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选美
《选·美》栏目致力于深度观察评析美国大选,通过追踪选举动态,触摸真实的美国政治肌理。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选美

种族与政治 | 美国种族主义“正当性”的来源与建立

选美  · 公众号  · 美国  · 2017-09-01 09:33

正文

欢迎点击上方“选美”,关注选美公众号


这是选·美的第835篇文章


本文原载于《世界民族》2015年第4期。本文转载自美国史研究(ID:Americanhistory)。


编者按:


2017年8月夏洛茨维尔的冲突,再次燃起了人们对于美国种族主义问题的关注。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冲突中的各方都援引了密集的历史文化符号,从右翼团体中的新纳粹和邦联标志,到反种族主义群体对于内战中南军人物的反感,如果不理解这背后的历史和文化根源,我们就很难明白这场文化冲突的本质。

“美国史研究”本期特别推送三篇关于美国历史上种族主义和历史记忆的研究:


梅祖蓉一文从思想史角度追溯了种族主义与奴隶制的关系,讲述了在不同时代,《圣经》等权威文本和学说是如何被心怀不轨者利用,来合理化奴隶制的。


罗超的论文则把种族主义还原到了美国内战后历史背景之中。在奴隶制已经结束的年代,对于内战的记忆被一步步改造,最后一方面达成了南北和解的宏大叙事,另一方面,从奴隶角度出发的历史记忆却被遮蔽了。1920年代确立的美化南方“失败事业”的内战记忆既成了美国统一的基础,也是南方州建立种族隔离制度的基石。


比尔·布莱森讲述了1920年代3K党运动与优生学的关系,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的种族主义运动并不只是白人与黑人的冲突,而是对于所有少数族裔的敌视,这种敌视把美国3K党运动与纳粹主义联系在一起。



种族主义,在现在的美国人看来,野蛮、恶毒、荒谬,但在20世纪上半叶之前,多数美国人认为它合理而正当。其根源在于,神学家以《圣经》为据,创造出黑人应为白人作奴的神话;科学家以人类的起源以及不同人种体质上的差异为依据,创造出种族有优劣差等的神话。神、俗两界共同缔造了种族主义的社会与文化传统、白人至上的政治与经济原则。而推动这股传统与原则得以建立的力量则在于人的自利心。


国社会学家托马斯·索威尔在分析美国蓄奴制的特点时曾指出,由于美国是一个自由社会,因此奴隶制的施行必须依靠一套为其开脱的极端理论。用这个观点来分析美国的种族主义,同样恰当。美国是一个以平等原则立国的国家,一个种族凌驾于另一个种族,显然与其政治理念相冲突,因此它必须有一套说明种族主义“正当性”的理论。而这套理论的创造,必须借助宗教、社会传统以及科学的力量才能完成。本文即以种族主义的宗教基础、社会传统以及所谓的科学性说明其“正当性”建立的过程,同时指出,推动它得以建立的根本力量,来自于人的自利心。这种自利既是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也是个人的、集体的、社会的、国家的。因国内外少见这方面的系统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圣经》中诞生的奴隶制与种族主义


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种族优越论,来自于《圣经》。据《圣经·创世记》(和合本)9:18~27所言,挪亚生有三个儿子——闪、含、雅弗。挪亚栽了一个葡萄园。一次,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篷里赤着身子。含见父亲酒后赤身而睡,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兄弟。于是,闪与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脸背对着父亲将衣盖在他身上,这样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来,得知原委,对含发下咒语,诅咒其子迦南不仅成为闪与雅弗的奴仆,还要成为其兄弟(即闪与雅弗的后代)的奴仆的奴仆。这一咒语由此成为解释奴隶制的源头,成为非洲黑人应为欧洲人或高加索人奴役的源头。因为据后人对《圣经》的诠释,非洲黑人就是迦南的后裔,而欧洲人或高加索人的祖先就是雅弗。


不过,“创世记”所记,简略而模糊。它即未解释挪亚对含如此恼怒的具体原因,也未说明为何是迦南而非含的其他儿子受到诅咒;更重要的是,证明黑人必须受奴役的基本要件,即迦南是否确实到了非洲大陆并成为非洲黑人的祖先,《圣经》并无明确说明。相反,依据《圣经》所记,闪、含与雅弗的子孙的居住地多有重叠。除了以色列人,几乎没有一个民族能确定无疑地从闪、含与雅弗三人中认定谁是祖先。


于是,神学家对《圣经》文本的诠释就成为说明奴隶制以及种族主义合理性的重要依据。由于美国与欧洲在宗教上渊源深远,说明美国神学家如何检释《圣经》,必须先回顾欧洲基督教神学家如何注解挪亚咒语及相关《圣经》经文。


(一)含与迦南究竟怎样冒犯了挪亚而被诅咒?


被后人引用最多的一种解释是含嘲笑了挪亚的醉酒与裸身。是何人于何时首先作出这一诠释已不可考。所可知者,它属于古犹太人关于《圣经》神话的一种,公元一世纪末,由古罗马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在其著作《犹太古史》中采用。约瑟夫动人的文笔与颇显人情味的故事建构,使这一注解长久流传。


公元五世纪,因《上帝之城》而闻名的奥古斯丁,则以含代表基督教的异端作为他被诅咒的理由,并申明了奴隶制的合理性。他阐释道,“含的意思‘热’,……(他)胸中充满了异端的燥热”;他宣扬基督受难…——-以挪亚的裸体为象征,而不像他两个兄弟用衣裳盖住父亲,表示对挪亚的尊崇。这说明他内心邪恶。因此挪亚通过含的儿子诅咒他”;而邪恶的人应被奴役,可引《圣经·箴言》为证——“受过良好训导的儿子是聪明的,他会使用愚蠢者作他的奴仆”。


不言而喻,奥古斯丁说明了役人为奴何以为公正。不过,他并未说其合理性源于含的种族或肤色等,只说是他有罪,得罪了父亲;而把罪人立为奴仆,应该理解为正义的;义人挪亚用当奴仆来惩罚他儿子的罪。


进入中世纪,一则名为“含违背诺言”的宗教神话广泛流传,并被神学家录为《圣经》注释。它叙述的是,当洪水泛滥,挪亚一家尚在方舟时,挪亚规定:舟中男女须在夜间各自独睡。但是,含违背了挪亚的禁欲令,与挪亚之妻发生奸情。由于含跨越男女界线的脚印被挪亚看见,其恶行被挪亚记在心中。后来,挪亚醉酒后赤身而睡,含又加以嘲笑。为惩罚含的放肆、淫乱、无礼,迦南及其后代受到诅咒,因为迦南正是含与挪亚之妻乱伦所生。


宗教改革时期,宗教领袖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以及颇有影响的英国神学家安德鲁·威利特等,均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前人的诠释,即以含缺乏对上帝的敬意,嘲笑其父醉酒、赤身等,作为含应受诅咒的理由,同时有所发挥。


在路德看来,是心灵的放荡而不只是行为的不敬致使含受到诅咒。“含定是在内心把自己看得比父亲更为公正、神圣、虔诚,并将上帝的诫命——孝敬父母——推之一旁,才会对挪亚加以嘲笑。这说明,含心中所蔑视的不仅是其父母,还有上帝”。


加尔文的看法显出他的严厉。他认为,含的罪行只由他一人承担是不够的。令迦南承担父过,正是为了加重含的惩罚。事实上,上帝的诅咒包括了含的所有子孙。单独点出迦南的名是上帝随意为之,并不意味着含的其他子孙免于诅咒。他还针对《圣经》经文所言——上帝予以有罪之人的惩罚及于三、四代或十代而止,特意指出,上帝的意志不受经文约束,他可任意延长惩罚时限。


威利特的诠释明显地体现出清教徒的禁欲思想。他着意渲染含的性癖:含在违背挪亚的禁欲令之外,还曾盯着父亲私处,以为乐事。他之所以将父亲酒后赤身而睡告诉他两个兄弟,是为了诱使他们跟他一样堕落。他甚至还告诉人,与其母亲、妻子、女儿睡觉,并不犯法。


18、19世纪,神学家们关于挪亚咒语的诠释糅合了先前各历史阶段的想象与虚构,含的形象定型为淘气顽劣、不服管教、邪恶放荡、放肆无礼、不敬父也不敬神的不肖子孙。没有人怀疑含有罪,也没有人怀疑:使罪人处于奴役状态是为不公正。至于质疑最多的一点一含的罪因何由迦南承受,19世纪上半叶英国最有威望的神学家、乔治二世的专职牧师托马斯·牛顿,给出了与加尔文不同的解释,并且颇有几分道理。在他看来,《圣经》文本中出现了错误,应该纠正过来。“创世纪”9:24~27,即挪亚咒语中,凡是出现迦南的地方,应为“迦南之父”。这样,“整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也就是说,何以由迦南承当诅咒的问题就不存在了。牛顿的这个解释,后来成为美国的种族主义与奴隶制捍卫者的有力武器。


(二)迦南是否确为非洲人的先祖,其子孙是否确实为黑人?


对于非洲人来说,不幸的是:自基督纪元以来,他们就被神学家视为含的后裔。公元一世纪时,前文提到的约瑟夫仔细辨析了雅弗、含以及闪之后裔的活动地域,认为雅弗的后裔居于欧洲和亚洲,即现在的欧亚地区;含的后裔播散在非洲与亚洲,只有闪的后裔完全在亚洲范围内活动。此后,基督教神学家基本沿袭了这一结论。不过,将奴隶制与非洲黑人相联系,则是较晚的事。虽然早在公元四世纪便有神学家说“挪亚的咒语降临在含的‘深色后代’”中,但“深色后代”不能确定代表黑人,白种人中也有肤色较深者;再者,“darker”也可理解为灵魂的黑暗,不见得指肤色。13世纪,德国泽斯特的圣普特洛克勒斯大教堂在其基督谱系中描述了含的长子古实家族的某些体貌特征(卷曲的头发),显得他们似乎像黑人,并说其居住在埃塞俄比亚。然而,古实并非迦南,挪亚的咒语并未降临在他身上;即便古实的后代确实是黑人,也不意味着他们应被奴役。


直到15、16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随着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欧洲国家的殖民扩张,奴隶贸易的增长,而奴隶的来源又主要来自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欧洲人对奴隶的描述定格为非洲黑人以后,《圣经》诠释才将挪亚咒语与非洲黑人联系起来。换言之,是现实利益的需要,驱使人们从《圣经》中寻找依据,为种族主义奴隶制辩护。因此,15世纪的葡萄牙学者在解释非洲摩尔人因何该受葡萄牙人奴役时,就说挪亚所诅咒的“那个种族应该臣服于世界上一切其他种族,而那个种族的后代就是黑人”。16世纪,英国人乔治.贝斯特的诠释更典型地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将黑人与上帝的惩罚相联系的心态。他论述道,正是含“对全能的上帝的轻视、对挪亚的禁欲令的不服从,使上帝令其长子古实不仅自己是黑人,其后代也全都是黑人。……这是上帝要在全世界面前显示含不服从的标记”。到了18、19世纪,法国神学家奥古斯丁·卡尔梅不仅沿袭前人观点,借助其影响广泛的《圣经辞典》使得奴隶制与种族主义相勾连的诠释思潮盛行于欧美;并且通过人名诠释,将黑人应受奴役的理论推进至前人未有的高度。卡尔梅指出,“含”字不止意为“热”,还有“焦煳的、黝黑的”意思。因此,从含的名字本身就可看出,含的种族是黑人。受到诅咒、该被奴役的自然就是黑人的后代。


19世纪法国画家James Tissot笔下的闪、含和雅弗


这个貌似寻常的推论深刻地改变了挪亚咒语的诠释传统。此前,所有的解释都没有说含的后代被奴役是因其先天的种族特征,而是说他们在神前犯下恶行。换言之,他们被奴役是其行为的后果,而非天然注定。卡尔梅对含的名字做如此诠释,意味深远:含的后代不仅因其祖先的行为而被奴役,亦因其种族而被奴役。由于含的种族是黑人,因此独有非洲黑人生来就该被奴役的理论就此建立起来。更重要的是,将含的种族规定为黑人,至少还有两大利于奴役黑人的妙处:其一,迦南是否到过非洲并成为非洲人的祖先、其后代是否是黑人等问题已经不重要了,再也无需多加解释。其二,除了迦南及其后裔以外,含的其他子孙也因是黑人的后代统统该被奴役。


可见,种族主义奴隶制盛行的时代,神学家的任务已不是说明含的后裔如何成了黑人,而是如何使黑人成为含的子孙。


除了利用挪亚咒语为奴隶制或种族主义辩护,各时代的神学家以及历史学家、诗人等还在含的孙子、《圣经》上列为世上英雄之首的宁录身上大做文章,将其负面化。其用意皆在说明含的血统之坏。结果,宁录被演绎为一个违背上帝意旨、欺压他族并侵占其领土的反叛者、异教徒;一个傲慢自大、狡诈凶顽、必须予以压制的暴君。他与含的形象交织在一起,自有奴隶贸易以来,就成为白人眼中的黑人形象的重要一半-顽劣、愚蠢、粗俗、野蛮、邪恶、凶暴等。捍卫奴隶制与种族隔离制度的美国人,也从未忘记利用《圣经》故事演绎出来的黑人形象丑化与贬低黑人。因此,宁录被负面化的过程有必要在此简略述及。


宁录并非迦南所生,父亲是含的长子古实。古实的好坏,《圣经》未有记载。宁录,“创世记”第十章只说他为世上英雄之首。他在上帝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他国的起头是巴别、以力、亚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可见,《圣经》中并无关于宁录的负面描述。宁录的污名从何而来?皆因“示拿”、“巴别”两地名,将宁录与通天塔的建造相联系。


为后人诋毁宁录打开通路的,是前文两次提到的古罗马历史学家约瑟夫。他综合犹太民间传说,在《犹太古史》中将宁录描述为膂力过人、胆大妄为、挑起众人蔑视上帝的反叛领袖。说他僭行权力,令民众仰赖于他;之所以建起一座大水也无法淹没的高塔,是为报复上帝。


约瑟夫的叙述开启了后世学者的想象力。公元二、三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认为,宁录不仅煽动叛乱,而且贪得无厌。他劫掠其邻族,扩张其领土,侵占上帝赐给闪的领地美索不达米亚。


身为希波主教的奥古斯丁解释说,只有心灵的“谦卑才是通往天堂的康庄大道”,而宁录竟召集民众从地面上建起一座通天塔,这就说明他反对上帝。相应地,“猎户”这个词,“难道不是说他是地上生灵的欺骗者、压迫者、杀害者吗?”。至于《圣经》所记“宁录在上帝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博学的奥古斯丁指出,那是翻译者没有准确理解《圣经》希腊文本,将“反对主”错译为“在主面前”。


中世纪,宁录的形象继续被丑化。最典型的,是但丁在《神曲》“地狱篇”中对宁录的描述:面向深渊而立、体格如同塔楼,相貌令人恐惧;不懂一切语言,别人也不懂他的语言。


任何人,长期被诽谤、诋毁,最后都可能被类比于恶魔、动物。这正是宁录在马丁·路德、加尔文那里的归宿。路德断言,“尽管宁录反对教会、反对挪亚本人、反对上帝及其虔诚的子孙的企图,没有文字记录可说明,我们依然可举一反三,作出这样的归纳。……因为撒旦不正是像宁录这样做的吗?”


加尔文对宁录的恶感虽不如路德那样强烈,其分析也简略;但寥寥数语即已反映他的憎恶。在他看来,宁录“狂暴易怒,更像一头野兽而不是一个人”。


卡尔梅在丑化宁录形象上同样不遗余力。他说宁录是“人世间第一个垄断权力者。……‘上帝面前的英勇猎户’猎取、征服的不仅是野兽,还包括人。……他以巴比伦为中心,扩张其疆域,建立起他的帝国,……众多民众臣服于他。他肇始了民众对于人的偶像崇拜”。


就这样,一个在《圣经》中只是昙花一现、形象也相当模糊的英雄猎户,由于他的血统-含的后裔,被大肆這染并描黑。或许,其中也有真实成分。然而,历史的真伪、故事的可信度并不为《圣经》诠释家所在意。他们在意的是,宗教神话的杜撰是否有益于信仰的建立;是否有益于上帝的权威;是否有益于宗教乃至世俗社会的利益。诠释者为达此目的,往往不惜造假。对此,古罗马的奥古斯丁早已指出,“很多被认为是神圣的和宗教性的东西,都可能是虚构的”。


显而易见,当奴隶贸易、黑人被白人奴役对资本主义国家利益的扩张以及公民个体都有益时,人们就会不断杜撰与传播丑化黑人的神话,并借助宗教的力量,演绎出一根可为种族主义奴隶制提供“正当性”的因果链条:


含犯下不可原谅的罪行——挪亚咒诅其子迦南及其子孙世代为奴——含的血统很坏,其子孙迦南、宁录均是恶人——黑人是含的后代,血统很坏——作为含的子孙,黑人理当被奴役。


二、社会传统与种族主义


奴隶制与种族主义的“正当性”一旦建立,便固化下来,成为一种社会文化传统。这个传统先是在欧洲生根,再从欧洲传到北美殖民地,直到美国立国,它也没有改变——奴隶制被完整地保留下来、种族主义盛行于南北各州。在白人文化中,黑人应受奴役,是天经地义或者说神意的体现。


现在回到文章一开始提出的问题:美国人如何建构奴隶制与种族主义的“正当性”。


不言而喻,美国人首先延续了欧洲的诠释传统。他们在议论自己国家的奴隶制时,无须另作诠释,只需复述欧洲神学家的结论即可,所以斯陀夫人笔下那位牧师不假思索的回答:“非洲人应该当奴仆,应该低人一等,天意如此,不容置疑。《圣经》上说,‘迦南当受诅咒,必作奴仆的奴仆’。”笔者也将对已成传统的诠释不作赘述。


不过,这个传统在进入19世纪,尤其是30年代以后,开始受到挑战。国际上,自18世纪末,已在普遍谴责奴隶制。1791年,法国国民议会率先颁布废除奴隶制的法令。英国,先于1807年禁止奴隶贸易,再于1833年宣布英属殖民地废除奴隶制。到19世纪中叶,美洲一些曾沦为欧洲列强殖民地的国家,如海地、智利、中美联邦共和国、墨西哥、玻利维亚、乌拉圭、哥伦比亚、阿根廷、秘鲁等,均在获得独立后废除了奴隶制。美国国内,支持废奴运动的情绪从30年代以来有增无减;内战一结束,蓄奴制就在法律上死亡。


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化迫使美国人感到亟须更新传统,革新理论,以巩固种族主义与奴隶制的“正当性”。至少在南方获得更多共鸣。因为这里是最需要捍卫奴隶制与种族主义的地方。内战前,黑奴制与庄园经济、骑士崇拜并列构成南方社会与文明的三鼎足;内战后,蓄奴制的铁链虽被砸碎,然而蓄奴制对白人的生活方式造成的习惯——各方面均需依赖黑人,并没有被打破,白人仍然时刻感到需有黑人受其役使。


问题在于,以什么为基础重新诠释黑人需被白人奴役的理论,使挪亚咒语符合美国本土需要?


诠释家们转向了支撑美国南方社会与文明的另外两足:庄园制和骑士崇拜。庄园制构成南方社会的经济与社会基础,众所周知。在南方,以种植棉花为主的庄园经济举足轻重。“1860年,从美国南方出口的棉花占全世界棉花总产量的57%,总值达1亿9千1百万美元”。其他如水稻、甘蔗、烟草、大麻的种植也给南方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这些经济作物虽不销往海外,但在美国国内农业市场占据相当大份额。相应地,与庄园经济同步发展起来的庄园主家族,在南方社会尤显力量与威严。而在众人面前透显其力量与尊严的便是家长制带来的父权式权威。


骑士崇拜,起自庄园主阶级优越、闲散的田园生活,也起自他们对欧洲浪漫主义文明遗产的景仰与继承。以庄园经济为依赖的庄园主,其精神是“贵族式的、反资产阶级的,他们的价值观与伦理观重视家庭与地位,有一套人皆信守的荣誉准则,追求奢华、悠闲与成就感”。从这里散发出来的骑士崇拜,从精英渗透到平民,无人不看重,也无人不了解其核心是不可冒犯的荣誉感,以至于有学者将荣誉视为南方人的“民族宗教”,并且评论说“没有什么比荣誉更令南方人珍视,他们将它置于财产、艺术、学识,以及一切城市文明的雅趣之上”。庄园主则被普遍形容为父亲般的、心灵高贵、富有荣誉感的绅士。


由是之故,表现南方社会与文化特征的家长制、父权权威与荣誉感,顺理成章地成为美国人诠释挪亚咒语的叙事中心。


1843年,一本名为《与黑人或非洲人相联系的奴隶制》的书在纽约出版,并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捍卫奴隶制的作品。作者约西亚·普里斯特指出,含对挪亚"全无敬意,令家长深陷于失去荣誉感的悲哀之中;依据摩西十诫与父子伦理,其罪当死。50年代末,田纳西州一位教士谴责含是辱没门庭、令父权与家长制蒙羞的不肖种子;挪亚诅咒他正是因为他不孝、不敬,其罪行实比偷盗、作假证等更为可憎。60年代,一份流传甚广的宗教手册《非洲人的奴役地位》,也将含缺乏对于父母与统治权威的忠诚感,犯下背叛之罪,作为其受诅咒的理由。


整个19世纪,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均以家长权威与荣誉感作为含被诅咒的中心叙事;有的神学家还从父权制家庭里主仆关系的温情一面,即些许父子情义,将奴隶制加以美化,宣称:“奴隶与其主人的关系在各方面均与父子关系无异。唯一的区别是,奴隶永远长不大”。


言语虽然夸张,却不无代表意义。它体现了庄园主以大家长身份看待黑奴以及奴隶制的心态。在他们心中,黑人虽然大多“温顺、忠诚、卑微,同时也懒惰、不负责任、习惯于撒谎、偷窃。其行为尽显幼稚与愚蠢,言语充满了孩子气的夸张”。对于这些长不大的黑人,必须施行奴隶制。否则,这些“有着成人的体格与气力,智力判断却停留在儿童水平”上的黑人,就“很容易因缺乏自制力惹出乱子来”;唯有奴隶制才能“去除其懒散、怠惰、马虎的坏习惯”,使其变得有礼有识有教养。


如此这般,奴隶制对于含的子孙似乎已经不是惩罚,而是恩赐了;甚至有哲学家运用马克思的阶级剥削理论,指出“美国南方的黑奴是世上最幸福,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最自由的人”。在其看来,资本主义自由社会对工人的剥削比奴隶制残酷得多,因为它只榨取工人而不像奴隶制对奴隶提供保护和监管,“工人像奴隶一样创造价值,却不拥有奴隶的权利”。与美国南方黑奴“安宁、富足、令人满意”的生活状态相比,英国工人,尤其是童工,“是没有奴隶主的奴隶”。


黑人果如白人所美化的那样温顺、安分、忠诚、甘心依附于人吗?显然不是。那充其量只是白人心中黑人形象的一半。越来越多的黑奴通过“地下铁道”有组织的逃跑;1831年,弗吉尼亚州还发生了纳特·特拿起义,明白无误地显示:黑人不甘奴役。对黑人需时刻加以防范与压制,这对维护南方的传统秩序来说,与美化奴隶制同样重要。由是之故,在欧洲人《圣经》诠释中已成为反叛者首领的宁录,在美国人的叙事中,显得格外突出。不过,与欧洲人不大关注宁录的黑人血统不同,到美国人这里,宁录已无可置疑地成为一个黑人,一个具有强烈反叛天性的黑人首领。他与含的血统关系、与挪亚咒语的关联,也在美国人的诠释中表现得更加紧密。譬如前文提到的普里斯特在他那本极受欢迎的书中写道:“正是从这个建造巴别塔的黑人国王身上,非洲人继承了他反叛挪亚的天性”。


面对天性有反叛种子的黑人,应如何对待,方可避免南方社会秩序被其颠覆?毫无疑问,唯有奴隶制的铁链,方可拘束其心灵,缚牢其手足。


内战前的废奴主义宣传画

“难道我不是人,不是你的兄弟?”


然而奴隶制毕竟还是结束了。任何公开赞美挪亚咒语的话语都巳失去正当性。任何以挪亚咒语为依据的种族主义阐释都必须改头换面,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一批懂得审时度势、用新的语言与技巧表达种族压迫需求的诠释家应运而生。19世纪下半叶美国南方最有影响的神学家、南方长老会大学罗兹学院院长本杰明·帕尔默,即为其中之一。


帕尔默在内战结束前便将捍卫奴隶制作为他神圣的使命与事业,并且以其富有蛊惑力的布道声名大噪。内战后,他不失时宜地调整了策略。捍卫奴隶制的立场转为隐蔽,不似从前那般露骨;措辞与主题也发生了变化。


首先,他回避了“诅咒”一词,而以挪亚的“预言”代之。其次,他不说黑人必须被奴役,而说黑人的本性最适于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而这种从属地位在不同社会环境下可以有不同形式。这类更具技巧的解释,不仅与奴隶制已被废除的时代背景相适应,而且迎合了白人们对捍卫奴隶制欲说还休的心态。再次,他不再屡屡阐述含的子孙受奴役是否合理,转而宣扬种族间的隔离,尤其是种族纯正性的维护。他先从上帝变乱语音、使众人分散在各地等圣经经文中引申出种族的划分乃属天意,再强调上帝的用意在于保持种族的纯正。当俗世界的白人汲汲于血统的纯正,将黑人与白人的通婚视为梦魇时,再没有比这样的圣经释义更符合其需求。


三、科学种族主义与自利心


不管神学家多么顽强、狡黠地利用《圣经》为白人种族主义辩护,在崇尚理性与科学的头脑看来,仅以天意——挪亚的预言——作为白人优越于黑人的理论基础不足为凭。它缺乏历史与科学的依据,不能表现文明人的理智。


何况,神学家本身当中也有很多人反对将种族主义与《圣经》牵强附会。有的坚持基督教福音派的《圣经》无误原则,反对脱离圣经原文任意注解;有的批评种族主义的宗教诠释以讹传讹、漏洞百出;同时又都指出:《圣经》只说明了含的后代因挪亚咒语而被奴役,与种族无关,黑人、白人均可能被奴役。


再者,美国《独立宣言》早已载明“人人生而平等”,第十三条宪法修正案也已宣布强制劳役非法,这都意味着美国人的政治理念否认种族优越论。要使白人凌驾于黑人之上的社会制度显得合理,必须拿出确实的依据,证明白种人在生理与智能上高出黑人一等,才能表现美国社会的文明。


诞生于19世纪的科学种族主义满足了这种需要。三、四十年代,美国最有声望的人类学家塞穆尔·默顿宣称,依据他对世界各地的头盖骨的研究,人类可分为欧洲人(即高加索人)、亚洲人、印第安人与非洲人四个人种;欧洲人脑容量最大,智力水平最高,因此最为优越;构成非洲人的各民族虽有着巨大的差异性,但人类最低劣的一族来自这个人种。


将非洲人贬为劣等人种,必须面对一个难题:如何解释古埃及文明的辉煌。莫非古埃及文明不是非洲人的创造?对此,默顿给出了令人惊异的解释。他指出,依据他对金字塔中木乃伊的分析,例如颅骨构形、颅内容积、面部角度、头发、身材等,可以证明:最初居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是高加索人的一支;是他们的后代,而不是非洲人,创造了埃及文明。


欧洲文明的源头之一是古埃及文明,将古埃及文明的创造归功于高加索人,先在情感上满足了欧美人的文化优越意识;那似乎不容置疑的人头骨数据分析,又在理智上符合科学家们判断是非与科学的标准。因此,默顿结论一出,立刻得到同行赞赏,就连达尔文也承认默顿是研究种族的权威。虽然其头盖骨分析数据,后经学者证明,多有谬误,但那是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事情。


欧洲人类学家与美国学者同声相应。1855年,法国人阿瑟·德·戈平瑙发表“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一文。文章指出,是种族而非其他创造了文化;虽然各种族的文化在本质上不同,但欧洲文明在留存至今的文明中最先进;“人类活动中,一切伟大、高雅、宏伟、富有成效的科学、艺术与文明成果都出自白人”。白种人因此是最为优秀的种族,其中又以雅利安人最上。


次年,戈平瑙的论文由默顿的门徒约西亚·诺特译成英文发表。诺特继承其师衣体,吸收戈氏观点,到处宣传白种人优越论与种族创造文化论,并声称黑人与白人起源于两个不同的人类,而非人类中两个不同的人种。他后来虽接受了达尔文的人类起源一元论,但坚持认为“黑人史只不过是自然史的一页——它没有知识史,上帝没有赋予黑人留下文字记录的能力”;数千年来,黑人所取得的进步依靠其他种族而来,其智力就跟他们的皮肤一样暗而无光,任何环境的改变都无助于其智力的启蒙,黑人永远是最低等的人类。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生物进化论随即成为最前沿、也最流行的科学理论。生物进化论说明,地球上的生物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有的种属巳进入较髙级的阶段,有的还停留在低级阶段。生物进化的原理,在于自然选择,即保留有利的差异或变异,毁灭有害的变异。


许多美国黑人史论著指出,是生物进化论的出现使人们相信:种族这个概念,不只意味体质上的差异,还表示进化程度的不同,即不同种族在进化级位上居于不同位置。这个种族进化论,如果归在达尔文头上,是不恰当的。


达尔文从未指出,人种间的体质与心理差异代表进化的不同阶梯。他只说“人在达成人的级位以后,又分化为若干界限分明的……亚种”;而这些亚种“都是良好的”。他认为“各个所谓的种族,在素质上、在适应气候与水土的能力上,以及对各种疾病的感受性上,也各不一样”,但他没有说,这种“不一样”代表各个种族有优劣之分,只是说他们“各有各的适应方式”。就智力与心理能力而言,达尔文指出,“不同的种族有着相类似的发明能力或心理能力”,尤其是“美洲的土著居民、黑人、欧洲人,在心理上是完全相同的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当他的同时代人认为脑容量大小与智力正相关,并以此为据对不同种族进行比较时,他提醒人们谨慎视之,因为“有些古老程度很高的颅骨,……也是发展得很好而容积很大的”。


因此,就科学种族主义的基本前提——不同人种在体质上有优劣之分——而言,达尔文与默顿、诺特等并非同道。诚如某些学者所举证的那样,达尔文有些种族主义。他使用了低等与高等种族二词,预言“在不久的将来(以世纪计),世界上的野蛮人将被文明程度更高的人种消灭、取代”;并认为人的道德与理智程度也是进化来的(这是他被误解为科学种族主义同谋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他从未用生物进化论阐述种族优越论的科学性。他对于低等种族的定义,显然是依据文明的高下作出。而文明的高下是否取决于不同人种的体质差异,他未有说明。从他的著作中,也找不到可以作出如此推论的确实依据。达尔文对种族优越论从未表现出多大兴趣,反倒表示,“人的各个所谓种族,(如何称谓与界分),……是一个没有多大关系,不值得多所纠缠的问题”。这本身也说明,所谓人种先天优劣论,在他看来,未见得站得住脚。


然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毕竟还是被人们广泛地当作了种族优越论的科学依据,而他那些不利于种族优越论的理论与观点却被忽略了。因何如此?


这是自利心的驱动导致。恰如一位学者所言,“事实只是口技者的玩偶,是用来迎合私心所关切的、并由社会环境所限定的情感,使之显得合理而正当”。事实本身不会说话,它通过人们的阐释成为事实。当人们怀抱各种自利的想法——维护经济利益、社会地位乃至于各种场合的优越感,需要阐释事实,或从种族理论中寻求于其有利的依据时,妨碍人们私心所关切的利益与情感的内容会被推开;有助于建立种族优越感的事实或理论,譬如生物进化的不同阶段,会被选择与利用。这种情况,与人们只选择于其有利的《圣经》注解,而置那些批评与反对意见不顾,是一样的。


于是,各种证明黑人进化不足的研究结果出来了。其中,既有体质上的表现,又有因体质缺陷导致的结果。述其体质缺陷者,屡与类人猿联系,说明二者体质特征之相似与接近。譬如颅骨厚、囟门闭合时间早,致使大脑发育受限-容积小、重量轻、部分区域发育不足(尤其是决定智力程度的额叶);性器官过早成熟;肺叶小、肝脏大等林林总总。言其体质缺陷导致的后果,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智力低下——弱于理性分析、自制力差、较为情绪化;二是发病率与死亡率高,婴幼儿成活率低;一些罕见的痴呆、血液病在黑人中流行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些,都有解剖学、体质学以及流行病学所谓的数据为凭,冠上了“科学”的帽子,由不得人不信:黑人的进化程度远不及白人。


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设计的分等级智力测量表问世。与脑容量、大脑重量、面角等提示智力水平的指标不同,智商测定显得更有说服力,因为它反映的是大脑的功能与活动状态,是质而非量的评估。就算是不认为脑容量、大脑重量与智力相关的人,也不能否认智商测定的有效性。因此,智商测定被美国心理学家广泛用来比较黑人与白人的智力水平。到1930年时,大规模的智商测定有时达两万余人。测量人群包括军队、学校不同年龄段的黑人与白人。测量结果显示:黑人的智商普遍低于白人。


但另一个问题同时也出来了:为什么有那么多才能出众的黑人?逃奴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的智慧让林肯请他作客白宫;创建塔斯基吉学院的布克尔·华盛顿被哈里逊、西奥多·罗斯福、威尔逊等延为总统顾问;布朗奇·布鲁斯由印刷工、轮船搬运工而为农场主,最后成为国会参议员;社会学家杜波依斯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还有许多虽不如他们有名,但同样比一般白人聪明而成功的黑人。


对此,部分科学家的解释是,这要归因于他们的白人血统。的确,道格拉斯和布鲁斯的父亲都是白人——其母亲的主人;华盛顿的外祖父是一个种植园主;杜波依斯的母亲具有荷兰人、英国人与非洲人血统。不过,在大多数科学家看来,智力出众的黑白混血儿只是个例,并不意味着黑人通过与白人通婚可改善其人种质量。


关于黑白混血儿的研究自内战以来便已开始。1869年,联邦卫生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内战时的士兵心理与体质测量报告。其中指出,黑白混血儿的智力虽稍胜于纯种黑人,但其体质既不如纯种黑人、也不如纯种白人。这个结论在19世纪下半叶几乎得到所有人类学家的认同。不少知名学者如人类学家丹尼尔·布林顿、自然学家内森尼奥?夏勒等还得出结论:黑白混血儿的寿命比纯种黑人和白人都短;黑人与白人通婚将“导致白人血统不可逆转的衰退”。


1896年2月,即联邦最高法院作出“隔离但平等”裁决前三个月,美国统计学家弗里德里克·霍夫曼综合前人研究与大量统计数据,发表专著《美国黑人的种族特征及其倾向性》。他宣称,黑人在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后,无论就体质、心理还是道德来说,黑人这个种族都在退步而非进步,其原因正源于黑人与白人血统的混合。


巴西画家Modesto Brocos的油画《含的救赎》(1895),描绘黑人通过与白人通婚而得到“血统净化”


他说,纯种黑人的体质与耐受性并不弱于白人,甚至比白人还要好,黑白混血儿却在体质与道德上都低劣于纯粹的黑人;心理学、社会学与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已经证明这一点——黑白混血儿的肺容量、呼吸频率等,均不如纯种黑人或白人;尽管他们在智力上略优于纯种黑人,但无法与白人智力上的进步相比;黑人与白人血统的混合,不仅“于黑人的真正进步不利,而且比任何因素都更能增加致命疾病的发生率与死亡率、降低黑人的社会活动能力。黑白混血儿已成为美国人国家生活的一股破坏性力量”。这显然是在警示:美国社会及其文明,由于黑人的融入,正面临威胁。如若容忍黑人的融入,那简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对美国社会秩序与文明的伤害。


言之凿凿的“科学”结论、不堪想象的通婚后果,形成了不容置疑的看法:黑种人低劣。虽然也有科学家表示怀疑,如解剖学教授富兰克林·摩尔在测量了同一批证明黑人脑容量小、重量轻、某些区域发育不足的大脑标本后指出,“经过对那些用以说明种族与性别差异的解剖学特征的再度测量,我们发现,那些结论是缺乏依据的。……从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并不存在种族特异性”。然而,像摩尔这样与种族优越论相悖的报告在学术界并不多见。一方面,科学家不愿意将黑人想象成人类中平等的一员,哪怕在理性上不同意种族优越论,感情上也不能接受种族平等论。正如哈佛大学优生学教授威廉·卡斯托所言,“我们喜欢把黑人想象成劣等人,喜欢把黑白混血想象得会造成白种人的退化,因此我们努力寻求可支持我们的想象的证据,哪怕这种证据与我们的想象只有一点点接近,我们也会努力说服自己相信它”。另一方面,科学种族主义的合理性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确已建立起来。科学家宣称,“通过白人与黑人的对比,我们获得了种族优越论的最完整的历史依据”。那令人敬畏的“科学”论证甚至让黑人知识分子也接受了种族优越论。


四、结语


历史最是无情。种族主义在自诩平等、自由的美国社会建立起“正当性”,后人却不好依据现代人的正义标准评判它。否则,历史上的大部分美国人都成了邪恶之徒。这是不难理解的。我们只能问:其“正当性”因何而来?


从上文分析可见,首先是奴隶贸易的需要,使人们从最具普遍权威的经典——《圣经》——中寻得使种族主义“合理”的依据,并将种族主义奴隶制固化为一种社会与文化传统。


其次是维护社会、文化传统以及政治与经济现状的需要,使“科学”成为代诉利益的语言;而当“科学”创造出种族理论的神话,并令人将种族主义视为免于种族退化与社会退步的手段时,种族主义不仅有了“科学”上的客观依据,还获得了伦理上的“正当性”。虽然那依据是错误的、或出于不客观的看法乃至于捏造,然而在接受者一方,却无可指责他们并不知道那是错误的理论,何况这种理论符合他们的习惯看法与切身利益。


一言以概之,是利益的需要,创造了种族主义;是自利心的驱使,使人们接受了种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