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神学家多么顽强、狡黠地利用《圣经》为白人种族主义辩护,在崇尚理性与科学的头脑看来,仅以天意——挪亚的预言——作为白人优越于黑人的理论基础不足为凭。它缺乏历史与科学的依据,不能表现文明人的理智。
何况,神学家本身当中也有很多人反对将种族主义与《圣经》牵强附会。有的坚持基督教福音派的《圣经》无误原则,反对脱离圣经原文任意注解;有的批评种族主义的宗教诠释以讹传讹、漏洞百出;同时又都指出:《圣经》只说明了含的后代因挪亚咒语而被奴役,与种族无关,黑人、白人均可能被奴役。
再者,美国《独立宣言》早已载明“人人生而平等”,第十三条宪法修正案也已宣布强制劳役非法,这都意味着美国人的政治理念否认种族优越论。要使白人凌驾于黑人之上的社会制度显得合理,必须拿出确实的依据,证明白种人在生理与智能上高出黑人一等,才能表现美国社会的文明。
诞生于19世纪的科学种族主义满足了这种需要。三、四十年代,美国最有声望的人类学家塞穆尔·默顿宣称,依据他对世界各地的头盖骨的研究,人类可分为欧洲人(即高加索人)、亚洲人、印第安人与非洲人四个人种;欧洲人脑容量最大,智力水平最高,因此最为优越;构成非洲人的各民族虽有着巨大的差异性,但人类最低劣的一族来自这个人种。
将非洲人贬为劣等人种,必须面对一个难题:如何解释古埃及文明的辉煌。莫非古埃及文明不是非洲人的创造?对此,默顿给出了令人惊异的解释。他指出,依据他对金字塔中木乃伊的分析,例如颅骨构形、颅内容积、面部角度、头发、身材等,可以证明:最初居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是高加索人的一支;是他们的后代,而不是非洲人,创造了埃及文明。
欧洲文明的源头之一是古埃及文明,将古埃及文明的创造归功于高加索人,先在情感上满足了欧美人的文化优越意识;那似乎不容置疑的人头骨数据分析,又在理智上符合科学家们判断是非与科学的标准。因此,默顿结论一出,立刻得到同行赞赏,就连达尔文也承认默顿是研究种族的权威。虽然其头盖骨分析数据,后经学者证明,多有谬误,但那是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事情。
欧洲人类学家与美国学者同声相应。1855年,法国人阿瑟·德·戈平瑙发表“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一文。文章指出,是种族而非其他创造了文化;虽然各种族的文化在本质上不同,但欧洲文明在留存至今的文明中最先进;“人类活动中,一切伟大、高雅、宏伟、富有成效的科学、艺术与文明成果都出自白人”。白种人因此是最为优秀的种族,其中又以雅利安人最上。
次年,戈平瑙的论文由默顿的门徒约西亚·诺特译成英文发表。诺特继承其师衣体,吸收戈氏观点,到处宣传白种人优越论与种族创造文化论,并声称黑人与白人起源于两个不同的人类,而非人类中两个不同的人种。他后来虽接受了达尔文的人类起源一元论,但坚持认为“黑人史只不过是自然史的一页——它没有知识史,上帝没有赋予黑人留下文字记录的能力”;数千年来,黑人所取得的进步依靠其他种族而来,其智力就跟他们的皮肤一样暗而无光,任何环境的改变都无助于其智力的启蒙,黑人永远是最低等的人类。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生物进化论随即成为最前沿、也最流行的科学理论。生物进化论说明,地球上的生物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有的种属巳进入较髙级的阶段,有的还停留在低级阶段。生物进化的原理,在于自然选择,即保留有利的差异或变异,毁灭有害的变异。
许多美国黑人史论著指出,是生物进化论的出现使人们相信:种族这个概念,不只意味体质上的差异,还表示进化程度的不同,即不同种族在进化级位上居于不同位置。这个种族进化论,如果归在达尔文头上,是不恰当的。
达尔文从未指出,人种间的体质与心理差异代表进化的不同阶梯。他只说“人在达成人的级位以后,又分化为若干界限分明的……亚种”;而这些亚种“都是良好的”。他认为“各个所谓的种族,在素质上、在适应气候与水土的能力上,以及对各种疾病的感受性上,也各不一样”,但他没有说,这种“不一样”代表各个种族有优劣之分,只是说他们“各有各的适应方式”。就智力与心理能力而言,达尔文指出,“不同的种族有着相类似的发明能力或心理能力”,尤其是“美洲的土著居民、黑人、欧洲人,在心理上是完全相同的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当他的同时代人认为脑容量大小与智力正相关,并以此为据对不同种族进行比较时,他提醒人们谨慎视之,因为“有些古老程度很高的颅骨,……也是发展得很好而容积很大的”。
因此,就科学种族主义的基本前提——不同人种在体质上有优劣之分——而言,达尔文与默顿、诺特等并非同道。诚如某些学者所举证的那样,达尔文有些种族主义。他使用了低等与高等种族二词,预言“在不久的将来(以世纪计),世界上的野蛮人将被文明程度更高的人种消灭、取代”;并认为人的道德与理智程度也是进化来的(这是他被误解为科学种族主义同谋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他从未用生物进化论阐述种族优越论的科学性。他对于低等种族的定义,显然是依据文明的高下作出。而文明的高下是否取决于不同人种的体质差异,他未有说明。从他的著作中,也找不到可以作出如此推论的确实依据。达尔文对种族优越论从未表现出多大兴趣,反倒表示,“人的各个所谓种族,(如何称谓与界分),……是一个没有多大关系,不值得多所纠缠的问题”。这本身也说明,所谓人种先天优劣论,在他看来,未见得站得住脚。
然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毕竟还是被人们广泛地当作了种族优越论的科学依据,而他那些不利于种族优越论的理论与观点却被忽略了。因何如此?
这是自利心的驱动导致。恰如一位学者所言,“事实只是口技者的玩偶,是用来迎合私心所关切的、并由社会环境所限定的情感,使之显得合理而正当”。事实本身不会说话,它通过人们的阐释成为事实。当人们怀抱各种自利的想法——维护经济利益、社会地位乃至于各种场合的优越感,需要阐释事实,或从种族理论中寻求于其有利的依据时,妨碍人们私心所关切的利益与情感的内容会被推开;有助于建立种族优越感的事实或理论,譬如生物进化的不同阶段,会被选择与利用。这种情况,与人们只选择于其有利的《圣经》注解,而置那些批评与反对意见不顾,是一样的。
于是,各种证明黑人进化不足的研究结果出来了。其中,既有体质上的表现,又有因体质缺陷导致的结果。述其体质缺陷者,屡与类人猿联系,说明二者体质特征之相似与接近。譬如颅骨厚、囟门闭合时间早,致使大脑发育受限-容积小、重量轻、部分区域发育不足(尤其是决定智力程度的额叶);性器官过早成熟;肺叶小、肝脏大等林林总总。言其体质缺陷导致的后果,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智力低下——弱于理性分析、自制力差、较为情绪化;二是发病率与死亡率高,婴幼儿成活率低;一些罕见的痴呆、血液病在黑人中流行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些,都有解剖学、体质学以及流行病学所谓的数据为凭,冠上了“科学”的帽子,由不得人不信:黑人的进化程度远不及白人。
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设计的分等级智力测量表问世。与脑容量、大脑重量、面角等提示智力水平的指标不同,智商测定显得更有说服力,因为它反映的是大脑的功能与活动状态,是质而非量的评估。就算是不认为脑容量、大脑重量与智力相关的人,也不能否认智商测定的有效性。因此,智商测定被美国心理学家广泛用来比较黑人与白人的智力水平。到1930年时,大规模的智商测定有时达两万余人。测量人群包括军队、学校不同年龄段的黑人与白人。测量结果显示:黑人的智商普遍低于白人。
但另一个问题同时也出来了:为什么有那么多才能出众的黑人?逃奴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的智慧让林肯请他作客白宫;创建塔斯基吉学院的布克尔·华盛顿被哈里逊、西奥多·罗斯福、威尔逊等延为总统顾问;布朗奇·布鲁斯由印刷工、轮船搬运工而为农场主,最后成为国会参议员;社会学家杜波依斯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还有许多虽不如他们有名,但同样比一般白人聪明而成功的黑人。
对此,部分科学家的解释是,这要归因于他们的白人血统。的确,道格拉斯和布鲁斯的父亲都是白人——其母亲的主人;华盛顿的外祖父是一个种植园主;杜波依斯的母亲具有荷兰人、英国人与非洲人血统。不过,在大多数科学家看来,智力出众的黑白混血儿只是个例,并不意味着黑人通过与白人通婚可改善其人种质量。
关于黑白混血儿的研究自内战以来便已开始。1869年,联邦卫生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内战时的士兵心理与体质测量报告。其中指出,黑白混血儿的智力虽稍胜于纯种黑人,但其体质既不如纯种黑人、也不如纯种白人。这个结论在19世纪下半叶几乎得到所有人类学家的认同。不少知名学者如人类学家丹尼尔·布林顿、自然学家内森尼奥?夏勒等还得出结论:黑白混血儿的寿命比纯种黑人和白人都短;黑人与白人通婚将“导致白人血统不可逆转的衰退”。
1896年2月,即联邦最高法院作出“隔离但平等”裁决前三个月,美国统计学家弗里德里克·霍夫曼综合前人研究与大量统计数据,发表专著《美国黑人的种族特征及其倾向性》。他宣称,黑人在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后,无论就体质、心理还是道德来说,黑人这个种族都在退步而非进步,其原因正源于黑人与白人血统的混合。