被平台处以3天至7天的停播处罚,三次向平台管理人员行贿共计50万元。办案检察官综合研判认为,曹某某仅为避免短暂停播就不惜重金行贿,必然有丰厚的利润回报作支撑,鉴于当时部分知名主播已因偷逃税款被先后 曝光 ,该案作为国有财产流失线索被移送该院公益 诉讼 检察部门调查。


经初步调查,2018年以来,曹某某与李某甲先后在某平台开设两家小店,年销售额破亿。两家小店的营业执照登记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百货经营部,二人经营的某公司也获得平台蓝V认证。检察机关经调取相关税务凭证发现,二人经营的公司自成立起仅主动申报缴纳4.5万余元税款,某百货经营部无缴税记录,曹某某与李某甲也未以个人名义就销售收入申报纳税。2022年3月25日,鼓楼区检察院正式对此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针对网络直播带货的复杂特性,鼓楼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多管齐下摸排案情。一方面,借助公安机关协同优势,调取曹某某夫妇两家小店的经营规则,询问关键证人李某乙及平台工作人员,明确曹某某和李某甲的直播带货与直播卖货两种营销模式。另一方面,通过询问当事人、获取平台后台 数据 ,确认直播账户虽经蓝V认证为公司,实际经营主体却是个体工商户,且 结算 款项流入个人账户,实际经营者为曹某某、李某甲及其团队。


经调取并核查涉案小店平台账户数据以及相关微信、 支付 资金 结算记录查明,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两家小店的账号在平台结算提现额高达9.6亿余元,其经营额与纳税额严重失衡,国家税收可能受到严重侵害。


2022年4月12日,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向税务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对曹某某等人不缴、少缴税款的行为依法查处,加强网络直播税收监管,强化与 金融 机构 合作以获取涉税数据,实现对主播纳税的有效监管。税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启动稽查程序。经稽查,曹某某及李某甲分别经营的账号涉嫌不缴、少缴税费共计4700余万元。


与此同时,刑事案件办理同步推进。针对平台管理人员李某乙辩称未为曹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说法,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认定李某乙在收受曹某某50万元贿赂款后,为曹某某违规恢复信用分并向其提出营销建议、告知促销方法等,使曹某某获得了竞争优势,谋取了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2023年8月10日,曹某某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 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乙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截至2024年底,全案已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709万元。目前,对曹某某未补缴完毕的税款仍在追缴中。因李某甲对曹某某行贿行为不知情且无共同犯罪事实,故未认定其涉及刑事犯罪。


税务部门以该案办理为契机,开展市域行业专项稽查,对4户企业、2名个人主播进行税务检查,共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3400余万元。鼓楼区检察院进一步推动徐州市检察院与市税务局联合签署协作意见,全面加强税务征管,提升税务领域社会治理水平。2024年9月,该案获评“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白皮书 》。


二、案件背景:网红夫妻主播的“双面人生”



涉案的网红夫妻主播在直播电商领域拥有数百万粉丝,凭借其亲和力和专业带货能力,成为平台上的头部主播。他们的直播间常常创下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销售额,成为品牌方争相合作的对象。然而,在光鲜亮丽的背后,这对夫妻却通过多种手段偷逃税款,并试图通过行贿平台工作人员掩盖其违法行为。


根据税务部门的调查,这对夫妻主播通过以下方式偷逃税款:


虚构成本 :通过虚报商品成本、伪造合同等方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拆分收入 :将个人收入分散至多个关联账户,以降低税率。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或虚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


隐瞒收入 :未将部分直播打赏和广告收入纳入税务申报范围。

此外,为了逃避平台监管和税务稽查,这对夫妻还向平台工作人员行贿50万元,以获取内部信息和特殊待遇。最终,税务部门在接到 举报 后展开调查,揭开了这一系列违法行为的面纱。


三、行业现状:直播电商的繁荣与乱象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近年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根据相关数据,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超过4万亿元,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然而,在行业繁荣的背后,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税务合规问题突出: 由于直播电商的收入来源多样(如带货佣金、打赏、广告费等),且部分收入难以追踪,许多主播存在偷逃税行为。


平台监管不力: 部分平台为了追求流量和利润,对主播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存在内部人员与主播勾结的情况。


行业竞争激烈: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部分主播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如 刷单 、虚假宣传等。


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主播和MCN机构对税务 法规 和商业道德缺乏足够认识,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四、法律分析:偷逃税与行贿的法律后果



1. 偷逃税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偷逃税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在本案中,网红夫妻主播偷逃税4700万元,将面临巨额罚款。


刑事责任:如果偷逃税金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行贿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贿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连带责任:如果平台工作人员受贿,也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本案中,网红夫妻主播行贿50万元,已构成行贿罪,将面临刑事追责。同时,受贿的平台工作人员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五、监管漏洞:为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尽管法律法规对偷逃税和行贿行为有明确规定,但类似案件仍屡见不鲜,暴露出以下监管漏洞:


税务稽查难度大: 直播电商的收入来源复杂,且部分收入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私人账户流转,难以追踪。


平台责任缺失: 部分平台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未能履行监管责任,甚至纵容主播的违法行为。


法律执行力度不足: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


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 直播电商行业缺乏有效的自律机制,导致部分主播和MCN机构存在侥幸心理。


六、案件的影响与启示



1.对直播行业的警示



该案对直播行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一方面,它暴露了直播带货行业中存在的偷逃税、行贿等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网络主播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纳税,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逃避税收监管。另一方面,该案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对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的严格态度和坚决决心,提醒网络 主播和直播平台要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2.加强税收监管的必要性



该案反映出税收监管在直播带货行业中的重要性。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快速发展,税收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监管,利用 大数据 云计算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获取涉税数据,实现对主播纳税的有效监管。此外,还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


3.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该案的办理不仅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还推动了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鼓楼区检察院通过推动徐州市检察院与市税务局联合签署协作意见,全面加强税务征管,提升了税务领域社会治理水平。这一举措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税收监管体系,为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强化法律宣传与教育



针对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应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举办 培训 班、 讲座 等形式,普及税收法规知识,提高网络主播的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网络主播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和行业规范。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该案也暴露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征管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未来建议: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推动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加强税务监管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直播电商行业的税收监管,建立收入追踪机制,确保所有收入纳入税务申报范围。

加大稽查力度:对偷逃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2. 强化平台责任



完善平台监管机制:平台应加强对主播和MCN机构的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加强内部管理:平台应杜绝内部人员与主播勾结的行为,建立透明的运营机制。


3. 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主播和MCN机构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偷逃税和行贿的法律后果。


建立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制定直播电商的行为准则,引导从业者合法合规经营。


4. 推动技术赋能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通过技术手段追踪收入来源,识别异常交易,提高税务稽查效率。

建立信用数据库:对主播和MCN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形成行业黑名单制度。


八、拓展阅读:其他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



近年来,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频发,以下列举几起典型案例:


1.余洋偷逃税案



2024年11月15日, 四川 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余洋偷逃税案件。余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805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


2.田小龙偷逃税案



同样在2024年11月15日,辽宁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田小龙偷逃税案件。田小龙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服装销售中心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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